最近,深圳一位女律师
疑似“炫富”成为热点
近日下午

拥有百万粉丝的微博大V@哑巴 
发布了这么一条微博
在她朋友圈里可以看出
她钟爱Burberry西服套装
香奈儿的高跟鞋
抬手就是卡地亚的手表和手镯
一单业务几百万
西服只要6000元
5万块包不放心大妈保管
…… 
因朋友圈内容
女律师被网友轮番调侃
而@哑巴 亦在该条微博评论中
陆续放出不少个人微博的截图
不少网友纷纷接力进入女律师个人微博搜索
她也一度成为实时微博热搜话题

同时
……
网友提出了不少质疑
1
律师资格
有网友质疑她的律师工作
据记者了解
2014年3月1日
这名女律师取得律师资格证
2015年9月22日
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深圳开始执业
2
学历
网上一张截取自盈科律师事务所官网的介绍显示
这名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
执业领域包括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以及股权、公司架构设计等方面

关于学历问题
记者致电北京大学法学院
工作人员回复称
目前能确认的是该人并非该校法学院学生
至于是否北京大学自考或函授学历
尚未证实
3
合伙人身份
这名女律师微博内容及认证均表示
她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但是她律师执业仅有两年多时间
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
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
记者多次拨打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电话
又试图联系女律师本人
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
记者在盈科律所官网查询发现
官网的“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两个职位中
都没有该女律师的信息
省律协要求深圳律协调查此事
针对该律师的合伙人律师身份
广东省律师协会已于10日
向深圳律协发出“案件转送处理函”
称该律师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
要求深圳律协按规定处理
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根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广东省律师协会回复:
普通人在社交平台上炫富没什么,该女律师有律师身份,把超过收费标准的聊天记录、发票、合伙人身份这些有关律师身份等情况发布在网上,涉嫌虚假宣传,是否违规还需深圳律协进一步核实。
相关视频

若律师经调查后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应当警告、罚款。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可能也会面临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处罚。
在朋友圈炫富涉及法律问题吗
为何律协调查的是“虚假宣传”呢
深圳律师界一名资深人士介绍
在律师行业
《律师法》对两个身份都有专门的要求:
律师——只有通过律师考核并且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被称为“律师”;
合伙人——需要是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人员,才有机会被评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这两个特定身份如何界定
都有法律明文规定
但是她在微博及朋友圈“炫富”
行为虽然引来很多争议
法律层面上却没有问题
从公开资料来看
这名女律师2015年才取得律师执业证
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中
却对外自称是“合伙人律师”
这种方式明显不妥、涉嫌虚假宣传
这或许就是该律师被调查的原因
行业内提倡的宣传方式是,针对自己擅长的某个法律领域或专长(例如擅长婚姻法、税法、房地产法等),结合成功案例或热点事件来进行点评或评论。在帮助群众客观公正分析问题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最终是否会有处罚
还得看最终调查结果
而事件曝光后
网上的言论也分成了几派

一派主要是吃瓜看戏——
“如此炫富真是画风清奇”
一派则认为“把别人的朋友圈截图出来,还在网上大肆讨论,真的好吗?”
“炫富”和涉嫌虚假宣传本是两件事
有网友也分得清
而且“朋友圈要看重真实性”
来源 | 深圳大件事(nandusz)、南方都市报(nddaily)、北京青年报(beijingqingnianbao)、CCTV今日说法(cctvjrsf)等
编辑 | 冯仕妍  朱丹 
校对 |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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