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赵燕京,工程技术人员,曾任职于中铁集团
文章来源 | 香柏原创
编 者 按 
最近香柏收到很多作者的原创文章,多有精彩呈现。前期我们已经相继推出了部分原创作者的文章,九零后、八零后,文中常有崭新的亮点,不仅让我们看到最新的时事热点,更让我们看到了以纯正信仰为承托的观点表达;不仅文辞优美,意境深远,更让我们看到与时俱进的时代性语言。
本文是一位八零后作者,透过他自身的经历呈现救恩的多面性。圣诞季,记念主耶稣的降生之际,我们也以崭新的生命视角与大家共励2018!

正文  TEXT
本人虽岁数不大,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老信徒”了。18岁受洗归主,距今已有16年了,这还不算未成年以前,“强行”被母亲“挟持”到教会,当小慕道友的那段时期。
我参加的过主日崇拜少说也有上百场了,聚会中讲道人与会众互动,问的最多的就是:“弟兄姊妹,你得救了吗?
这句话,我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但是,我相信很多老信徒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得救了。虽然嘴上说:“我得救了”,但心里却还在犯嘀咕:“我信主这么长时间了,行为也不好啊,能得救吗?上帝能要我这个罪人吗?”

更离谱的是,现在有些异端,单单挑出类似这样的经文,断章取义: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
忽悠一些平时不聚会,不读经,行为上不能得胜,又总想找理由给自己开脱的“节日基督徒”。投其所好,向他们灌输这种思想:基督徒行为好不好无所谓,只要信就能得救。而且我们处在新约恩典时代,不用守律法,无论你做什么,一主都会原谅你的。放心大胆的享受吧,神是爱我们的,不会因为你行为不好,而让你失去救恩的!
那么,我们受洗归主后,常常犯罪还能不能得救呢?又或者说,既然得救不是出于行为,那我们基督徒的好行为,是不是衡量我们得救的标准呢?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
对救恩真理清楚的信徒都知道:救恩不是出于个人的好行为,而是出于恩典,是耶稣基督替我们罪人上了十字架,背负了我们的罪。
但是一个基督徒应不应该有好行为呢?假如基督徒的好行为不重要,主耶稣为什么要强调我们要在外邦人中有好行呢?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马太福音18:8)
好行为不是一个人得救的标志(信其它宗教的教徒,行的好的很多,但他们拜错神!),但是一个真得救的人,耶稣会在他的生命中做翻转的工作,未接受耶稣做生命救主之前的坏习惯,耶稣会一点一点地拿掉。这时间有长有短,过程会很痛苦,但终究他会有改变!
天下哪有父母,放任自己的孩子学坏而不管教呢?圣经上不是说:(来12:8)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吗?   所以面对环境,面对神的管教,我们要高兴,这说明神没有放弃我们,我们是真儿子。有的信徒会说,我想改变,想有好行为,但是没有改变的能力,没法改变自己……  
我们的改变,不是靠着我们自己,乃是靠着圣灵!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马书》8:13)
我们信主很长时间,行为上没有改变,生活上不能得胜,不是神没有管教或者帮助我们,乃是我们没有顺从圣灵的引导!
本人信主快20年了,不夸张地说,其中的19年都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我幼年父母离异,父亲因为工作性质,长年在外施工,虽然根据离婚协议我被判给了我的父亲抚养,但是我成长的大部分时光是和母亲在一起度过的。也是那个时候,跟随母亲信了耶稣。
年少时不懂事,对父母的离异没有过多的想法,但是步入青春期后,我就莫名地烦躁,恐惧,易怒,社交障碍。我无法正常地与人交往,特别排斥陌生人,集体活动能不参加就绝不参加。所有的情绪都被放大,喜怒无常,一句玩笑话能让我火冒三丈,陌生人的随意的一瞥能让我一天都不舒服,因为我会一直思想这个眼神包含的“意思”,是轻蔑呢?还是挑衅………我去教堂礼拜,唱圣诗,祷告,看圣经,甚至整篇的抄写圣经,但是做这些都改变不了我的坏情绪。十几年的教会生活,积累了一箩筐的圣经知识,但是我还是不快乐。教会的牧者和弟兄姊妹,把我的坏情绪,归结为缺少爹妈的教养,因为我总能用他们的缺点激怒他们,用圣经的知识反驳他们到哑口无言………
为什么能让死人复活的耶稣,不能使我快乐?为什么我总是莫名地感觉很压抑,祷告,读经,赞美,完全不起作用??!神那么全能,又充满爱,怎么不拯救我一下?我求问过神,但是似乎没有答案……
其实我的症结出在“不饶恕别人”,父母的婚姻失败,深深地影响着我,怨毒的种子早已埋藏在心里:为什么我长的这么矮?还不是青春期没人照顾,营养跟不上!为什么我不懂人情世故?为什么没考上更好的大学?………………我在不断地埋怨,抱怨,父母的不称职,带来的人生不如意。怨毒的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结出“罪的”果实!我看不到父母为养育我们付出的辛苦,体会不到他们面对生活的压力。我的心里关了两个“囚犯”,每天都要审问他们百次,千次…………
其实,人不饶恕他人带来的过犯,最终伤害的是自己。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6:15)
感谢神,我后来也为人夫,人父,换位思考,父母也很不容易,我也不想我的坏情绪,伤害我的妻子、儿子。其实也是苦到头了,魔鬼的搅扰使我不能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别无他法,我真是走投无路了,我只有跪在神的面前,祈求神的怜悯!圣灵的感动,终于让我意识到:我之所以总是压抑,这与我不饶恕人有关。罪使我与神隔绝,使我不能享受他的快乐。
我落在魔鬼的手中,时常地被魔鬼恐吓,玩弄于股掌之间,充当魔鬼使用的工具去伤害我的家人!
但是当我想结束与魔鬼的这段“蜜月期”的时候,却发现事情不那么简单,俗话说“请鬼容易送鬼难”,单纯的祷告,唱诗,很难拔出生长了20多年“怨毒大树”的根!怎么办呢?还是圣经给了我答案:
耶稣说:“非用祷告(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或作“不能赶牠出来”)。”(《马可福音》9:29)
于是,“尝到甜头”的我,又进行了第二次禁食,第三次禁食。在第四次禁食后,我已恢复正常,能控制情绪,不再轻易发火,久违的儿时才有的喜乐和平安,重占据了我的内心。脸上的表情自然了,也柔和了,愿意走出去与人交谈,社交也趋于正常化……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所以,嘴里的承认,心里的相信,最终都要落实到行为上的遵行。天父的爱绝不是溺爱,他不会“惯”孩子。有错就要改正,不要想着一边享受罪中之乐,还想得到上帝庇护!
大卫就是最好的例子,他虽然被神称为“合神心意”的人。但是,当他犯罪后,神也没有姑息他,大卫为自己所犯的通奸杀人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的亲生儿子要杀他,他的国家在他死后,分裂解体!
新约虽是恩典时代,但是神为我们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约翰一书》3:15)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恨人就是杀人,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所以,不要以为你没有杀人放火,就是个好人了!就是你不骂人,心里嫉妒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歌罗西书》3:5)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加拉太书》5:21)
所以《圣经》告诉我们,要靠着圣灵治死肉体的老我。(《罗马书》8:13)
我们靠自己不会有好行为,但是有圣灵运行在我们心中,我们顺服圣灵的带领,我们会改变的,也会少受痛苦与管教!所以,要得神的欢喜赐福,你就要遵行圣经的话语,用自己行为上的改变见证神的道。虽然,我们常常犯错,但是忧伤痛悔的心,神 必不轻看!悔改吧,神 会加给我们力量!
经常犯错的孩子,父母不会不爱他,但是他必多受管教之苦!如果这个孩子屡教不改,父母该怎么办呢?神 给你悔改的时间有多久呢?就是你的寿命这么长,但是你知道这个时间的期限吗?
拥有好行为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得救的人,但是一个真得救的人,肯定是一个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为救主,并且在行为上有改变的人!
我用将近20年的时间,学习了“顺服”神的功课,其中的痛苦煎熬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希望各位主内肢体,不要再硬着颈项来信主了,信主只有遵行神的话才能带来生命的改变,行为上彰显神的荣耀,自己也多蒙神的祝福!毕竟,谁都喜欢听话的小孩,不是吗?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马书》6:1)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马书》6:2)
——战善战   尽程途   守主道  ——
编辑:ChengSun
校对: Chengsun
配图: Deborah
美编:Debo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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