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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不少公众号还在热烈地宣传原定于下周生效的“EB-6”创业工卡,然而,川普办公室这头已经紧急宣布了关于此工卡的最新决定:“EB6”的生效日期从2017年7月17日,推迟到了2018年3月14日。川普的最新决策会对想来美或留美创业的大家造成什么影响呢?
川普又干了啥
上周有美媒预测川普很有可能叫停即将生效的创业工卡,然而大家都没想到川普如此的雷厉风行,在昨日(July, 10th)强势发布了官方文件并宣布将该政策的生效日期推迟到明年的3月14日,文件将从今日起生效。另外,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政府会征求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并决定是否撤销该政策。川普还称,美国移民局目前已经不堪重负,需要专注于其他更重要的工作。
许多美国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对川普的决定表示不赞同,认为将创业者拒之门外对美国的就业增加和经济发展并没有好处。据纽约时报昨日的报道,科技公司AOL的创始人Steve Case明确表示他认为川普的决定是错误的,外国企业家来美创业只会为美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不会和本地公民争夺就业资源。
“EB-6”是什么
“EB-6”其实是在坊间流传的一个不准确的名称,指的是奥巴马在任时通过的一项方便外国创业者在美合法工作的政策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该政策允许满足条件的外国创业者申请长达30个月的临时工作许可(Entrepreneur Parole),之后还可以申请30个月的延期,因此最长有效期可以长达5年。需要注意的是,Entrepreneur Parole是有期限的工作许可,和其他EB系列的职业绿卡有本质性的差别。
申请要求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是奥巴马政府去年8月份的时候提出的,今年1月份的时候又更改过一次细则,总体上看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不低。根据最终版的要求,想要申请创业工卡的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申请人的初创公司必须是近5年内成立的商业实体,一直在美国合法经营,并有快速发展与提供就业的潜力。
2.申请人必须是企业家,持有该创业公司至少10%的股份,且其经验、技术对公司的运营、发展起重要作用
3.申请人需要提供资料,证明该创业公司具有快速发展与提供就业的潜力,具体满足以下三条标准的其中一条即可:
a.从符合要求的美国投资者处获得$250,000或以上的投资金额 (如venture capital,天使投资或初创孵化器公司等)
b.或从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当地政府处得到因推动经济发展、研究开发或创造就业的奖励($100,000以上)
c.如果申请人只部分满足以上一条或两条标准,可以提供其他的材料,证明其初创企业能为美国的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川普在之前的文件中就明确指出即使推行创业工卡,材料审批也会坚持case-by-case的原则,移民局将会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并不是只要符合条件就都能通过。
创业工卡最后会以怎样的形式生效,或者是否还会推行仍是个未知数。网上流传的信息真假难分,更新也不一定及时。小编提醒,对创业工卡真正感兴趣的朋友们最好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步骤,不随意听谣传谣,毕竟这是关乎大家未来规划和发展的大事。
References:
https://www.nytimes.com/2017/07/10/technology/in-blow-to-tech-industry-trump-shelves-start-up-immigrant-rule.html
https://s3.amazonaws.com/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17-14619.pdf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7/01/17/2017-00481/international-entrepreneur-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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