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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公司派遣高级经理/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工作。对于新成立的美国公司,L-1签证的首次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申请人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L-1 签证是可以具有双重倾向的工作签证(L1签证持有者可以有移民倾向,可以提交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申请)
今日小编分享的是在美国新成立公司申请L-1获批的成功案例。
客户M女士于2010年在上海创立餐饮公司,几年时间不到已在国内一线城市拥有多家分店。M女士在国内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并管理多级下属和各家分店的经理。国内公司于2015年底在纽约创立子公司并顺利在曼哈顿繁华地段租下店铺,母公司打算将M女士调派到美国子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负责美国公司的人员招聘管理及统筹运营等事宜。在我们律所认真准备及努力下,M女士的L-1签证申请在递交给移民局仅一周后便收到批准函。之后我们协助M女士顺利通过领馆面签拿到L-1签证入境美国。入境后在M女士的管理下美国子公司于2016年6月顺利开业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被评为纽约TOP10中餐厅。2017年2月份在M女士L-1签证到期前我们帮她向移民局递交L-1延期申请并顺利获批。现在美国子公司我们律所的协助下,正在积极筹备纽约第二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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