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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小编和大家谈一谈留学生朋友最关心的工作签证。每一年,临近毕业季,我们总会收到很多小伙伴打来的电话询问各种职业签证申请的可能性,而我们也倾情给大家提供各类免费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我们的法律团队发现很多小伙伴对各类签证不同的要求并不是非常了解,那么为了方便大家先进行一个自我的评估,我们今天简单跟大家科普一下各类工作签证的申请标准。
H-1B工作签证
       H-1B是一种非移民类的工作签证。H-1B首次申请时间一般是3年时间,之后可以做延期。除了极个别情况以外,H-1B签证通常一共为6年
       申请人需要至少本科学历,或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取得的本科学历,在经过相关机构评估之后可以进行H-1B申请。H-1B申请要求的工作需要和申请用的专业相关。举例:如果你本科学的是会计,而研究生学的是计算机,那么你用本科的学历来申请H-1B的话,就必须对应会计专业的工作,而不能是研究生学的计算机类的工作。
       每个财政年度是有65,000个H-1B的名额,同时还有给在美国取得的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外籍人士准备的20,000个H-1B名额(注意:必须是在美国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H-1B的时间安排上,一般在4月1日开始的前5个工作日内移民局接受H-1B的申请。H-1B申请是不能早于4月1日提交的。法律规定:每年的H-1B正式生效的时间是10月1日,最早提交时间是6个月前,也就是4月1日。所以H-1B的申请提交时间点上的把握很重要。
       有些H-1B申请可以免于抽签,也是我们说的Cap Exempt Employer. 通常是有些高等教育机构,非盈利或者政府的research组织。但是并非所有的非盈利组织都可以免抽签来递交H-1B申请。如果不确定是否属于这个范围,可以和律师确认。
        H-1B对于雇主的要求:1. 雇主要和律师配合,完成verify你的职位、工资等信息。2. 需要同意给你支付 “prevailing wage“(现行标准工资)。Prevailing wage 是由劳工局来定的,会根据地域,职位等情况来确定。比如纽约的会计初级职位和洛杉矶的会计初级职位就会因为地区等因素而不同。3. 在H-1B生效之后,雇主HR那边准备好一份叫做Public Access的文件,里面会包含LCA,Prevailing wage,Pay Stub等信息来证明雇主是有在支付员工工资。
O-1艺术家签证
O-1签证作为一种特殊的非移民工作签证,针对的受益人群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界具有杰出才能的人,或者是具有在电影或电视界获得国内或国际认可的杰出成就记录的人。
O-1签证的分类:
--O-1A签证 指的是在科学,教育,和体育领域有杰出才能的人才;
--O-1B签证 指的是在艺术,电影或电视界有杰出才能的人才。
O-1签证的申请条件:
O-1A申请条件:
申请O-1A签证需要证明受益人获得过如诺贝尔奖之类的国际性大奖, 若没有则需要证明具有以下至少三点内容:
-1.在专业领域获得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奖项。
-2.为经过国内或国际专家认可的有杰出成就的著名团体或组织成员。

-3.专业或主流期刊,报纸或其他主流媒体报道过受益人以及受益人工作的作品。

-4.在所在科学,学术或商业有关领域做出了原创贡献。

-5.在专业期刊或其他主流媒体上发表领域内的学术文章。

-6.高收入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7.以评委会形式或个人参与对领域内人士作品的评审。

-8.在有盛誉的组织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如果受益人的职务无法满足以上标准, 申请人则需递交具有相同效力的证据证明受益人的能力
O-1B 申请条件:
申请O-1B签证需要证明受益人在领域内获得过重要的国内或国际性大奖的提名,如奥斯卡金像奖,艾美奖,格莱美或美国导演工会奖,或满足以下至少三点内容:
-1.在盛大活动担任主要嘉宾或是在影视作品里担任主要角色,可以影评,广告,新闻,期刊发表物,合同或是荣誉的形式证明。
-2.成就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可以影评或其他有关受益人的公开材料,如报纸,主流报刊,杂志或其他出版物证明。

-3.在受报纸,主流期刊,出版物或表彰会发文认证的著名组织机构中担任主要职务。

-4.在领域内取得杰出的商业或其他成就,通常通过领域内职位,评价,票房成绩,电影和电视评价以及其他被主流杂志,报纸和其他出版物报道的成就来证明。

-5.成就受到领域内机构,评论家,政府机构或是其他受认证的专家的重要认可,该认可证明中有明确标出评价人的权威,专业和对受益人成就的认知。

-6.领域内高薪或其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若在艺术领域工作的受益人无法满足以上的标准,申请人则需递交具有相同效力的证据证明受益人的能力(但是此类例外并不包含在电影和电视领域工作的受益人)。
L-1签证
即我们常说的“高管签证”或者“跨国公司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 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到美国做生意和投资。
L-1签证的种类:
L-1A: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
L-1B:签发给其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但不论哪种,都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的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在母公司连续工作;如果是L-1A申请人,则还需额外满足担任高管级别职位这一要求。
       L-1签证申请者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dual intent),也就是说,L-1签证申请者可以有移民倾向,例如在L-1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EB-1C职业移民的申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来说,L-1A可以说是用时最短的最优选择,耶曼律师事务所对L-1的政策规则有着深刻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能为客户们提供从注册公司、公司选址到公司招募、运营等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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