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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一个看图的时代,每天图片阅读量转发量比文字还要大。如果谁的手机里没有下载几个修图APP都不好意思发图了。可是修归修,修好了是不是要发,看官们还是斟酌一下。
四年前,林志颖的粉丝量就已经破2100万了。这本来是一个令人开心的题外话,可是林志颖选择发了一张图庆祝一下:
当然,这张图是他P的,并不是他的照片,那么让我们来看一下原图:
这本是知名摄影师朱庆福在1992年拍摄完成的,名为《中华男儿》,作品中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精神面貌,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肯定,还受到艺术展览会的奖项肯定。
林志颖把自己的头像P到左起第三个人的位置后一经发送,热情的粉丝就纷纷点赞、转发和评论,一时间为这张摄影作品做了大量的宣传。林志颖当时一定未料到这一举动,侵犯了原作者朱庆福对于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朱庆福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起诉到法院,并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
几天前,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定林志颖构成侵权,需要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林志颖作为公众人物,对于著作权人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比一般人要大得多,所以单幅摄影作品被侵权的赔偿金额才会如此之高。
这笔金额,是不是给大家都敲了一个不小的警钟?
美国是一个知识产权法律发达的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说是非常严格。下面列举两个基础的著作权问题:
什么样的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 电脑程序
  • 文学作品
  • 音乐作品
  • 戏剧作品
  • 电影和其他音像作品
  • 摄影、绘画、雕塑作品
  • 建筑作品等类别
著作权人有什么专属权利?
  • 复制权
  • 公开发表权
  • 公开演出权
  • 公开展示权
  • 衍生作品制作权
  • 通过音频传输公开演出的权利
如果著作权受到侵犯,著作权拥有人可以提出何种诉讼请求?
停止侵害,要求销毁侵权的复制件,损害赔偿。如果著作权人提起著作权侵权的诉讼,除了责任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外,对于严重侵害,法院也会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最严重的将面临监禁和高达25万美元的罚款。
在此提醒有作品的读者朋友,无论是发表还是未发表的著作,都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无论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任何法律疑问,请联系我们。
图片来自于网络
文章参考:
http://ent.sina.com.cn/s/h/2017-09-08/doc-ifykusey5478515.shtml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Infringement_Case/IPNC_170503_0501.ht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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