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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菌说
就在昨天,也就是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5比4投票裁定,同性婚姻在每一个州合法。今天,4位反对票法官在Anthony Kennedy法官的带领下,阐述了他们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原因。主页菌觉得自己的智商与思辨能力完全无法让自己对自己在这个事件上的判断产生信心,于是主页菌就帮助大家整理了这四位投反对票法官的意见。希望大家能够批判性地阅读与思考。
他们各自的观点如下
大法官 John Roberts
观点1
民意不应逾越州权
John认为州权高于民意。他觉得在判决支持同性婚姻这件事上,不但民意强奸了宪法,而且“五位赞同票的大法官把他们自己对婚姻的理解强加进了宪法之中”。
观点2
决策权属于选举代表而非法院
他表示,虽然对该判决没有任何不快(傲娇),但对法庭的角色从宪法的实施者延伸到激进分子感到十分忧心。他写道:“请正确理解我的
异议所在:这并不是关于我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是关于在一个民主的国家,修改的法律的决定该是由那些民主投票的代表来做,还是由恰好成为大法官的,5个本来应该是根据现有法律解决争端的律师来做。”
观点3
负面的社会影响
他承认,此判决是同性恋伴侣和他们的支持者的重大胜利,但他也认为,该判决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支持同性婚姻的人们通过民主手段说服了国民,他们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在这一天,一切都结束了。最高法院的裁定把对话题的讨论从舆论中抢走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同性婚姻会蒙在阴影之中。剧烈的社会变化会让很多民众难以接受。”
观点4
支持者的论点捉鸡
有些论点甚至同样适用多 夫多妻制度的合法化
John法官吐槽了支持者的论点:
“排开那些道德制高点的优越感,大多数人的论点说白了就是,正当程序条款 赋予同性恋伴侣结婚的根本权利,因为这样这对他们,对社会都有好处。假如我是个立法者,我肯定会考虑这点,来指定社会政策;但我是一个法官,这观点在宪法角度根本站不住脚。”
他还说,况且,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观点,对多配偶制婚姻也同样适用。如果说同性不能结婚是对同性恋的不尊重,会让同性恋不爽,那么有配偶的人不能再找一个不也是对他们的不尊重吗?当然,John也说明,他不是要把同性婚姻和多夫多妻制度等同起来(然后被批判一番),他说这两者从法律角度看,肯定有很多不同,但是这些支持者却没有指出任何一点。
法官 Antonin Scalia
观点1
高法院自然是无权终止社会舆论的,而且社会舆论有助于展示美国社会的民主。因为,在终止社会上对于同性婚姻争论之前,这个话题一直以来最大限度地展现了美国民主。
法官Antonin Scalia认为今日的主流审判就是一场不负责任的法庭暴动。Scalia表示虽然他对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并没有什么个人主观意向,不过他强烈认为由最高法院来做这个决定并不恰当。法院安抚民众的方式完全跳过了律法程序。Scalia毫不客气地攻击他的同僚们,批评他们自命不凡地在法律的冠冕堂皇下满足个人私利。
观点2
14条宪法修正案只给予异性婚姻基本权利。
Scalia指出,推行同性婚姻合法的五大法官歪曲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在立法之初的本意。他认为在那条法律于1868年被立定时就已明确规定了各州应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Scalia对于主流法官们像激进分子一样、有失法官身份的做法提出质疑。他说:“各州已经可以通过各式各样的法案,而不需要顾及那些法案是否触及了某些公正法官的正义判决了。”
观点3
性婚姻并没有给予同性更多的亲密自由,因为婚姻限制了自由。
主流立场认为婚姻的真谛就是两个人在长久的纽带下建立一种互相交通,亲密自由的关系。Scalia对于这个说法也是不以为然。他这样说道:“去问问离你最近的小年轻你也能知道,婚姻到底是成全了自由还是束缚了自由。”
Scalia对主流法官们的嘲讽一路从观点延伸到了用词。
*这位法官很有个性,展开了神嘲讽技能,
不仅吐槽其他支持同性婚姻的法官
签名潦草,狂妄自大,
而且吐槽支持同性婚姻观点
遣词用句直白粗鄙。
估计他是处女座的
法官 Clarence Thomas
观点1: 同性婚姻使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本末倒置。
Clarence Thomas法官指责大众的观点“不仅与宪法矛盾,也与最初建国的原则相悖”。Thomas指出“这样一来,人们就是在反对《独立宣言》中所说的‘人的尊严与生俱来’这一观点。相反的,还流露了‘人的尊严应由政府赋予’的想法。这种对宪法的歪曲不仅是无视章程,更是是将个人与合众国的关系倒置。”
观点2: 同性婚姻误读了第14条宪法修正案。Clarence Thomas法官指责大众的观点“不仅与宪法矛盾,也与最初建国的原则相悖”。
Clarence Thomas法官指责大众的观点“不仅与宪法矛盾,也与最初建国的原则相悖”。
Thomas指出“这样一来,人们就是在反对《独立宣言》中所说的‘人的尊严与生俱来’这一观点。相反的,还流露了‘人的尊严应由政府赋予’的想法。这种对宪法的歪曲不仅是无视章程,更是是将个人与合众国的关系倒置。”
Thomas认为人们对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的理解有错误和过度解读。
他认为,人们对自由的理解是有问题的。“第14条宪法修正案说明,‘自由’一般指人拥有活动、改变身处环境或者根据自身意愿前往属于自己的地方,且不受拘禁或限制的权利,除非受到正当法规的要求。
而且,长期以来对民主自由的合理合法的理解不包括“民众说应该有什么权利就有什么权利”(傲娇脸)。民主自由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因政府采取措施而来的个人自由,而不是人民索要政府福利的权利。“在对民主自由这样详细可信的定义下,原告们没有理由说他们在同性恋方面被拘禁或者限制。”
观点3: 同性婚姻威胁宗教自由。
Thomas更进一步地指出法院“对民主自由的原意的曲解可能会对旨在保护自由的宪法的其他部分造成附带伤害”。他还认为同性婚姻在全国合法化的决定
会在与同性伴侣有关的组织和一些宗教组织之间造成不可避免的摩擦,进而威胁宗教自由。
当个人被邀请参加同性伴侣的婚礼,以及教堂被要求认可他们的时候,就涉及了宗教问题。

法官 Samuel Alito
观点1: 同性婚姻不被第14条宪法修正案所保护。
因为宪法中的“权利自由”是为了保护那些根植于美国传统的原则。Alito表示同性婚姻作为一个新兴的理念并不属于这一范畴。
观点2: 同性婚姻不具有生育属性,没必要从法律角度将其形式化。
Alito认为传统婚姻存在的重要原因是: 生育。国家支持婚姻、提供保障是因为婚姻能带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传统异性婚姻之所以存在了千百年,是因为其产物——生儿育女对社会发展的必要性。这也是异性婚姻被合法形式化的主要原因。
观点3: 同性婚姻会边缘化持有传统观念的美国人。
Alito警告大众,尽管很多人认为如今的决定是对过去同性恋人所受不公等对待的补偿。但是在这个传统观念占主流国家里,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对社会造成更深远的创伤。他表示,就连最为狂热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者都应该担心如此大规模的法律实施会对社会造成何等影响。今日的裁决使美国过去多年对于最高法院滥用权力的限制宣告失败。
最后
*对于这些反对的声音,有几点需要注意:
1. 法官没有否认同性恋的存在。
2. 法官没有对同性恋群体进行人身攻击。
3. 所有法官的讨论都是围绕着宪法是否应该赋予同性结婚的权利而展开。
如果你支持同性婚姻,可以思考一下如何反驳这些观点。如果你持反对意见,试试向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们看齐吧。 主页菌觉得吧,如果大家刷屏只是为了图个跟随潮流的快感而并没有理性地从法治、社会学角度思考这些问题,那大概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对美国民主的未来担忧呢~。~(哦不对...貌似大家也没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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