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平台需要同时办理
ICP证和EDI证?
为何此前有新闻报道
网贷平台不需办理EDI证?
EDI究竟指什么?
你说的EDI和新闻说的EDI是一件事情吗?
我说的EDI和你说的EDI又是同一件事情吗?
是不是感觉越看越糊涂?
拒绝人云亦云
拒绝听风是雨
让我们一起透过现象看本质
本文将抽丝剥茧
让你彻底了解ICP和EDI的真面目

[本文内容授权来源自深思熟律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封面图来自于粉丝Elvis喜欢“图解金融”就把我们置顶吧。]
前言
“深思熟律”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8月发表了原创文章《一文理清ICP证、SP证、EDI证的关系及适用场景;附法规+案例(众筹、P2P、直播、电商、知乎、神州专车等)》(以下简称“原创文章”),从法规+案例的角度梳理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内在逻辑关系,这篇文章被大量转发、转载,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此处特别明确一下,笔者文中EDI证的准确含义是指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办理的业务种类为“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为大家习惯于称之为EDI证,故文中以此代指,并无其他特殊含义。
在原创文章中,笔者提到网贷平台需要办理EDI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但近期网上有新闻报道“工信部回复网贷平台不需要办理EDI证”,也有专业人士认为网贷平台一定需要办理“ICP证”,但是否需要办理“EDI证”尚待工信部进一步给出明确意见。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个事件已基本尘埃落定,发布新闻的记者并未深入了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报道存在不严谨的地方也是可以理解的。鉴于纠结的人太多,笔者写下这篇深度分析文,揭开乌云。
笔者以自己的逻辑将这个难题分解为如下几个小点,内容比较多,建议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基本认识的朋友们可以直接从第六节起看:
一、网络借贷的概念
二、网贷平台是否需要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网贷平台需要办理A类还是B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网贷平台的业务明显不适用B22、B23、B24、B26
五、网贷平台的业务是否属于B25(ICP)类?
      1.B25(ICP)类业务的概念
 2.令人困惑的“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
六、EDI证到底是什么?
      1.B21(EDI)类业务的概念及业务举例
2.B21(EDI)类业务是否排斥网贷平台业务?
      3.交易处理业务是B2类业务中与网贷平台最契合的业务概念
七、网贷平台是否同时需要ICP证和EDI证?
     1.逻辑悖论
     2不符合有偿的原则
八、哪种网贷平台需要同时办理ICP证和EDI证?
九、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有新闻报道工信部回复网贷平台不需要办理EDI证???
十、关于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强烈建议:不要盲目比对别人办理了什么证件!
十一、政策可能会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带来的影响。
一、 网贷平台的概念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大家所谓的“网贷平台”应当就是该暂行办法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二、 网贷平台是否需要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第七条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规定“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
结论:网贷平台作为经营电信业务的主体,需要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应取得何种许可证,参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解析:这点很重要,既然网贷平台的业务逃不开经营电信业务这个大的范围,那么就应当在这个大范围内为网贷平台明确它的属性,使其对号入座,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号入座了。
三、网贷平台需要办理B1类还是B2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我国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主要包含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等)和增值电信业务两类。
增值电信业务又分为两类,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业务,主要又分为六个小类,详见下图。
结论:根据网贷平台的概念,网贷平台既不属于A类基础电信业务,也不属于B1类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需要办理的是B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 网贷平台的业务明显不适用B22、B23、B24、B26 
B22类为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B23类为存储转发类业务,B24类为呼叫中心业务,B26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明显都不适用于网贷平台。
结论:网贷平台业务的适用范围缩小到B21(EDI)及B25(ICP)中。
五、 网贷平台的业务是否属于B25(ICP)类?
B25类是目前互联网企业最常涉及的类别,根据互联网及移动网的区别,暂时被大家区分称为ICP证及SP证(笔者在原创文章中已经对ICP证于SP证做了详细区分)。
1. B25(ICP)类业务的概念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第B25类“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B25类分为五个小类,详见下图:
解析:属于这五个小类的互联网业务都需要办理ICP证。
针对B25的主要业务类型,笔者已在原创文章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举例,此处简单摘要:
信息搜索查询服务的常见业务形态为百度、搜狗搜索等;
信息社区平台服务的常见业务形态为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微信朋友圈、来往扎堆、豆瓣网、知乎等;
信息即时交互服务的常见业务形态为QQ、微信、来往、陌陌等。
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的常见业务形态为360在线杀毒、腾讯手机管家、百度手机卫士、移动网上的加密通信,垃圾信息拦截、免打扰服务等。
网贷平台明显不属于上述四个业务形态,那么B25还剩下一种业务分类——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
2.令人困惑的“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
(1) 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的概念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对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的表述为“建立信息平台,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提供平台的服务。平台提供者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用户需要向用户指定的终端、电子邮箱等递送、分发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
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的常见业务形态为58同城、新浪网、优酷、百度文库等。
(2) 网贷平台与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的关系
网贷平台从事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看似和这个类别比较契合。
也有人士指出“ICP许可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络制作等服务活动,网贷行业属于信息中介平台,即提供有偿信息,因此需要此证。EDI属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如海关报税等。两者属于不同的细项。”
通过以上论据,是否能得出结论网贷平台的业务确实属于B25中的“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因而需要办理ICP证,不需要办理EDI证?
此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中对B25的业务分类原文为“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这里有“主要”和“”这样的扩大定义范围的字眼,是否意味着即使网贷平台不明显属于前述五小类,但因为其确实提供了有偿信息,依然可认定为B25类?
❓❓❓❓❓❓❓❓❓❓❓❓❓❓❓❓❓❓❓❓❓❓❓❓❓❓❓❓❓❓❓❓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被人遗忘的B21类,再做定论。
六、EDI证到底是什么?
本文前言中已经提到,笔者文章中EDI证的含义是指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办理的业务种类为“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为大家习惯于称之为EDI证,故文中以此代指,并无其他特殊含义。
1. B21(EDI)类业务的概念及业务举例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第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交易处理业务常见业务形态如天猫、京东商城、淘宝、易趣、百度外卖、携程、团购、滴滴出行、家政服务APP等。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常见业务形态如海关报税EDI。
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常见业务形态如M2M和消费电子设备、可穿戴设备等数据处理和管理平台。阿里智能、京东智能、华为智能(针对不限定品牌的设备开放的APP)。
2. B21(EDI)类业务是否排斥网贷平台业务?
笔者认为“EDI属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如海关报税等。两者(指网贷平台与EDI)属于不同的细项”这个观点中指出网贷平台与EDI属于不同的细项是正确的,但是“EDI属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表述不够严谨,因而导致其结论认为网贷平台不需要办理EDI证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B21类业务不仅包含了如海关报税EDI的电子数据交换业务,还包含了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及交易处理业务。
结论:B21类业务不排斥网贷平台业务。
3. 交易处理业务是B2类业务中与网贷平台最契合的业务概念
天猫、京东商城、淘宝这样的平台与网贷平台都有一个重要的共通点——促成交易,且一般是通过平台直接交易。
笔者认为,网贷平台的进行的就是交易处理业务,从字面看这是最契合的表述。
七、 网贷平台是否同时需要ICP证和EDI证?
笔者认为,如网贷平台已确定属于B21类(EDI),则不应再认定属于B25(ICP),理由如下:
1. 逻辑悖论
网贷平台会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信息交互”的服务,看似属于B25类的“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如果这样认定,则存在一个逻辑的悖论:
作为互联网交易处理业务的平台,能够在不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信息交互”服务的前提下而促成交易吗?如果因为交易平台提供了前述服务而需要办理B25类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那么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再举一个刑法上类似原理的例子:
刑法上同时存在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
如果一个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满足了信用证诈骗罪认定的条件,那么其行为天然也满足了诈骗罪的认定条件。但只能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而不能同时定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这种竞合关系,有法律知识的朋友们应该都很清楚,笔者不再累述。
解析:从理论的角度,如果同时存在概念A和概念B,且概念B的含义属于概念A,则若事项C的范围大于概念B而适用概念A,则不宜同时适用概念B,若事项C等于小于概念B,则适用概念B而不宜同时适用概念A。
2.不符合有偿的原则
其次,互联网交易平台并非在有偿提供信息发布及递送服务,其有偿体现在相反,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的信息发布及递送服务是无偿的,难道大家在浏览京东商城或淘宝时需要付费吗?交易完成后的收益。因此也不适合归类为B25类的有偿提供信息发布及递送服务的种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可避免需要提供信息发布及递送服务,但单就其提供的信息发布及递送服务是无偿的,且其最终目的在于完成交易而获得收益,因此,网贷平台应当适用B21类,而不适用B25类。
如果工信部将来发布文件要求网贷平台应同时适用B21及B25类,这属于政策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影响,单从法理的角度分析,笔者很难得出纯粹的网贷平台需要同时适用B21及B25类的结论。
八、 哪种网贷平台需要同时办理ICP证和EDI证?
笔者认为,如果网贷平台在单纯的网贷业务外,为用户有偿提供了B25类的信息服务,则需要同时办理ICP证和EDI证。
比如,网贷平台上提供有偿杀毒软件服务,且该杀毒软件服务与办理网贷业务没有必然关系;或网贷平台为用户提供有偿视频播放服务,而该视频播放服务与办理网贷业务也没有必然关系等。
此时,网贷平台同时需要办理ICP证。
归根结底,网贷平台是否需要办理ICP证,跟自身业务范畴有关,如果确实需要办理ICP证,笔者倾向于认为该平台同时从事了与网贷业务没有必然关系的其他互联网服务业务
九、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有新闻报道工信部回复网贷平台不需要办理EDI证???
这个问题不解决,相信大家都不会心服口服。
好了,真相只有一个!
这其实是一个乌龙,哈哈!
因为大家对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认识不够全面,所以通常以为ICP证就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B25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认为EDI证就是B21证。其实不是这样啊,朋友们……
EDI对应的“电子数据交换”,仅仅是B21类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一种,一般对应的是海关、税务等处于国际标准数据格式的报表、保单业务,跟P2P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工信部的意思是网贷平台需要办理B21类证,但是这个证不叫EDI证!不叫EDI证!B21就是B21,EDI业务只是B21中业务中的一种!网贷平台属于B21中的“交易处理”业务!可见意思清晰、范围明确在法律上有多么重要,多少人都被EDI这个看起来高大上但压根不是法律概念的词给带沟里了。 
大家都误解人家工信部宝宝了,好不好,宝宝并没有戏弄大家一会儿说P2P要办EDI,一会儿又说P2P不办EDI!
笔者为了配合大家,也不得不用ICP和EDI这样的名称。所以,大家今后尽量不用ICP证、EDI证这样容易混淆的名称,可以跟着笔者使用更专业、更装逼的名称——B21证、B25证!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分类虽然不一定完美,但目前还算合情合理,因此,一切从目录出发,有理有据,别纠结了,朋友们。
目前让笔者感到困惑地方,还是在于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问题,本文就不再分析了,今后有机会再和大家讨论。
十、 关于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强烈建议:不要盲目比对别人办理了什么证件!
之前有朋友询问笔者,某某平台都办了ICP证,那自己是否也需要办理ICP证?
笔者认为,比对其他平台办理的证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逻辑确实不够严谨的,因为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1. 平台在主营业务外提供了其他互联网服务,笔者在第八节中已经阐述;
2. 其他平台虽然办理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不一定是必须的。
比如,美的官网在销售美的电器,因为这些电器都是美的自有产品,属于渠道的延伸,并非为交易双方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即并非在提供电信服务,因此美的并不需要因此办理B21(EID)证。
但,美的如果因此申请办理EID证,我相信也是可以办下来的,因为监管部门并不确定其今后就一定不需要B21(EID)证。这时,美的成功办理B21证后公示在网站,另一家自营的网站便得出结论:原来网络销售自有产品也是需要B21(EDI)证的呀!
大家应该可以看出其中的逻辑错误了吧。
因此,建议大家多听听公司律师的意见,一方面公司律师更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能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另一方面,律师发表意见一般都很严谨,都会查找法规并进行合理的推理,比新闻采访结论更加值得信赖。
十一、政策可能会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带来的影响
1. 之前第七节已经提到,不排除工信部以发文的形式明确网贷平台应同时适用B21及B25类的可能性;
2. 工信部可能会根据B21类、B25类的业务类型,而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进行限制性表述。比如B25证目前有“仅限互联网”“不含互联网”等;B21证也可能会被限制为“仅限EDI”“仅限互联网金融”“不含互联网金融”“仅限网约租车”“经营类电子商务”等;
3. 不同时间段,各省份对执行电子商务企业的具体要求可能不同。但IPO/新三板律师若需发表意见,建议应主要依据工信部发布的文件。
声明: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仅供参考,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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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 ICP证、SP证、EDI证,平台到底该拿什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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