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观察者网
ID:guanchacn
最近,香港中文大学校园里发生了一件事。
9月5日晚,一名内地女生撕下“港独”宣传海报后,瞬间被蹲点的记者和“港独”学生围住,但她没有露怯,反而与“港独”激辩民主,怒斥港中大学生会张贴“港独”海报的所作所为。
事情还从2天前说起。
9月4日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本科新生开学典礼,然而,那一天在校内却出现了许多带有“港独”字眼的海报和横幅。
校方随后回复媒体称,未经申请而被张贴在校园的标语已被即时拆除,并重申校方立场:绝不赞成“港独”。
没想到,
这些海报和标语很快死灰复燃 。
9月5日晚上,中大民主墙又贴满“拒绝沉沦 唯有独立”的海报,一名内地女学生出于义愤撕下海报,两名“港独”学生见状即刻上前阻止。
用广东话质问这位女生:
“为什么要把海报撕下来?”
女生表示:“我听不懂(广东话),但我只知道这种东西不应该被贴出来。
“港独”学生继续用广东话劝阻,女生再一次表示听不懂后。
他们改用不太流利的英语称:“这是我们的民主墙。
女生也立马用英语回称:“对对,如果你们在讨论民主,你们可以贴上去,我可以撕下来。”
这两位自称是学生会的学生接着说道:“如果你反对,你可以贴一些反对的意见上去。
女生也毫不示弱:“你
们都贴满了,我们没办法贴其他的。而且,谁给你们的权利这么做?

录视频的学生说:“同学们给我们的权利。学校给我们的权利。”
女生立马说道:“
你们说你们代表学生,我也是学生之一,我不同意
。”

视频如下:

随后,女生更主动发起“进攻”。
当发现现场有香港记者和学生会在拍视频。
女生说道,“(就因为我撕了海报)你们就要曝光我?就要侵犯我的肖像权?来拍摄所发生的事情?带摄影机是你们的权利,但是我从未同意你们拍我。”
虽然对方人多势众,但女生依然激辩了2分多钟。
见对方说来说去都是那么几句,女生显然也不愿纠缠了。
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句,“我跟你们说过了,我不同意你们拍我,我也不同意学生会的所作所为,我也是学生之一,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做。”
而“港独”学生还在身后喃喃自语,“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没有权利这样做。”
女生听到后,回头说了最后一句,“因为这不是学生们的心声。”
事后,观察者网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这名女生,独家参访如下:
女生:采访的时候可以不要出现我的英文名吗?怕被“他们”找到。
观察者网:“他们”现在是在找你吗?
女生:我没有看facebook,但我的朋友们一直都在看上面的相关评论,香港中文大学有个主页,就是讲中大发生的各种事情的,据说上面“骂声一片”,还有人说要人肉我。
观察者网: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对你造成了一些困扰对吧?
女生:是的,但是我认识的周围的同学,大都是持支持态度的,有一些比较激进的“港独”同学,可能会在下面留言留的比较激烈,而且facebook本身也是香港学生用的比较多一点。骂声确实很多,很害怕。
观察者网:香港学生也有支持你的吗?
女生:有的。
观察者网:这件事发生的具体时间是在9月5日晚上?
女生:昨天晚上我在食堂吃完饭,大概7点左右的样子。
观察者网:“港独”除了在网上对你进行攻击以外,有没有对你造成实质上的麻烦?
女生:没有,因为那个视频拍的不是很像我,所以他们基本没有找到我是谁。
观察者网:为什么恰好会有香港媒体在那边拍摄?
女生:我不知道,其实我就觉得很奇怪。他们有的是为学生会造势,而且很多港媒比较偏向于这种言论吧。我其实去撕的时候就看到有人拿着摄像机在那里呆着,我一直以为这只是好事之人,我不知道他是媒体。他们是蹲点的那种,就是因为这件事闹得比较大,有些媒体好像都在那边蹲点。我跟学生会的人争论的时候,好多人就在那边围过来了,我都不知道那边有人的。我在想,他们这算侵犯肖像权吧?
观察者网:那些海报的被发现时间是9月4日,这件事幕后是谁有眉目吗?
女生:是这样的,海报先贴出来了,然后学校不让,派保安去撕了,然后他们又贴出来了。按道理,如果他们好好贴,在底下声明这个东西是谁的,并写上出处,我们是不应该撕的。贴上海报,并写上什么时候可以被撕掉,一个月之内没被撕,才可以去清理。他这样既没有出处,也没有人说对此事负责的,更没有说要贴到什么时候,就是贴在那里了。学生会过来阻止我,但其实学生会一开始是不敢站出来说,这个东西是他们贴的。其实大家都明白,一夜之间学校里各个角落都是这种东西,只有学生会能够干出这种事情来。
观察者网:这些海报对你们造成了怎么样的影响?
女生:“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常识吧?而且这东西是违法的。光天化日之下贴这种违法的东西,确实不是很好。目前没有(和“港独”)有身体上的接触或是冲突之类的,但是确实让大家看这种言论,就好像如鲠在喉、眼中钉一样,看着不是很舒服。
观察者网:内地网友都被你圈粉,觉得你英语特别棒,纷纷为你点赞,你怎么看这件事?
女生:我很惶恐的,一直不敢发声,因为被骂得很惨。港媒底下香港人把我骂得很惨,我昨天其实有自己偷偷打开看一下,幸亏我看不懂粤语,但是我读得懂他们用英语骂的,总之就是骂得很难听很难听。确实觉得挺失望的,因为我觉得我做的是一件对的事情,但是却这样搞的好像我做错了。
观察者网:你需要明白,支持你的人远远超过反对你的人。
女生:但是现在处在这种环境,主流言论感觉还是在抨击我。
观察者网:能不能问一下你来自内地哪里?
女生:我来自北方的。
观察者网:只能说你是北方人吗?
女生:因为大陆生不是很多,如果他们想要找到我的话,我很害怕的。
女生本人提供的生活照 
观察者网:香港中文大学官方对此事有没有声明或者回应?
女生:之前校长说不赞成,也说我们学校一贯不会站港独。他也确实有派保安去撕海报,但这件事学生会闹得实在是太厉害了,所以好像根本压不住。也不能说压不住,就是大家没有敢采取特别激烈的手段吧,所以他们再贴出来的话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
观察者网:校方对你做的事还没有注意到对吗?
女生:我不知道校方有没有注意到。今天我一天都藏得好好的,所以没有人找到我,也没有人跟我说什么。但其实我真的觉得挺气愤的就是,我一整天都在被骂,而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在告诉我,我在做一件对的事情。可我却被骂得很惨。
观察者网:也就是说,虽然朋友们在现实中支持你,但香港的网络舆论对你极为不利?
女生:对,他们甚至告诉我不要出门,不要离开香港中文大学。
观察者网:许多网友都觉得你很酷,不仅英语水平很高,三观也正。
女生:谢谢,当时我其实是很生气的。因为我去食堂吃饭,我其实之前一天都没有去过那个区域,然后也就没看到。其实那天晚上我是第一次看见,后来听朋友讲说,贴了很久了。吃饭的时候隔壁桌两个女生在讨论这事,也表现得很气愤。我当时就想:“你们既然生气了,为什么不去把海报撕下来?为什么不做点什么?”我很生气,就对朋友说:“我呆会儿要去把海报撕了。”
观察者网:有很多人会支持你,但真的让他们去做这样的事,他们就会畏首畏尾,你是一位超越常人的勇者。
女生:谢谢。不好意思也没能提供太多信息,因为很害怕。哦,有件事要和你们说一下,明天(9月7日)内地的学生好像要组织一个活动,我把图片发给你。写的是粤语,我也看不太懂,因为里面也组织了一些香港人。他们的标语是“CUSU”不是“CU”,即“香港中文大学”不是“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对不起我们拒绝被代表。你们可以关注一下这个,我理解他们的好意,就是大家都站出来以后,可以分担一些事情。
女生提供的内地学生9月7日活动海报 
观察者网:好的,我们收到了,非常感谢你能够接受采访,本次采访就到此为止了。
女生:好,麻烦你了,谢谢。
采访视频在此:

女生激于义愤撕下“港毒”海报的新闻,很快在内地和香港的网络空间里火了。无数内地网友为她竖起大拇指:
也有不少人悲叹:在自己的国土上爱国,为何竟是一件令人害怕的事?香港还是中国人的香港吗?
当然,也有网友指出,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与“港毒”势力斗争,要讲究方式方法:
这里就牵涉到一个比较微妙的事实了:首先《反分裂国家法》是针对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不适用于香港特区,因此许多“港毒”青年在facebook叫嚣:又没有真正独立行动,仅仅是言论犯了哪门子法?

此处适用法律为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煽动意图”。
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或激起中国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即属犯罪。
该条法例并不要求被告有“意图导致暴力”即可入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二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三年。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管有煽动刊物,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一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二年。
不独是香港,其他普通法管辖区,包括前殖民宗主国英国,亦有类似的法例。
例如,英国《1351叛逆法》规定,“图谋、设想、构想、计划或意图以公开的作为废除女皇……”,“以口头发布具煽动意图的煽动性语言文字,或怀有煽动意图发布载于任何可做诽谤的物件的事项”,均属违法。
加拿大《刑事犯罪法典》第61条规定,“发表煽动性的语言文字,发布煽动性的诽谤或参与煽动性的活动,处监禁14年。”
澳洲《联邦刑事法》规定,“以言论或文字,鼓吹或鼓励借革命或破坏以推翻联邦宪法;或借武力或暴力推翻联邦或州已确立的政府;或参加任何煽动性计划,意图制造暴乱,或扰乱公共秩序或引起公众骚乱”;“撰写、刊印、发表或发布任何煽动性文字,意图造成暴乱、或扰乱公共秩序或引起公众骚乱”,均属违法。
新加坡《煽动法令》第三及四条规定,“做出、企图做出、准备做出或与任何人串谋做出有煽动倾向的作为;或发表任何煽动性语言文字,第一次处定罪监禁三年,其后定罪监禁五年及/或罚款。”《新加坡刑法典》第505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人具有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或一部分公众的恐慌或警觉的企图,出版或发表任何声明、谣言、报告,无论是书面、电子或其他媒体,引导其他人实施反国家或反人民安全罪行,处三年以内监禁及/或罚款。”
在这些国家,“煽动罪”并不需要有实际的暴力行动才能入罪,煽动言论同样可以被定罪。然而在法治社会的典范香港,我们看到“港毒”侮辱国家、企图分裂国家的言论一次次登场,居然还有许多港人认为这些非法言论受“言论自由”保护。
喂醒醒,言论自由保护的是合法、不伤害他人同等权利的言论啦。要“港毒”言论自由,先问问基本法答不答应。
当然,也要问问内地留学生的表情包答不答应:
跟这群“港独”用中文说不通,用英文他们说不过,讲民主他们叫我们闭嘴,讲法律他们不听,只能斗图了……
因为,在表情包的领域里,没有人可以战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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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我很害怕
但香港的“网络暴力”无法阻挡内地网友强大的支持声势。在这位女生的害怕似乎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在9月7日下午,这位内地女生联系观察者网表示:
“看了大家的评论,我知道了我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无论何时都不应畏惧。”
网友支持她的部分评论
不仅网友留言支持,@共青团中央 官方微博也发声了。在知道了这位女生“害怕”的心情之后,@共青团中央 主动联系观察者网询问内地女生的联络方式,表示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向她提供帮助。
是的,姑娘别怕,祖国就是你坚强的后盾,在你仿徨无助时,请你记得,你背后还有14亿人的支持!
也是基于网友的支持,这个内地女生还有一些话想要跟大家说。
观察者网与白衣女生的部分独家聊天记录
以下是内地女生就此事的独家回应:
这不由让人想起了《战狼2》的最后一幕,护照上的那几行字不仅是艺术效果,也是我们每个人心中最踏实的后盾。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海外
请记住


在你身后
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为这位女生疯狂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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