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始人来说,石斧具有重要的意义,人类早期的武器和工具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以石斧为例,它是原始人重要的武器和工具,既能用来砍伐和捕猎,也能用来搏斗杀敌。邳县大墩子的一座墓葬中,墓主手持石斧和石质短剑仰卧在坑中,学者认为,之所以使用石斧和短剑陪葬,是因为这两种工具是墓主生前最重要的工具和武器。
洋堵良渚文化遗址出土过一件制作精细的石斧,这件石斧所配备的木柄上凿有一个孔,安装时需要把石斧插在孔里,然后再用绳索将木柄和石斧扎紧,木柄的顶端有冒,末端有柄首。这种结构的石斧在多地都有发现,如临汝阎村新石器时代出土的彩陶缸上便绘有这种石斧的图案。

整体上说,原始社会的石斧造型众多,包括了条形、有孔、有肩、凹槽、束腰等若干种造型,其中最多的就是长方形和梯形,道理很简单,这俩造型最容易造,便于大量生产。
这些石斧的装柄方法也不一样,有侧绑,穿孔侧绑,环绕捆绑,镶嵌法等不同方法。
裴李岗文化的墓葬中有50%以上都出土过石斧(部分报告中称其为石铲),没有出土石斧的墓葬则会随葬石棒和石磨盘等工具,一般认为前者的墓主为男性,后者墓主为女性,也有部分墓葬中,既随葬石斧,又随葬石棒和石磨盘。

出于对石斧的热爱,部分原始部落会制造出一些专门用来陪葬的明器斧,如江苏海安青墩新石器遗址就出土过作为明器的陶斧。这也是人类常见的一个习惯,喜欢什么东西,就用什么东西陪葬,如果不能用这个东西陪葬,那就造一个模型来陪葬。

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人类开始制造专用于战争的武器,用作武器的石斧被称为石钺,在外形和材质上都与普通石斧存在明显区别。一般来说,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这么一个道理,就是最先进的科技和材料往往首先使用在军事领域,原始社会也是如此。石钺的石质通常比较优良,加工也比较细致。和石斧相比,石钺的体型较为宽大,外形为扁宽梯形或风字形;本体较薄,厚度多在1cm以下;石钺的刃部圆弧锋利,钺身上打有圆孔,方便穿绳捆绑。

普通石斧一般较为厚重,因为石斧是砍树的,你造薄了,树还没断,石斧先坏了就比较杯具了,厚重的外形可以避免斧刃在砍伐树木时损坏,同时也增大了石斧的破坏力。
石钺的形体相对较薄,这样可以保证刃部更加的锋利,同时减轻重量,便于使用者操作。原始社会并没有什么太先进的盔甲,士兵在大部分情况下要靠自己的身体直接承受武器的打击,锋利的石钺可以更加容易的对人体造成伤害,而武器制造的越轻便,操作者的招数就越灵活。由于在格斗时,石钺会和敌方的武器进行碰撞,因此为了避免钺头脱落,石钺在装柄时需要捆绑的比石斧更加牢固。

除早期石钺外,大部分石钺都采用切割法制成,良渚文化遗址和石峡文化遗址中出土过一些顶部收缩有肩的石钺,与后世铜钺的外形较为相近。
石斧还是一种刑具,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砍伐类武器有石刀和石斧,但前者形体较薄,无法承担刑具的任务,而石斧形体厚重,可以很容易的砍掉人的头颅,因此经常被用于行刑。

河北邯郸涧沟遗址的2座龙山时期的房基中各发现过3具人头骨,考古人员除去这些头骨表面的钙质结核后,发现每个头骨上都有若干条长条状的斧砍痕迹。经推测,这些人被砍掉头颅后,施刑者还用石斧剥去了他们的头皮。

由于斧钺类武器经常被用来行刑,因此逐渐被引申出执法和权力的意义。原始社会晚期时,钺便与地位紧密相关,不少地区都出土过一些制作精美的玉钺或石钺,这些钺往往伴随其他玉质礼器出土,是持有者地位的象征,其中部分玉钺还刻有代表部落的图腾符号。
如余杭良渚文化遗址的11座墓中,有9座出土了石钺,这些钺通长70~80cm,柄部涂有朱砂,并镶嵌玉粒,末端有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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