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面写了一些文章,但是少数读者始终处于一个思维困境:推崇自由和平等,但在他们的观念中,只有通过强权才能够实现自由和平等。这本质上是理性思维的局限,认为人类社会的理性能够设计出一种美好的分配模式来帮助那些弱者。
比如说,政府制定了最低工资,说是可以提高最低层劳动者的收入,保障他们的权利。这样能够达成目标吗?
当然没这么简单,分享一篇文章

这个例子可以解释最低工资制的恶果
萧山
关于最低工资制的恶果,我已经写过几篇文章,在群里也说过多次,但貌似还有很多人不能理解。下面我给出一个简单通俗的例子说明其中的逻辑。给出这个简单例子一是为了“科普”,给不明白的读者讲清楚其中的道理,二是为了给明白这个逻辑的读者一个手头上好用的简单案例,以备以后给其他不明白的人讲清楚最低工资制的坏处。
我出生成长在农村。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家准备建新房子。建房子要砖,我父母自己雇人制砖,烧砖。当时我10来岁,作为半个劳动力也参与了整个制砖、搬砖、烧砖、卸砖的整个过程。家庭自己制砖是我们那农村的惯例,因为专业的制砖工业并不发达。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了成本更低的专业制砖厂,人们建房就不再自己制砖了。
一个自由的劳动力市场
好了,就以90年代中后期一个专业制砖厂的劳动雇佣说起。
一个砖厂有一个搬砖的工作。老板如何确定搬砖工人的工资呢?按搬砖块数计件算工资太麻烦了——那需要另雇监工统计搬砖数,所以老板简约的按搬砖工人的身体素质来定工资。
老板把搬砖工人的日工资分为四等——下面工资具体数额大致符合1990年代中后期我们那的工资水平,是合理的假定。
1.男人,身体强壮,工资最高,每天30元;
2.男人,身体一般,工资次高,每天25元;
3.女人,身体强壮,工资次低,每天20元;
4.女人,身体一般,工资最低,每天15元。
由于制砖厂的门槛并不高,所以我们乡出现了好几个制砖厂。这也使得整个制砖行业的利润并不高。某些经营好的老板能过上比常人好一点的小康生活,但离大富大贵远着呢。由于搬砖并不需要特别的技能,我们也可以预料,几乎所有的砖厂老板都像上面那位老板那样定工资。
我们也要明白,工人的工资看起来是老板们定的,但实际上并非老板们单方面定的。
若老板们定的工资太低,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去搬砖,那么搬砖的活就干不完,工厂就要亏损倒闭。若老板们定的工资太高,确实能吸引到很多人来搬砖,但是砖厂的成本支出就大大增加了,工厂同样要亏损倒闭。
容易知道,若村民普遍贫困,没有多少其他工作岗位,即劳动力供给很充足,均衡工资就不会高。相反,如果其他工作机会很多,比如村民年还可以去挖煤,还有制鞋制衣、打渔种菜等多种工作机会,那么均衡工资就会比较高,否则老板们根本就雇佣不到工人。
上面列举的4类工资实际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博弈谈判的结果。在经济学里,我们把博弈的结果叫做均衡,工资在均衡处,老板满意,工人满意——老板能够雇佣到足够多的搬砖工人,工人愿意以这个价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上面是一个没有任何工资管制,没有任何“劳动法”管制的劳动力市场的典型案例。没有管制即自由。所以我们可把它定义为完全自由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价格管制——最低工资制
好了,现在来了一个体恤民意、同情心满满的新领导。这位新领导非常同情第4类身体不太强壮的女人,认为她们的工资实在有些低。
于是他搞出了一个最低工资制度:所有工人每日工资不应低于20元。这位领导很厉害,雷厉风行,这个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这个最低工资制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第4类工人(身体一般的女人)看起来会很高兴,她们对这位领导甚至会有感恩之情。后面我们可知,她们被蒙骗了——顺便说一句,更多时候不是领导蒙人,而是更加正义凌然的民主党或工会的领导者以同样的糊涂逻辑蒙人。
但老板们会如何应对呢?
老板们也要分为三种:第一类是制砖效率高,利润相对高的老板;第二种是刚刚能够盈利或微利的老板;第三种是亏损边缘挣扎的老板。注意,任何一个相对成熟市场,都存在这三种老板。不存在一个所有老板都赚钱不亏钱的市场。
显然,最低工资制对第二第三种老板的影响最大。对于第二种老板,强制提高第四类工人的工资所增加的成本可能使得他们中的部分从微利状态落入亏损状态。时间稍长,他们必然关掉砖厂,不玩了。对于第三类本就过得很不好的老板,这个增加的成本加速了他们的破产倒闭。
现在关键分析来了。第三类老板加速退出以及第二类老板部分退出,增加了搬砖工人的失业率,加大了搬砖工人的劳动供给,这使得第一类老板在劳动市场上更有工资谈判优势。换句话说,因最低工资制的实施,使得市场竞争者重新洗牌,第一类老板取得了某种程度的垄断势力。
因而,短期内,这些优势老板会倾向于降低所有搬砖工人的工资,并且完全不雇佣第4类工人(身体不太强壮的女人),以避免最低工资制的惩罚。
当然在中长期,他们会扩大生产,部分占领因第三类和第二类老板退出留出的市场空间,但由于市场竞争者相对减少,整个劳动力需求不会比之前“完全竞争状态”时更大。无论如何,老板们没有理由雇佣第四类最弱势的工人。因而,严厉实施最低工资制的后果是:
1. 工人的失业率增加了,优势企业的工资谈判权得到了加强;
2. 最弱势的工人失业最大,最低工资对他们的伤害最大;
3. 政府职能/机构扩大了,社会增加了监督最低工资制实施的监察成本。
显然,新领导好心办了坏事——不仅没有帮到最弱势的工人,反而还损害了她们。
若最低工资制没有坚决执行,对工人的损害就会少一点,因为老板们可以偷偷摸摸在最低工资之下雇佣第4类工人(身体一般的女人)。比如砖厂可以在晚上作业以躲避领导的监察,但这会增加她们的安全风险;或者,老板们在提高第4类工人工资的同时,要求她们工作更长的时间,这也会增加她们的安全风险……
所有这些成本最终要到每个人头上。
类似的,若把最低工资定在第3类工人(15元)或第2类工人(20元)以上,且严厉实施,那么最低工资伤害面更大。其规律是,无论最低工资定在何处,受伤害最大的就是此“最低工资”水平以下的弱势工人。
若把最低工资定在最高的30元以上,那么,或者整个制砖行业消失,或者砖厂发明更便宜的自动化搬砖机器,用机器代替搬砖的人力。无论如何,工人的失业率将达到最大。
由于自动化需要更大的资本投入,在印度,孟加拉,拉美等资本并不雄厚的地区,最低工资制(以及本质上相同的工人福利标准)只是增大了工人的失业率,并没有激发自动化生产的效果。
抽象的总结
最低工资制是一种对劳动力市场的价格管制,它侵犯了雇佣双方的自由协议,使得那些本来在最低工资线以下、对雇佣双方利好的自由协议不能实现,或加大它们实现的成本,从而损害了雇佣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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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一、最低工资的悖论在于,如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让穷人富裕,那干脆多提高一点,穷人就很容易至富了,这有多么的荒唐。
这其实和退休人员涨工资有类似之处,我母亲并不懂经济学,但她每次涨退休工资,都知道纸币的实际购买力其实下降了。因为到手的钱虽然多了,但物价涨幅通常超过工资增长,纸币不等同于财富。简单推理一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可能让穷人的实际收入增加呢?
现在强制推行的五险一金其实是最低工资的高级版本,因为所有的支出其实都是企业的负担;更恶劣的是,五险一金并没有直接发给工人,而是被政府收走了,在政府经手的过程中,损耗更大。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只会消耗财富,而不会创造任何财富。
二、最低工资制度如果严格执行,受影响最大的是中小企业,包括大多数新创建的企业,而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力。2014年美国联邦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25美元/小时,西雅图市政府制定了15美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法案,目标是为了帮助就业者摆脱贫穷并脱离公共救济体系。但事与愿违,低收入群体在工资提升的同时,要求更短的工作时间——以求压低总收入,这样他们就才不会失去食品、育儿和租房方面的公共补贴。州政府的统计数据表明福利申请几乎没有下降。与此同时,很多小企业不堪重负而倒闭,穷人失去了很多原来的就业机会,市场上很多服务的价格也开始上涨。
因为人类的非理性复杂性,可以有美好的愿望,但不能去追求纯理性的美好制度。最低工资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它损害最大的,恰恰是原来在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以下的群体,也就是计划去帮助的群体。最低工资定的越高,受损害的低收入群体就越大。
再来说一遍左右之分。
从美好理想来看,追求自由和平等是人的本能。
从实现路径来看,左派强调分配财富,以强权分配实现平等,称为空想派。右派强调创造财富,通过保护产权、推动法治,扩大人的自由以实现人格尊严的平等,可以称为务实派。
如果以上面的左右概念来区分,深刻的经济学家大多是务实派,但受宠的经济学者大多是空想派。因为空想派以分配实现平等的思路,受到政府和底层平民的共同欢迎,政府以推动平等的名义将权力不断扩大,底层平民以平等的名义期望获得越来越多的福利保障。至于这样玩下去能够持续多久,谁管呢。
人,通常是越多越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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