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作为我们EB5区域中心考察详解的最后一篇,将讲解如何从融资结构、盈利水平等金融因素考察项目的商业(即资金)风险。
IV. 资金安全
1.  融资结构:考察EB-5资金所占比例,如果整个项目中EB-5资金所占比例过大,绿卡和本金返还的风险性也因之增大,而从绿卡角度,单个项目EB-5资金筹集越多,则就业数量的需求越高,满足起来也就越难,从而增加移民风险。
2.  融资方式EB-5融资可以以债权和股权两种方式进行,没有绝对哪种融资手段更安全,中国投资者比较偏向于债权融资,因这种融资有一定抵押品并明确了资金退出时间,但这也不能绝对保证资金安全和具体退出时间,要看项目方到了规定的资金退出时间,是否还可以申请延迟退还,有无惩罚和保障措施。例如,某些贷款项目规定在项目还不出钱时,投资者可以按当时的估值由债转股,表面上似乎给了投资者一些权益,实际上则是对延迟还款的一种无惩罚性措施。
3.  还款顺位:对于同时有银行贷款及EB-5投资的项目往往EB-5投资者是处于第二还款顺位的,很多投资者认为这不利于本金的安全返还,然而这种项目与将EB-5资金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贷款项目(EB-5投资者为第一还款顺位)相比,往往具有较小的绿卡风险,后者的EB-5资金往往占了整个资金的大部分或全部,从而加大了就业需求的压力及绿卡获得的风险性,而对于很多EB-5资金作为第二还款顺位的项目,银行贷款往往占了很大的比例,而贷款部分的资金所产生的就业机会亦可全部算入EB-5资金的就业数量中,从而大大增加EB-5 投资就业计算的可靠性,减少了绿卡就业审查的风险。当然作为第二顺位,投资者本金返还的商业风险会略有增加,但对于大多数投资移民申请者,绿卡风险的控制应该优于商业风险,这里不是说商业风险就不要管了,只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供投资者对投资移民的风险进行综合考虑。实际上前文所提的对项目方背景做尽职调查,查询其过往记录、项目市场、资产水平很大程度上提供了商业风险的评估,而且一个项目如果有能力从外部银行取得第一顺位的贷款,恰恰说明了其他机构(如银行)对这一项目商业可行性的肯定,因此其商业可行性很可能在没有银行贷款的项目之上。
4.  项目方或其他合作伙伴是否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往往是其对项目本身的信心及与投资者利益一体化的表现。有信心的项目方一般在贷款和EB-5本金返还后才收回自己的成本和投资回报。
5.  股权融资:全部通过EB-5股权融资的项目在本金返还上通常风险性较高,但从移民角度则更加符合at risk(风险投资)的要求,因此移民局的认可度更高。这类项目,项目管理方都会参股,投资者需要了解清楚其参股比例及以何种方式参股。项目管理方往往因为参与运营管理或拥有技术而要求一定干股,干股的股份是否合理需要由投资者做出具体判断。另外,移民局规定项目方不能承诺全部或部分资金的返还,因此附有如此承诺条款的投资协议将无法获得移民局的批准,然而项目管理方股东以某些特定方式作出的第三方资产担保有可能一定程度上减小投资者的资金风险。
6.  项目的盈利能力: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股权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项目的还款能力,也关系到项目方的利益动机,如果一个项目没有正常的盈利模式和能力,缺少正常的利益驱动,往往意味着项目方须要以不正常方式去获利,而这种不正常方式,很多时候是以投资者的损失为代价的。只有真正有盈利能力的项目,才是投资者值得信赖的项目,即使是以取得绿卡为唯一标准的投资者,也应该考虑如果项目方没有盈利能力,该项目很有可能半途停产,而投资者不仅钱打了水漂,也无法最终拿到永久绿卡,因此考察项目的财务预测是否合理也是重要一环。
7.  项目退出机制:申请者应认真了解认购协议中项目的退出机制,包括退出方式及时间。多数EB-5项目方都同意在投资者拿到永久绿卡的一定期限内还清贷款或回购股本。投资者需要了解项目方将以何种方式筹集还贷或回购资本,主要的方式有三种:重新贷款;自身现金流;出售项目或上市。这三种方式都要求投资者对项目退出时的净资产估值及现金流产生能力有全面的认知。
8.  投资回报EB-5投资者对投资回报的要求一般是放在最末位的,EB-5项目方也往往是鉴于这个原因(融资成本小)才热衷于通过这种方式进行项目融资,目前极少数提出给予回报的项目贷款利息都在2%以内,过高的回报往往反而会令人质疑项目的真实性与可行性。对于EB-5股权投资的项目,多数项目方会要求投资者在合适时候允许项目方以本金或加少许回报的价格赎回股权,少数项目也会给投资者保留股权的选择。另外,美国移民局要求所有EB-5项目必须带有风险性,不允许项目方承诺回报的确定性,因此任何带有担保性承诺的回报都是不合法的,一旦查实投资人的绿卡申请资格将会立刻被取消。根据移民局规定,所有投资资金也不能在投资人拿到永久绿卡之前返还。
9.  在特殊情况下资金的安全性:当投资者临时绿卡或永久绿卡被否时,项目方是否有相应的退款或补救措施,当投资者因为某些特殊缘故不得不撤销申请是,项目方是否可以有条件的退还全部或部分款项,都应该作为资金风险评估的一部分。
总之,美国投资移民有两个最关键的核心问题,一个是能否取得绿卡,一个是能否收回投资,然而要全面考察这两个核心问题,则需要投资者具有金融,法律和相应行业的背景知识,从绿卡和本金的风险程度进行综合考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没有经验的投资者最好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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