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美国政府规定,直接投资模式及区域中心投资模式都属于投资行为,即投资人必须承担一定投资风险,两种投资模式比较,主要区别如下:
1. 投入本金:区域管理中心投资一般的设计都是50万美金投资额度(部分区域需投资100万美金),加管理费3-5万美金。而自己投资一般需要100万美金的投资额度(很难达到50万美金的法定条件),因此,自己投资所投入本金可能会远远超过投入区域管理中心。
2. 经营管理:直接投资的投资人需要对投资进行经营(或雇佣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方式进行管理,且需在美国驻扎时间较长;区域中心的投资人不需对投资经营管理,不同的区域中心规定投资人可以不同程度地定期获得投资经营情况报告等,但没有实际经营权,且绝大部分无法享受企业成长所带来的经济回报(最多只能拿回本金加微不足道的利息) .
3. 经营成本(满足投资移民法定要求): 美国政府对投资移民设定一系列法定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将面临无法获得绿卡的后果。满足这些法定条件,需要有证券/商务律师、移民律师、会计/税务师、经济学家等各方面专业人士共同工作。因此,直接投资满足移民条件方面需要聘请上述各方面专业人士完成全部投资管理及申请移民的法律手续;区域中心投资,则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投资项目满足投资移民法定条件,投资人只需负责提供合法投资来源等与投资人自身有关的证明材料。
4. 创造工作机会的计算方法和证明方式不同:投资人自己投资自己管理需要证明为美国直接创造10个工作机会,对于运营的资金投入要求较高;而投资区域管理中心,10个就业岗位可以由直接就业岗位和经济学家运用美国政府许可的合理方法计算的间接就业岗位共同组成, 这样可以缓解一部分(甚者是大部分)雇工的资金投入.
5. 投资风险:任何投资都有风险,究竟是自己投资风险更大还是投资区域中心更大,不能定论。两种投资都要面临正常的投资风险,如行业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管理团队、自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管理团队不同,直接投资是投资人自己组建管理团队,一切均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区域中心投资则由区域中心统一管理,投资人在运营中没有话语权。因此信任程度不同,对投资人管理能力的要求也不同。
正因为以上的不同,两种投资模式的适合群体也大不相同
直接投资适合有经营企业经验并有时间和意愿在美国创业经营的申请人;区域中心投资适合没有投资经验、没有时间和精力经营,只打算通过投资移民方式取得绿卡的申请人,也正因为此,区域中心投资除了要考察各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外,还要考察区域中心本身的条件是否值得信任, 是否有足够的管理经营经验.
美国投资移民涉及中美两国法律,不同投资者案情均有不同,需要量体裁衣。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就移民方式、投资方式、选择区域投资中心等关键问题进行全方位咨询论证。
稍后的文章将给您具体解析EB-5项目考察需要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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