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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失血”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江礼且综述】判了! 房东Z某必须给前房客赔偿超过4.6万。他到底做了什么,竟然得到这样一个钱包失血的结果
!?

针对北温房东Z某的案子,BC省最高法院最新裁定,他必须向他的前租客W某赔偿$46,384。

图自:BC省最高法院 2024年6月12日
这套出租房位于北温Leovista大道。租客W某可以说是这个房子的老租客了。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他一直租住这里。从2020年10月31日起,他的租房合约转成月租。


Z某在2022年7月买下房子时,租客W是一直住在房子里的。他就告诉租客,他的计划是拆除房屋并重建。但当他的经纪在8月份发出租客通知时,他改变了主意,改称他女儿正为了“医疗问题”头疼,房子整修后女儿会搬进这所房子。Z某本人也要搬进去住。
租客W某租住的房子内部(图自:easy rent)
听到房东和家人有自住需要才把房子收回,租客W某在11月便搬了出去,并收到了房东给的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但是,她在搬出去之后,很快就注意到房东和他的女儿都没有搬进房子。取而代之的是,房东
对房子进行更大规模的翻修

图自:easy rent
根据现行的BC省《住宅租赁法》,租客可因“房东或房东的近亲友善地占用出租单位”为由而被动退租。但如果房东未能遵守占用房子的初始约定,租客可依法向房东索赔相当于12个月租金的赔偿款。
在租客W某的案件中,这一赔偿数额可是高达$46,384
针对此案件,仲裁员就强调,房东们都应该注意,“终止租赁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仲裁员也站在租客一边,因为她认为“房东行为并不诚信。房东无意让自己的孩子搬进出租房,而是出于另一个目的对房子进行翻修”。
不过,房东对这一裁决十分不满,随后就将裁决提交到了BC省最高法院进行司法审理。
房东Z某认为,如果租客W不接受终止租赁通知中提出的理由,W有义务在当时就对此提出异议。
他还说,仲裁员没有充分考虑给他减轻处罚,判他赔款4.6万太过分…
房东Z某称,在给租客发出两个月搬离通知时, 他是想让女儿搬进去的,希望能让她好好养病。只不过,在给租客的通知发出后,女儿的病情恶化了,所以才没有坚持让孩子搬进去。
针对这一点,BC省最高法院法官Sandra Sukstorf 确实发现仲裁员的判断过程有争议。但鉴于案子面前的证据,Sukstorf 法官认为仲裁员最终作出的决定合理。
BC省最高法院(图自:Mike Wakefield)
用Sukstorf 法官的话说,“记录中似乎没有任何证据能解释为什么房东不能搬进这处房产,因为他打算照顾女儿恶化的健康状况。虽然仲裁员确实承认(房东女儿的)健康状况恶化,但她不认为这些情况构成(对房东)可减轻罪责的情况。事实上,房东在仲裁员面前的证据有些矛盾”。
法官亦承认,$46,384罚款的数额并没有商量的余地
她最后更强调,虽然对房东的处境有同感,但立法是相对僵化的,对房东的罚款数额也是有惩罚目的的。
为了避免高达数万的赔款,BC房东在驱赶租客时,请格外仔细处理!
信源:BC省最高法院、easy ren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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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礼且
责任编辑:林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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