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注意,一项新规提醒回国入境时需做好相应准备。
这也是中国国家安全部首次公布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国安部4月26日公布《国家安全机关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其中提到当地“执法人员”将被配备“检查电子设备”的权力。上述《规定》将于7月1日实施
根据中国《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得到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及检查通知书后,便能依法检查有关个人及组织的电子装置、设施及相关应用程式、工具
在紧急情况下,执法人员只需在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则可直接当场检查。
规定截图

有不少华人已经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在海关被查验的经历
,表示自己虽然没做亏心事,但是也受到了惊吓。不过对此表示理解,认为海关此举只是为了安全。

近日,网友发帖称,在郑州机场被查,还被查看了微信聊天记录。

还有爆料称,一位从深圳回到香港的女士在海关被截查手机,该女士还目击了海关人员检查其他游客手机的过程。

还有一位从日本入境上海的男子,亲见海关人员截停另一位同胞,查看手机后放行。

但也有华人提醒,入境时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旦被查如实回答就好了。
该网友总结,出境的时候大概会被边检问哪些问题:比如,去做什么?一个人去?去哪些国家?带了多少钱…… 等等。一旦被问也不必紧张,如实回答,如果有机票和酒店预定单,可以提供参考。
不仅是回国,其实在美国入境时也会有类似的查验过程。
根据美国法律,CBP执法人员有权对所有入境者(包括美国公民)进行检查,查验其国籍、入境目的和携带物品,包括箱包、电子设备及其存储文件内容。美边境执法部门检查权限不违反美宪法第四修正案,无须事先申请搜查令。

在入境口岸,入境者可能被搜身
这时,执法人员应保持礼貌并以专业和尊重的方式进行搜查。如当事人对执法人员行为不满,可当场向CBP主管反映或投诉。
甚至,美国对留学生的查验还引发了社会舆论,其中提到检查所携电子设备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今年1月29日发出警告,指多名中国留学生近期自华盛顿杜勒斯国际机场(IAD)入境,
遭边境人员无端盘查、滋扰甚至遣返。
驻美大使馆公告截图
中使馆发出上述警告的前一天,中国驻美大使谢锋出席美中留学四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就已对相关事件提出抗议。
他表示,
每月有数十名留学生等中方赴美人员被拒绝入境
,他们持合法有效签证,没有犯罪纪录,出国旅游、回国探亲后赴美返校,入境时却被带进"小黑屋"接受长达八小时盘问。

谢锋强调,这些学生"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就被贴标签,甚至被强制遣返、禁止入境,这是绝对无法接受的"。他表示,中方已第一时间向美方表明强烈反对的严正立场。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也有权搜查旅客、使用枪支和驱逐出境。
随着边境开放、学校恢复线下授课,不少新移民和留学生陆续返回加拿大,因此边境局也开展了”紧锣密鼓的工作”。
在加拿大入境时,也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查”,有的入境者因此被要求交出随身物品,当场被盘问扣押,有严重违规问题的,甚至直接被要求遣返回中国。
因为,加拿大边境局有权检查入境申请人携带的数码设备
有权检查所有过关人员携带的所有物品,包括数码设备:手机、智能手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各种上网本,可移动硬盘、相机、智能手表,以及其他可以存储数据的设备。

实际上,边境官并不会检查每个入境人员的数码设备,他们只会在存在以下怀疑时,要求检查:
  • 随行物品是否准许进入
  • 入境人员的身份
  • 违反加拿大法律或条例
为了实施检查,边境官会要求您提供数码设备的密码。
您有义务告知密码配合检查,否则根据《海关法》(Customs Act)第101条和《移民法》(IRPA)第140(1)条,边境官有权羁押您或是没收数码设备。
拿到设备后,边境官会设成飞行模式,关掉设备发送或接受信息的功能。他们应该只检查设备里存储的数据文件,不应该进入或查看您的:
  • 社交媒体
  • 银行账户
  • 没有在设备中存储的电子邮件,以及标注为律师-客户特权信息的文件
如果您的数码设备中没有发现违禁或证明您违反任何法律的信息,设备将会退还给您。
如果设备中发现了违法信息,则边境官可以扣押此设备,并向您解释流程以及您对扣押提出异议的权利。
加拿大边境局是移民局的执法部门!

除了边境检查的职能之外,边境局还是移民局的执法机关,代表移民局实现执法的功能,包括人员的逮捕和羁押、遣返、调查、情报,以及海外出入境管理职能。
作为部长代表,边境官可以对外国人(非永久居民或公民)基于下面的理由发出相对应的遣返令:
  • 严重犯罪或犯罪 – 驱逐令
  • 申请难民保护中的虚假陈述 – 驱逐令
  • 停止难民保护 – 离境令
  • 未能按照要求参加调查或是入境权利听证会 – 遣返令
  • 禁止入境的人员,未能获得入境授权(Authorization to Return) - 驱逐令
  • 未能获得签证或是其他入境批准文件的 – 遣返令
  • 逾期滞留 – 遣返令
  • 未能在学校注册并积极完成课业,或是未能满足《紧急法案》或《隔离法案》的要求,或是国际交通工具上的职员离岗后在加逗留超过72小时而造成7逾期滞留的 - 遣返令
  • 部长出于公共政策考虑,声明不可入境的 – 遣返令
  • 未能满足《紧急法案》或《隔离法案》要求的 – 遣返令
  • 由于安全原因、人道和国际法原因,或是组织性犯罪的原因,被禁止入境的人员的家人 – 遣返令
但对于加拿大的永久居民,部长代表只能发出基于未能满足居住条件的离境令。
其他原因的遣返令,必须经过入境资格听证会,由移民部决定。
最后提醒广大华人朋友,无论在美国、加拿大还是中国,都需要尊重双方法律法规,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入境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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