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北京:朝阳区引进全球顶尖人才最高奖100万元
近日,第四届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暨产教融合发展大会在北京工业大学举办,会上发布《关于朝阳区高质量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意见》,围绕加强基地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机构“出海”、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机构“引进来”等六个方面,先行先试出台二十条具体举措。引进优质服务贸易机构,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总部型机构、子分机构、跨国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机构入驻基地,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服务贸易机构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对境外营业收入全部或超80%计入本区母公司财税项下的,给予最高400万元一次性专项资助;支持引进全球顶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领军人才、诺奖、图灵奖、院士等人才、国际顶尖团队,给予机构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02
广东:广州南沙发布生物医药九条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召开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会上发布《广州南沙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州南沙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简称《生物医药九条》),在龙头企业、临床试验、场景应用等方面支持南沙生物医药企业发展,其中对龙头企业最高1亿元奖励支持。《生物医药九条》提出,支持细胞和基因治疗企业开展限制类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支持港澳企业开展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之外的医学研究。同时,鼓励外商开展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按其外资入资金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头部企业在南沙投资新建生产、研发基地固投2亿元以上,按固投的10%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企业一旦获得临床试验许可,即可获得奖励,按1类、2类药物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在广州市对企业临床试验研发补贴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南沙区对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1类、2类药物分别再叠加奖励1500万元、800万元;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第二类、第三类创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分别奖励100万元、500万元。
03
江苏:南京发布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近日,《南京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提出办好开学季、毕业季系列配套活动,开展“万名大学生看南京”“宁聚青春英才直通车”活动,实施万名大学生“六进”实习实践活动;持续运营“宁青驿站”项目,为来宁求职入职青年提供最长14天的免费过渡性住宿等。《方案》还提出五大青春建功行动,激励青年在科技创新、产业强市、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挺膺担当、激扬青春。其中,实施“U35”强基工程,给予100万元培养经费。引导青年围绕南京“4266”产业体系创新创业,大力实施“青创主体倍增计划”“宁创家”科创企业培育行动;遴选一批“双创”青年,分档给予100万-200万元资助。开展“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等系列“双创”大赛,落实“0租金”场地或场租补贴等政策。加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对入选后的落地项目给予10万-50万元投资资助。
04
山西:太原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延续5年
4月2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23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太原市发生住房消费行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太原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家庭可享受一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申请贷款时,人才本人应作为主借款人,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共同借款人。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享受太原市人社部门最高档次生活补贴的人才,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年限限制,不论单方或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贷款额度。此外,享受太原市人社部门其他档次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的人才,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年限限制,不论单方或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太原市普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05
四川:两项申报支持海归创业,最高资助30万元
为支持广大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川创新创业,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启动2024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最高资助达30万元。2024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将对通过评审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分别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将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2019年1月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来源 :《留学生》杂志综合中国经济网、科技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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