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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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3 月,崔广虎(Guanghu Cui,音译)正在仔细查看他的道明银行对账单,准备为他位于安大略省奥克维尔市的小型移民咨询公司缴税,这时他注意到了一笔 1.50 元的电子转账费用。
这让他很吃惊,因为三年前他开设商业账户时,他的财务顾问告诉他,该计划包括每月五次免费交易,而他从未超过这个数字。
崔先生进行了投诉,道明银行最终表示将补偿他的费用,并赔偿他的“沮丧和不便”。
但是,当崔先生在文件上签字时,文件中包含了一项他必须“保密”的条件。虽然他可以谈论纠纷,但不允许告诉任何人道明银行已经提供了赔偿
他说:“说实话,我真的惊呆了,因为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你为什么要让我闭嘴?”
崔先生给道明银行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说如果银行不撤销禁言令,他就不接受赔偿。
他说:“我被告知,报价是最终的,没有谈判的余地......要么接受,要么放弃。这太不公平了。这也是不道德的。”
在 Go Public 介入后,道明银行在崔先生录制的电话中向他道歉。
一位发言人说,崔先生的担忧已被“进一步审查”,他不必再签署保密协议。
当崔先生质问道明银行为何出尔反尔时,发言人说协议“纯粹是为了记录”。
在发给 Go Public 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该发言人说,银行“认为崔先生不应该被要求签署和解与免责文件”。
她不愿透露为何首先要求崔先生签署保密协议,并表示这次经历将被用作一次“培训机会”。
无独有偶,居住在曼省温尼伯的蒙特利尔银行 (BMO) 客户米罗 (Ron Mireau) 也有类似遭遇,银行表示如果他想取回在一宗电子转账诈骗事件中被盗款项的半数,就必须先签署保密同意书。
米罗说:“他们只想让我闭嘴,就是这样。”
Go Public 就此案联系 BMO 后,发言人致电米罗,告知银行已重新考虑,并将另一半被盗款项存入他的账户。 
BMO 没有说明为什么突然决定补偿米罗。BMO 发言人在发给 Go Public 的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保密条款符合行业惯例。”
在加拿大,没有人跟踪这些保密合同(被称为保密协议或 NDA)的使用频率。
这些合同通常由双方签署,最初是为了保护商业机密或知识产权,但现在已经演变成一种常用工具,用来让受到经济、职业或性侵犯受害者身心等方面伤害的人保持沉默。
据估计,目前加拿大 95% 的民事诉讼和解都包含保密协议。这些案件的范围从不良投资建议诉讼到保险索赔、房地产纠纷、建筑施工缺陷、性骚扰案件等等。
多伦多人权和就业律师詹妮弗-霍尔(Jennifer Khor)对试图让人们“几乎对任何事情”保持沉默感到担忧。
霍尔说,大约二十年前,她的同事中几乎没有人报告说处理过保密协议。
据她估计,如今与她共事的 80% 至 90% 的律师都说,他们在许多法律领域“经常”看到保密协议。
霍尔表示,道明银行使用保密协议似乎是“矫枉过正”,因为该银行本应努力满足客户的要求。
崔广虎表示,他公开谈论这件事的部分原因是出于一种责任感。
他说:“这是我的责任,如果我看到不对的地方,我就应该说出来。这样才能让社会进步。”
霍尔希望人们在被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时三思而后行。
“如果你不确定是否要签署,你应该提出问题,并推脱一下。也许还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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