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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在建立“秦制”的道路上走了多远?
伏尔泰反封建,反封建特权、反愚昧,反暴君,但并不反对绝对君主制。他赞扬东方国家,也确实是把东方国家看作是绝对君主制的楷模。
什么是秦制?这玩意非常含糊,足以让很多人义正词严的吵上很久。如果我们不在这种无聊事上浪费时间,单纯用比较常见的方式去理解这个词,那就是君王以一人君临万民,尽可能直接控制整个社会,排除所有的中间势力的阻挠,无论这些中间势力是托克维尔意义上的,还是“小共同体”,还是其他什么玩意,总之就是自上而下的由君主和他可以任意任命、派遣、撤换的官僚去管理整个社会。
这样界定以后,我们就可以谈论以下问题了:旧制度下的法国在多大程度上是“秦制”?伏尔泰曾多次赞美某东方大国的古代制度,他是想在法国推行“秦制”吗?
传教士笔下的东方大国
实际上,波旁王朝的整个统治带有两种彼此矛盾的倾向。一方面,国王确实试图建立起一个万机决于御前的“绝对君主制”。国王对大贵族的打击也好,对各种特权的压制也好,对整个国家的不断渗透和加强管制也好,甚至黎塞留在自己领地上规划的横平竖直的“城下町”也好,都是这种绝对君主制理想的体现。
但另一方面,波旁王朝的国王们又总是缺乏足够的资源去实现这种理想。而这些国王们之所以总是缺乏足够的资源,又是因为他们在追求这种绝对君主制的过程里总是表现得三心二意。每当他们在控制社会资源方面取得了某些进步,在与阻挠他的各个特权阶层的博弈当中取得了某种优势,积累了一定的资源,他们马上就会把这些资源用到能够更快带来更明显的荣耀的事业上去。
圣路易引导和鼓舞路易十三同土耳其人战斗, 约1638—1640 ,蚀刻版画
这种事业虽然理论上不仅仅是战争,科尔贝尔就曾经劝告路易十四一个君王的伟大并不仅仅体现在开疆拓土上,也体现在他辉煌的城市、繁荣的疆土上,但这种劝告并不总能成功,甚至大多数时候都不成功。从亨利四世、到路易十三、到路易十四一直到路易十五、甚至路易十六也算上,只要法国国王积累了一点资源,拥有了比较充盈的财政,到路易十五时代甚至是只要国王从债务的压力里稍微缓了一口气,他们就总是迫不及待地以各种理由投入一场战争,把本可以改善国内政治的资源浪费掉。
这种在改革内政和对外扩张之间摇摆不定的结果,就是虽然法国国王相对于其他“中间势力”或者“小共同体”之类的玩意,拥有巨大的优势,但从波旁王朝建立一直到革命爆发,“绝对君主制”实际上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但没有建立起来,而且因为国王总是浪费他手里的资源,所以很多时候扩大君主权力的努力,反而成了为了解决军事冒险导致的财政危机的一种手段。
侵荷兰战争之跨过莱茵河 ,1672
结果就是法国的绝对君主制,从一开始的君王扩大权力、积累资源、对外扩张的循环,逐渐转向路易十五以后,对外扩张失败、浪费资源、负债累累、被迫增税、为了增税必须想办法排除阻挠势力、为了排除阻挠势力必须扩大君主权力的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的最终结果就是1789年的大革命。
国王们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的最突出体现就是“卖官”。亨利四世正规化了法国的卖官制度,允许了官员的世袭,当然马萨林在这个问题上想开倒车,但引起了投石党之乱。在那以后法国的官职售卖和官职世袭变得更加稳定。
《路易十五在王座厅》
这种稳定的官职出售和世袭一方面给国王带来了一大笔利息很低的贷款,让官职的收益被固定而且逐渐低于国债的收益,同时随着官职世袭开始的“官职税”还让购买官职获得的收益被国王征收了一笔相当于“资产利得税”的税款。这种对官职收益的税款随着王权的进一步加强甚至还可能被进一步强化。到路易十五时代,大臣们主张把官职也看作一种财产,把官职也纳入到针对所有臣民的财产征收的“二十分之一税”的范围之内。
当然这种主张引起了巨大的愤怒,但客观上说,官职买卖一方面离间了大贵族和地方贵族之间的庇护关系,因为官职都需要自己花钱买了,地方贵族和大贵族之间的门客与庇护关系就变得疏远了;另一方面又让国王拥有了一笔利息很低,而且利息收入要承担纳税义务、甚至本金都可能被征税的资金可供使用或者挥霍。同时这些购买了官职的人还必须循规蹈矩为国王服务,他们不能随意滥用自己的职权,否则会被国王制裁。想要购买法官职位的人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知识方面的条件。
1714年,孟德斯鸠买下波尔多最高法院的法官职位。他是分期付款,即在收到国王批准文书后,首付12000里弗尔,其余部分分6年付清,按照5%付利息。也就是说,孟德斯鸠为这个法官职位,全部花费24600里弗尔。
也就是说国王用国家的官职换了一大笔低息贷款、还对利息收税、还想对本金收税,国家居然还没有崩溃,这些买了官职的人当中的大部分还必须循规蹈矩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特权。有些官职可以获得贵族身份。而这种带来贵族身份的官职本身又进一步打击了另一个阻碍王权的“中间势力”就是法国的贵族。因为有“两代晋升贵族”的官职在大量出售,还有虽然比较少,但价格很高的“一代晋升贵族”的国王秘书职位在出售。原本非常封闭非常抱团,喜欢跟国王对着干的贵族阶层,现在被迫接纳了一大批他们眼中的暴发户。
就这样,出现了大贵族和小贵族,宫廷贵族和地方贵族,世袭贵族和新贵,佩剑贵族和穿袍贵族(实际上穿袍贵族仅指法官中间的贵族,还有其他领域出现的贵族,比如市政贵族什么的)各种势力互相敌视、互相掣肘的局面。国王则坐收渔翁之利。
站在路易十四身边的科尔贝尔
国王们给自己谋求了这么优越的地位,掌控了这么丰厚的资源,相比其他势力确实拥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可惜他们还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情况也体现在卖官上。
有资格认可国王征收新税的机构,无论其源头到底是什么,但到了波旁王朝中后期,人们普遍认为就是三种:一个是三级会议,这个是几个世纪以来法国国王征税的办法;另一个就是代替三级会议的更容易操作的“显贵会议”,但从亨利四世时代开始显贵会议就和三级会议一样不听话。所以国王们又找到了第三个可以赋予自己税收以合法性的机构,就是“高等法院”。
1614年10月27日巴黎三级会议
高等法院的职能本来是审核国王的法令,检查其是否与既存的法律和传统相矛盾,如果不矛盾就加以登记,并执行。但如果国王开征新税的法令不与既存的传统和制度相矛盾,也就意味着它应该被执行,于是也就赋予了国王征税以合法性。
相比三级会议和显贵会议,高等法院显然是比较老实也比较听话的。但因为高等法院的官职都是明码标价和世袭的,而且外省的高等法院往往被外省贵族所盘踞,结果就是高等法院这个原本比较听话的工具,从投石党之乱以来也变得越来越不听话。而且因为他们的官职是买来的,国王还拿他们没有办法。
第一次投石党之乱的结束
路易十四时代国王打击高等法院,摄政时期摄政王又恢复了高等法院的权利,到路易十五时代,随着法国对外战争的失败,路易十四以来积累的债务逐渐压垮了国家的财政。随着国王什一税、第一个二十分之一税、第二个二十分之一税、甚至第三个二十分之一税的相继开征,你可以想象一下当时法国的税收负担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于是每一次国王想要开征新税对财政来说都是避免破产的必要之举,可也意味着对已经被压榨到极点的社会再一次盘剥。结果就是连高等法院都已经对国王的聚敛忍无可忍了。好在高等法院这个工具从一开始就有一个留给国王的外挂。这个外挂就是“御临法院”。
高等法院只是国王委托的咨询性机构,国王自己才是统治权和正义的源头。所以一旦国王来到高等法院,那么法官们就成了一群供国王咨询的顾问,国王可以亲自作出裁决。在审判的问题上如此,在登记法令的问题上自然也如此。所以历代国王都不断使用御临法院的方式直接登记自己的法令。但到路易十五时代,法官们连御临法院也不接受了。
1715年的巴黎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不断地向国王递交诤谏书,还把自己的诤谏书出版向整个社会寻求支持,甚至搞罢工直接抗议。结果国王决心从根本上踢掉高等法院这个绊脚石,这就是莫普改革。如果莫普改革成功,那么国王就有了一个没有诤谏权的驯服工具,可以自由地登记自己的法令。在君主和人民之间最后一个中间势力被踢掉了。从“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这个角度理解的话,这将是法国建立“秦制”的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
那在这件事上,伏尔泰的观点就非常有意思了。实际上伏尔泰一直都是绝对君主制的支持者。伏尔泰反封建,反封建特权、反愚昧,反暴君,但并不反对绝对君主制。他赞扬东方国家,也确实是把东方国家看作是绝对君主制的楷模。
在伏尔泰看来,一个贤明的君主不受干预、不受阻挠、用理性的方式去管制整个社会才是最理想的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贵族、教会、高等法院、城市自治都是阻碍贤明君主统治的封建糟粕,是野蛮愚昧中世纪残余。所以伏尔泰是坚决支持莫普改革的。
无忧宫中的伏尔泰和腓特烈
在这一点上孟德斯鸠反而没有伏尔泰那么激进。孟德斯鸠1755年就死了,没赶上莫普改革。但孟德斯鸠如果活到1771年,十有八九也是要反对莫普改革的。因为孟德斯鸠是“高等法院的偶像”,是穿袍贵族的思想导师。
伏尔泰和孟德斯鸠这两个人虽然都是启蒙思想家,但伏尔泰是耶稣会中学教育出来的文人,他是走上层路线的。贵族和宫廷才是伏尔泰的目标人群。而孟德斯鸠自己则是穿袍贵族,是波尔多高等法院的庭长。
伏尔泰理想的制度是效法东方,由君主和君主选拔的官僚来管制社会。而孟德斯鸠理想的社会还是比较传统的“混合政体”,也就是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政体的结合。
《在若弗兰夫人沙龙里诵读伏尔泰的悲剧〈中国孤儿〉》。画作对这场1755年10月的沙龙活动进行了“艺术加工”,有些人物当时并不在场。比如,坐在右排第一位的孟德斯鸠,《中国孤儿》公演时,他已离世半年。
孟德斯鸠不但对政体的理想跟伏尔泰不一样,对现状的态度也跟伏尔泰不一样。孟德斯鸠是外省穿袍贵族,跟唯恐君主的权力被阻挠的伏尔泰不同,孟德斯鸠还是觉得一个无所不能的暴君更危险。所以在对卖官制度的问题上,孟德斯鸠认为在君主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情况下,购买且世袭自己官职的官员们、尤其是高等法院,反而扮演了阻止“君主专制”的屏障的角色。
在对东方古国的观感上,孟德斯鸠的观点也没有伏尔泰那么激进。在日后反莫普改革的运动里,东方古国的体制已经从伏尔泰眼中的“理想制度”变成了“东方专制体制”。人们反对路易十五的理由就是“君主一旦践踏了他和人民之间的契约,就会蜕变为东方专制暴君”。“东方式的专制”在路易十五末期到大革命前期是一个人人深恶痛绝的概念,反对国王的人会说国王是东方专制君主,国王自己则表示“我可不是,你们不要胡说!”为国王辩护的人也会从各个角度证明“法国的绝对君主制绝不是东方式的专制政治”。
《波斯人信札》德文初版中的郁斯贝克形象。这本小说使孟德斯鸠在沙龙里一举成名。有人认为郁斯贝克的原型是旅居巴黎、与孟德斯鸠有过交流的中国人黄嘉略。
但伏尔泰老师推崇的刚好就是以东方制度为楷模的绝对君主制。在伏尔泰看来,由贤明的君主统治的绝对君主政体,远好过贵族政体或者民主政体。这也是伏尔泰和孟德斯鸠之间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随着法国君主和高等法院之间矛盾的爆发,伏尔泰老师坚定地当了莫普的“十苏党”,是不是自带干粮的则不好说。
而且伏尔泰还把攻击范围扩大到孟德斯鸠,伏尔泰认为孟德斯鸠对卖官制度可以制衡王权的观点大加批驳,认为孟德斯鸠是臀部决定脑袋,因为自己有一个庭长的职位在出租所以就为卖官制度辩护。
为规避审查,孟德斯鸠将初版《波斯人信札》交由阿姆斯特丹的书店出版
所以虽然莫普改革随着路易十六的继位而失败,所以在推动法国的“秦制”这件事上,伏尔泰老师恐怕没有多少功劳,至少远不如黎塞留、马萨林和科尔贝尔,但伏尔泰老师是不是是支持“秦制”呢?我觉得答案是明摆着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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