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个生物狗的科普小园
作者:Y博的科普园
一个很热门的新闻,号称国际医药巨头阿斯利康首度承认疫苗有致命副作用,已造成数百人死亡:
看到这个标题,都不用看文章,我已经能猜到肯定说的是阿斯利康-牛津大学的新冠腺病毒疫苗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可能导致
伴随血小板减少的血栓
,英文缩写是
VITTS
,VI代表疫苗引发。

阿斯利康疫苗引发VITTS这一极罕见的副作用,是什么时候确认的是呢?

2021年4月都就确认了。也就是说早在三年前,国际医药监管机构以及阿斯利康就根据上市后的跟踪,确认在极罕见的情况下,接种阿斯利康的腺病毒新冠疫苗可能会导致VITTS。VITTS的血栓不少发生在脑部,比较危险,一开始也被作为反应血栓位置的CVST分析。
在当时,阿斯利康新冠疫苗的说明书就做了修订,把VITTS作为潜在的副作用,写了进去,这是该疫苗说明书里关于VITTS以及相近的几个凝血相关不良反应的介绍,抱歉,疫苗是西药,不良反应会写一大堆,不是用“尚不明确”来简明扼要地概括:

可能我是理科生,语文不太好,不过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写进药品说明书的副作用,总是医药公司承认的副作用吧?
说得好像以前一直否认副作用的存在,是否过于后知后觉了一些?

这些营销号或者努力向营销号发展的“情报号”,说的是一个2023年开始的英国诉讼案。

2023年3月,英国几十个患者与家属因为上述提到的极为罕见的疫苗导致血栓的副作用,起诉了阿斯利康。

所谓首次承认致命副作用,是在4月底公开的法庭文件里,阿斯利康承认腺病毒疫苗可能导致VITTS。如果说是首次在法庭文件里承认倒也不错,可不能忽视的前提是阿斯利康以前没有因为新冠疫苗被起诉过,过去根本没有相关的法庭文件,想承认也没地方啊
按照英国法律,如果碰到疫苗导致的副作用,接种者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接受政府提供的
疫苗损害赔偿
(Vaccine Damage Payment Scheme)。这个赔偿上限是12万英镑,就是即便严重致残甚至致死,也只赔12万英镑。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不是太少了,咱不总说老外的命值钱吗,网上经常流传着什么踩到鸟屎告政府,也赔个好几百万。赶紧告啊,一告不就能弄个几千万上亿吗?
有些营销号也是这个想法:
连赔偿金都想好了,至少赔10亿啊。

确实,除了接受政府赔偿,遇到副作用的接种者也可以起诉,这也是告阿斯利康的那些接种者以及家属们做的。起诉的法律依据是英国1987年通过的消费者保护法案(Consumer Protection Act 1987)。
但要获得消费者保护法案的支持,必须要证明疫苗没有公众理应预期的那样安全。也就是要证明疫苗存在严重缺陷,本来不该上市
这个标准非常高。这种疫苗副作用赔偿机制全世界很多国家都类似。参考我以前介绍过的疫苗伤害赔偿:
疫苗伤害鉴定有多难,无法举证该如何赔偿?
英国上限12万英镑的疫苗损害赔偿,只要属于疫苗的不良反应范围内,接种人不需要提供更多证明就能获得。比如发生TTS,因为阿斯利康疫苗可能导致TTS,患者就能得到赔偿,不需要考虑不打疫苗的人可能也会得TTS,仅发生TTS不代表绝对是疫苗导致。
也就是说,患者的举证责任大幅降低。当然,另一方面,疫苗损害赔偿不代表疫苗或疫苗生产商有过错。设立这样的赔偿机制,就是考虑到如果走诉讼赔偿,已经明确且不影响疫苗总体收益风险平衡的不良反应,会被认为是造成患者受伤的过错,导致药企不愿意或无法继续生产疫苗,危及公共健康。

英国那几十个患者以及家属,起诉阿斯利康,也需要证明阿斯利康有过错,生产的腺病毒新冠疫苗不仅直接伤害到了他们,还通不过药品上市必须的收益风险平衡。

我对那些不幸遇到极为罕见副作用的接种者抱有同情,但是,对于期望打赢这类官司,我只能说good luck。

因为在这类诉讼中,首先证明具体不良反应的个案是疫苗导致非常困难。像TTS不接种疫苗也可能发生。确定疫苗导致TTS可以根据接种人群里TTS发生率更高来推导,可到具体个案,你怎么知道接种人甲是疫苗导致,不是不接种也可能发生的TTS?

其次,也更为关键,要证明阿斯利康疫苗收益风险平衡不足,当初不该上市。这与全球所有权威医学机构的分析相悖——也与事实相悖。

VITTS是极为罕见的不良反应
,欧洲药监机构EMA的分析,每十万人接种阿斯利康新冠疫苗可能出现1例。而根据当时——2021年4月的新冠风险分析,即便有VITTS这个不良反应,对
于所有年龄段,阿斯利康腺病毒疫苗收益仍然远大于风险

其实VITTS的罕见性从营销号的标题就能看出来了,“
数百人死亡!
”,这感叹号用的,实在是妙。可怎么不把接种人数加上呢?

例如英国,大约5000万剂次,是的,打了五千万针阿斯利康疫苗,怀疑有81例由于VITTS死亡,注意是怀疑,都不是确证。

同属于腺病毒疫苗的强生新冠疫苗后来也被发现可能引发VITTS,这一罕见不良反应可能是一些腺病毒疫苗的普遍问题。不过从各种追踪来看,差不多每100万人接种,才会发生一例VITTS导致的死亡,非常非常罕见,根本不影响这些疫苗的整体安全性。

随着有效性更高且没有VITTS风险的mRNA产量增加,一些发达国家率先转为全部使用mRNA疫苗,可这不代表阿斯利康疫苗等腺病毒疫苗就没有用,在疫情中没有起到保护。

中国只有台湾地区使用过阿斯利康新冠疫苗。有些营销号蹭蹭反疫苗的流量就完了,还有一些皮痒需要更多摩擦的,连台湾用阿斯利康疫苗都能去蹭。说别的国家地区不打这个疫苗的时候,台湾仍接受日本赠送的疫苗,还引用一些明显有问题的说法,说什么可能是目前该疫苗致死最多的地方。
台湾接受阿斯利康疫苗是2021年6月初,当时全球疫苗供应仍然紧张,即便是欧美这些不差钱,mRNA疫苗供应最多的地方,也只有极少数停止了腺病毒新冠疫苗接种(比如挪威5月12号移除了阿斯利康腺病毒疫苗)。很多国家地区当时仍然在广泛使用包括阿斯利康新冠疫苗在内的腺病毒疫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最后,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宣传反疫苗的阴谋论,或是有误导性的医学内容,最终受伤害的都是老百姓。如果为善的标准太高了,那么起码,我们应该选择不作恶,从最简单的,从不伤害老百姓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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