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公子
李四强案终于平反了。
4月19日,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告,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四强无罪!
可是此时,李四强已经离世近8年,再也无法听到这迟来的宣告。也或许,就算他听到了,也无法明白那对他意味着什么。
因为他是先天性智力缺陷者,用俗话来说,就是一个傻子。这个傻子,被诬陷,被殴打,入狱9年,出狱没多久就死了,死时才37岁。
李四强短暂灰霾却又尝遍了世间苦厄的一生,真正诠释了何为蝼蚁之微,浮萍之沫。
而李四强抢劫案,亦堪称近年来看到的最离谱冤案,没有之一。
2007年3月,南京建邺区双闸派出所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从李四强身上查获了一张名叫“刘西文”的身份证。
经网上对比调查,南京警方发现“刘西文”曾在汕头犯下数起抢劫大案,目前是在逃人员,于是就把李四强当作“刘西文”送去了汕头。
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同样把李四强当作“刘西文”,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傻子李四强,就此开始了他的牢狱生活。
可真相总会顺着蛛丝马迹呼之欲出。在监狱里,管教察觉刘西文不叫刘西文,而叫李四强。于是又联系了警方。
警方拿着李四强的照片,找到了刘西文的同案犯核实,同案犯表示不认识照片中的人,警方又找到了李四强的母亲,老太太一眼就认出这是自己儿子。
原来,李四强一家住在安徽利辛县孙集镇的一个村子,此前李四强从村里失踪,家人四处寻找未果,不料李四强却在汕头服刑。
确定李四强的真实身份后,法院的操作殊为迷惑,他们确实启动了纠错机制,然而纠的却不是案子,而仅仅是罪犯的名字。
于是案情变了,不再是刘西文参与抢劫,而是傻子李四强,冒用“刘西文”的身份,参与了抢劫。
李四强终于回归李四强,但却仍然是个抢劫犯,必须继续坐牢。
就这样9年过去,2016年李四强经过减刑回到家里,家人看了他的判决书,才惊觉李四强根本是被冤枉的。
因为在判决书上所说的案发时间(2003年8月至9月期间)里,傻子李四强还呆在老家,没有失联,也没有到汕头作案的可能。
此后李四强的家人开始上诉,而2016年9月,出狱仅2个月的李四强,便病重不治去世,时年37岁。
2016年10月28日,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向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递交申诉书,指出李四强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用于更名的刑事裁定书程序违法。
其要求对李四强案再审,并改判无罪,后被驳回。李奎星继续申诉,但多年无进展。
2022年9月16日,案情有了转机,真正的刘西文被抓,并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23年1月,媒体介入再添助力,北京青年报报道了此案,并找到李四强两名所谓的同案犯,拿到了2人表示不认识李四强的一手证据。
2023年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回应称,已受理申诉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
2024年1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李四强案符合再审条件。
2024年4月19日,李四强被改判无罪。
7、8年漫漫申诉路,此中艰辛不言自明,而看了整个申诉过程,更不难发现推进改判的真正契机是从媒体介入后开始的。
媒体报道前,即便真正的刘西文已经落网,司法部门都没有主动纠错的行动;
而在媒体报道后,此前数年一动不动的申诉案件,突然就有了实质且快速的进展。
这实在令人不由得去思考一个问题——
如果没有媒体介入,没有舆论关注,这个已经死去的傻子,何时才能重得清白?
而当年那些办案者、司法人员,在这样一起明目可辨的冤案中,各自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现在又在哪里高就?
再审无罪判决书中,有这样一句话:“综合全案证据,李四强供述原判认定的六宗抢劫事实不排除指供、诱供可能。”
对于李四强苍白悲戚的命运来说,“不排除”这三个字,委实太含蓄了。
他记不住自己的出生日期,说不明白自己母亲和三个哥哥、二个姐姐的姓名,却在几份侦查询问笔录中,把刘西文的出生日期、户籍地址、家庭成员姓名等信息交代得明明白白。
不仅如此,他还对刘西文每起抢劫案的时间、地点、同案犯都记忆犹新,甚至还知道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作案。
不知端坐于高台的法官,翻着案卷却在审判席见到这样一个傻子时,会不会有违和疑惑之感?
据报道,出狱后的李四强曾告诉家人,被审讯时,只要他说出自己真实姓名就会被打,他曾被打掉两颗门牙。
李四强究竟有没有被打掉门牙,现在已经不可考了,因为他已经成为大地中一个不显眼的小土包。
李四强被改判无罪后,他的哥哥李奎星,带着妻子和律师,一同来到了埋着弟弟的小土包前,“苦了八年,终于为你申冤了。”
这份判决来得这样迟,但终究是让李奎星等到了——他已身患癌症,再等不到判决,很可能就永远等不到了。
正义终至,可再看此案,仍是唏嘘。
傻之于李四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因为傻,他才被操弄成为办案的牺牲品、被当作建功的垫脚石;可也是因为傻,他才不知道自己有多苦。
上天预见他一生吃下太多苦,于是干脆关闭了他的感官和味觉,这是对他最后的仁慈。可天尚且不忍,人却如斯无情。
宣判李四强无罪后,审判长当庭告知申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可是,凭什么呢?
凭什么某些人明显故意为之且影响深远的错误,要由国家和纳税人买单?
此时此刻,很想问问当年办理李四强抢劫案的司法工作人员——
李四强无罪,那么你们呢?
你们,有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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