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C省最高法院处理的一起案件,涉及一份手写房屋买卖合同,不过,用中文写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加拿大会有法律效力吗?

据CBC News 报道,位于BC省列治文市一栋价值289万加元的房产在一份“中文合同”下被出售,该案成为BC省最高法院最近一项裁决的主题,法院裁定概述交易的一页手写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潜在买家仍须赔付卖家款项。
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Steven Wilson周一的裁决结束了两个华人朋友之间长达近七年的法律纠纷,买卖双方最初是在舞蹈课上认识的,后来又在法庭上见过几次。
Wilson在裁决中认定,原告——潜在卖方杨红(Hong Yang,音译)及其丈夫有权获得损害赔偿,因为买方李雪(Xue Li,音译)未能支付双方所谓的“中文合同”中约定的80万元分期付款定金。
尽管另一名法官拒绝在2022年对此案做出简易判决,但周一的裁决中提到,尽管翻译、习惯和解释不同,但“中文合同”在BC省是可以执行的--在本案中,赔偿金额将近 40万元
Wilson写道:“我认为,‘中文合同’是一份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原告已经准备好、愿意并能够在成交日完成交易。”
“原告有权接受被告的违约行为,他们也确实这样做了,并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买方在房屋中居住近1年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这笔命运多舛的交易始于2017 年,当时杨红请求李雪帮忙寻找房地产经纪人出售位于3311 Blundell Rd. 的独立屋,而李雪表示她
本人也有兴趣购买

2017年5月4日,双方签署了Wilson所谓的“中文合同”,确认了出售条款,不久后,李雪和她的家人就搬进了这栋房子
根据法院接受的译文,这份一页纸的文件全部用中文书写,列出的购买价格为289万元,购买时需支付10万元定金,7月10日到期支付10万元,12月30日前支付80万元
裁决书称,李雪在温哥华西20大道拥有另一处房产,剩余的189万元将在其出售后支付。
裁决书称,李雪在她的温哥华房产11月出售之前就
支付了前两笔订金,但第三笔80万元的款项从未支付给杨红或她的丈夫。
直到2018年4月之前的五个月时间里,李雪声称她一直在努力申请抵押贷款以弥补差额,但一直没有获得批准--尽管在同一时期,她获得了抵押贷款并购买了另外两处房产。
Wilson写道:“李女士没有提供任何有关 Blundell Rd.房产的抵押贷款申请证据,因此也没有证据表明她未能成功获得抵押贷款。”
根据裁决,李雪及其家人于4月25日搬出了这间房子,而在13天前,她已向另一处房产出价270万元,并已获得抵押贷款。
法官:不确定性不会使交易失效
在回应杨红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李雪声称“中文合同”因其不确定性而不具有约束力或可执行性,并要求对方返还她已支付的20万元定金
李雪继续辩称,虽然中文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但该协议取决于她能否以抵押贷款的形式获得购房资金。
但法官Wilson写道:李很清楚合同的性质,有证据表明她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阻止交易的结束。Wilson补充说,李提出的不确定因素,包括成交日期和利息成本,并不能使合同失效
Wilson表示:“虽然我承认李女士不会读或写英语,理解英语口语的能力也可能有限,但我不认为她像她自己所描绘的那样简单或天真。”
杨红和她的丈夫最终在2018年以约240万元的价格将Blundell Road的房屋卖给了另一位买家,比原来想卖给李雪的价格少40万元。
在听取了原告和被告的证词后,法官Wilson计算了杨红夫妇的相关损失、利息和法律费用后,判李雪赔偿杨红及丈夫约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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