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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美国P-1国际知名运动员、运动团体或演艺团体工签申请:
  • 国际知名运动员,赴美参加仅限受国际公认的运动员参与的竞赛或比赛项目
  • 运动团体,赴美参加仅限受国际公认的运动团体参与的竞赛或比赛项目
  • 演艺团体,赴美参加仅限受国际公认的演艺团体参与的演出
注意:
  • P-1签证只发给运动团体个人,不单独发给个人演艺人员,个人演艺人员如符合要求则应申请O-1签证
  • 马戏团只要在一个国家内全国闻名,即符合P-1申请资格,不需要达到国际知名标准,其成员也不受一年演出时间的限制
  • 外国雇主只能通过美国的代理机构直接提交申请
  • 美国雇主可以在实际需要该外国人或团体服务的六个月前向移民局提交P-1签证申请
  • 如果签证申请人将为多个雇主在不同地点工作,每个雇主必须代表雇员提交单独的P-1签证申请
  • 多个签证申请人在不同的美国领事馆进行申请,雇主必须提交表格I-824为每个签证申请人申请单独的领事通知卡(Consular Notification Card)。
  • 外籍人士可以在以P类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国的同时申请绿卡
服务概览
步骤1:申请策略方案讨论会议
  • 讨论、评估个案情况,解答客人疑难
  • 提供法律建议,拟定申请方案,列出定制化文件清单
步骤2:准备申请文件
  • 收集、梳理客人相关信息和文件
  • 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英文申请信
  • 按移民局要求的标准申请格式,整合装订成册
步骤3: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
  • 向移民局送件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步骤4:向使领馆提交申请
  • 使领馆送件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 指导面谈练习及应答技巧
  • 电子归档以备查询
书籍/讲座/咨询
*更多专业内容,欢迎阅读相关电子书籍:
P-1国际知名运动员,运动团体和演艺团体签证申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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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1. 请问国际知名(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的标准是什么?
国际知名/公认是指该运动员或团体在某领域达到高水平并有高于普通级别的技术证书和实质承认证明,该水平的成就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闻名或领先。国际知名/公认是指该运动员或团体在某领域达到高水平并有高于普通级别的技术证书和实质承认证明,该水平的成就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闻名或领先。
2. 我是获过国际大奖的运动员,请问我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选择P-1签证而非O-1签证?
P-1签证的适用范围包括了不适合O-1签证的杰出能力标准的运动员并且,P-1签证的要求不如O-1签证的要求那样高,因此,如果你不能达到O-1的要求,就应该选择P-1签证。
3. P-1签证对演艺团体和马戏团的要求标准有哪些不同?
马戏团只须满足国家承认的要求,不需要获得国际公认也不需要满足一年期要求。
4. 请问演艺个人可不可以申请P-1签证赴美?
演艺个人如符合要求应申请O-1签证。P-1签证不单独发给演艺个人,只发给运动团体个人。
5. 只需要该运动员或团体在一段持续而较长的时期内,获得国际公认,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对演艺团体的一年期要求仅适用于该团体成员一起演出的时间。
只需要该运动员或团体在一段持续而较长的时期内,获得国际公认,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对演艺团体的一年期要求仅适用于该团体成员一起演出的时间。
6. 我可以在申请P-1签证的同时申请绿卡吗?
可以。移民局规定,外籍人士可以在以P类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国的同时申请绿卡。
7. 请问对P-1签证人赴美从事的工作有什么要求?
P-1签证人必须赴美从事只有受国际公认的运动员,演艺团体或运动团体才能参与的竞赛,比赛项目或演出。
8. 非美国雇主能否向移民局提起非移民雇员申请?
按美国移民局规定,要办理合法的申请,雇主必须有在美国的合法代表。该项规定使外国雇主不能再直接申请P-1签证。
9. 请问在申请人向领事馆提交签证申请前,还有哪些步骤?
在签证申请人获得P-1签证进入美国之前,美国雇主必须完成下两个步骤:
1.  从劳工组织机构取得咨询意见或证明不存在劳工组织;
2.  从美国移民局取得对签证的批准。
10. 请问向移民局提交申请后,如何了解申请的处理情况?
如果雇主要查询案件情况,可以拨打1-800-375-5283,通过全国客户支持中心(National Customer Support Center, NCSC)查询申请处理情况。如果雇主未能从全国客户支持中心获得申请情况,可以从移民律师组织(Immigration Bar Association)获得帮助。
11. 请问收到移民局的补件通知,应在多长时间内提交要求的文件?
雇主必须在收到补件通知后12周内提交所要求的文件。雇主如果未能在12周内提交相关文件,将被视为放弃申请,从而导致申请被拒绝。
12. 在多个签证申请人在不同的美国领事馆申请P-1签证的情况下,雇主应该如何安排?
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提交表格I-824为每个签证申请人申请单独的领事通知卡并要求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的复印件。
13. 向领事馆申请时,对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是否有特别要求?
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美国入境港口不允许所持护照有效期仅为6个月或少于6个月的外国旅客入境。
14. 在中国大陆,申请人应该通过哪种方式进行预约面谈?
所有中国大陆需要签证面谈的申请者都须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预约面谈。
15. 我是中国大陆人士,之前曾有赴美经历,请问申请P-1签证时还需不需要进行面谈?
在中国大陆,免面谈服务仅限于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以及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符合免面谈条件的情况。P-1签证不在免面谈服务范围,所以必须面谈。
16. 我已向领事馆缴纳了签证申请费,但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请问我能否补交申请?
如果你已经交过申请费,但未能在收据规定的有效期内前往使领馆递交申请,则你的申请费收据将作废,申请费无法退还。如果你要提交申请,就必须再一次缴纳申请费用。
17. 请问P-1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停留多久?
除对P-1类运动员个人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P类非移民的停留期限。可以批准最初的停留期为完成特定比赛,事件或表演的必要时间,最长可达到一年。P-1类运动员个人的最初停留期可以为五年,最长为十年。
18. 请问停留期届满后,能否延长停留期?
如果申请人是为了完成在最初的签证申请中列出的活动或竞赛项目,可以批准延期一年,其中运动员个人可以获得五年延期请求批准。除此原因,申请人不能获得延期批准。
19. 在P-1签证持有人延期申请未决时到美国境外旅行,是否被视为放弃申请?
如果P-1签证持有人在延期申请未决时到美国境外旅行,移民局不会视其为放弃延期申请
20. 我申请由J身份改为P-1身份,但在送件期间,我的J身份已经过期并且停留的时间超过了J签证批准的时间,我还能否在美国申请P-1签证?
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在美国境外申请P-1签证,并且根据法规,你必须向你的国籍所在国的美国领事馆提交P-1签证申请,而不能向任何第三国的领事馆提交申请(除非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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