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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或绿卡输了,还有救吗?
答案是有可能
最高法院在3月19日2024年出的一个新案例,Wilkinson v. Garland,有可能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之前申请十年绿卡被拒,在移民局申请绿卡被拒,在移民局申请豁免被拒,等等申请被拒是因为酌处权这个理由,那您就有可能翻案,要求取消之前的拒绝重新判决。翻案的期限是6月17日2024年。

新案件可以帮助哪些人翻案呢?

  • 根据Wilkinson v. Garland案,可以要求重新查看移民法官或移民局的酌处权这个理由的判决(Discretionary Decision)是否正确通过翻案或上诉
  • 具体要看被拒绝的理由是否是因为酌处权这个理由
什么样的拒绝符合因为酌处权
这个理由呢?

符合情况之一:“十年绿卡”被拒,可翻案

Client C-M-:
·在移民庭申请庇护和十年绿卡:
o来美十年
o有未满21岁的公民女儿需要他
o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报税,没有刑事案件)
·拒绝理由:
o不满足“极度“困难条件
o给了递解令
→现在可以通过最高法院新案件翻案,取消递解令要求重新判决十年绿卡申请←

符合情况之二:移民局申请绿卡被拒,可通过联邦法院推翻

Client L-J-:
·入境时在机场被逮捕,是arriving alien
·公民孩子申请I-130已经批准
·移民局拒绝理由:
o移民历史:负面因素比有利因素多,所以不同意行使酌处权
→现在可以通过最高法院新案件上诉,要求联邦法院重审移民局的拒绝←

符合情况之三:极度困难豁免被拒,可通过联邦法院推翻

Client C-M-F:
·入境时在机场被逮捕,是arriving alien
·用假护照入境
·公民老公申请I-130已经批准
·申请绿卡和欺诈豁免
·移民局拒绝理由:
o因为不够“极度困难“
→现在可以通过最高法院新案件上诉,要求联邦法院重审移民局的拒绝←
以上只是一些符合的情况。通过这个新的最高法院案例,可以帮您取消递解令甚至获得绿卡,这是一个好办法不过需要在6月17日之前采取行动
如果您有任何申请被移民法官或移民局拒绝因为酌处权这个理由,您有望符合翻案或上诉取消递解令拿绿卡。王君宇律师有近二十年的移民经验。有许多成功案件,从欺诈,结婚绿卡,递解令,移民庭辩护等等。
如果您想要律师看看是否这个新最高法院案件可以帮到您,就马上联系王律师咨询吧!时间有限,要尽快行动!
王君宇律师楼微信 ID ☞ A7183539264 专精各种疑难移民案件。我们有最优质的服务,最专业的律师和助理团队。王君宇律师服务华人社区近二十年,帮助无数客人打消递解令获得身份。为无数客人在刑事辩护中获得最好的结果。王律师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线,王律师总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从而给予客人最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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