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上基金研究
近期,对于量化交易的监管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监管机构针对量化交易领域推出一系列新政策,旨在通过加强监管,提升市场透明度,防范风险,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在本文中,我们将紧密关注政策动态,梳理近期的监管动态,并分析近期政策对量化策略可能的影响。
“国九条”对量化策略影响
新“国九条”中原文第六条提到了“量化”策略,旨在加强对程序化交易和高频量化交易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部分原文如下:
六、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强化股市风险综合研判。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探索适应中国发展阶段的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做好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应对。
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
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此外,新“国九条”还调低了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更加透明和详细的信息披露,鼓励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和长期投资力量等。这些可能会对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存在隐瞒的小、微盘股造成压力,甚至是带来退市的风险。也会引发针对财务状况不佳、依赖短期炒作、不符合新监管要求的小微盘股的资金流出。量化策略的持仓中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小市值的股票,新的政策下,未来量化策略的选股方向就会需要有所调整。
而随着市场环境的优化,将有助于那些财务健康、信息披露透明的股票更加有效地提升其投资价值和吸引力。更加透明和详细的信息披露,也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评估公司价值和风险,从而做出更加精准的投资决策,在长期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是利好的。
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同在4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对程序化交易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体现了监管层对于市场微观结构和交易行为的重视。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这一规定的发布旨在加强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促进程序化交易的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加强监管与报告要求:《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对程序化交易活动的监管,要求投资者报告详细的账户信息、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等,以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监测与风险控制:规定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实时监测的职责,特别是对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要求相关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3.高频交易特别规定:针对高频交易,规定提出了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包括额外的报告要求、差异化收费政策,并对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以减少市场过度波动和不公平竞争。
总体而言,该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全面的监管框架和明确的操作规范,提高程序化交易透明度,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证券交易所将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对可能影响系统安全或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这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中的异常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可能会给量化偏高频的策略带来一定的挑战,但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推动量化投资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减少潜在的市场风险,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近期量化监管措施梳理
除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外,近一年监管机构也出了一系列对量化交易的监管措施。我们根据新闻和政策根据时间线整理成如下的量化监管措施集合,以此来探讨近期监管机构对量化机构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后续量化策略会有怎样的影响。
2023年9月1日:沪深交易发布《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两个通知自2023年10月9日起同步施行,重点监控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万笔以上的交易行为,这一规则被视为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措施。
2024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了针对融券业务的两项重要调整,包括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以及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以加强对融券业务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2024年2月5日:市场传出有私募接到通知,要求限制卖出DMA业务期货单。
2024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就“两融”融券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提出了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包括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并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2024年2月8日:市场获悉DMA业务期货单卖出限制已经解除。(DMA是量化基金通过券商自营交易台加杠杆的业务,杠杆可以放大至4倍。)
2024年2月19日: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沪深交易所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并启动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程序。该机构在交易中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影响了正常交易秩序。
2024年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对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限制交易措施,并公开谴责。同时,证监会表示将出台更多量化交易监管规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2024年2月22日:结束对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证券账户的限制交易措施,这是根据沪深交易所此前宣布的为期三天的限制措施。
2024年2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了有关私募基金DMA业务收紧的报道。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DMA等场外衍生品业务的监管,并完善相关制度。同时,指导行业控制好业务规模和杠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平稳运行。
2024年3月18日:转融券业务新规正式实施,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即“T+1”制度正式落地,进一步限制了融券效率,保护了市场秩序。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交易监管方面,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了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规定,强调了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要求。证监会表示,程序化交易在全球资本市场已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我国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发展迅速,监管层将继续探索和完善程序化交易监管机制,以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近期监管措施对量化策略有何影响?
根据今年以来监管层对量化交易的监管措施,主要对以下4个策略影响较大:
1. 高频量化交易策略:监管层特别强调了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监管措施包括对最高申报速率和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进行限制,以及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
2. 融券T+0策略:监管层对融券业务进行了收紧,特别是对融券T+0策略进行了限制。这包括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以及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从而限制了融券效率。
3. 多空策略:特别是高频或日内策略,新规对参与融券多空策略的量化机构冲击较大。
4. DMA策略:监管层对DMA(多空收益互换)策略进行了限制,以减少市场过度投机行为。
近期监管措施对现有量化策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高频交易策略的监管加强上,特别是那些申报速率高、撤单频率快、可能导致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出现异常的交易行为。
而对于中低频率的量化策略,如基本面量化策略,影响相对较小。这些策略通常不追求短期交易收益,而是通过数量化模型对资产进行中长期定价,买入持有一篮子资产,系统化捕捉股票的投资价值。由于这些策略的换手率相对较低,通常不会触及监管设定的高频交易标准,因此监管措施对这类策略的影响有限。
此外,随着资本市场的投资土壤变化,量化策略在未来也将走向更健康的发展道路。新“国九条”的发布对于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量化策略未来的持仓可能会从偏离小市值股票向指数成份内转移,对选股多数在成分股内,或者风格偏离较小的量化管理人来说,本轮监管政策影响会相对较小,而对于持有较多小票的管理人来说,可能会阶段性出现一些回调压力。投资者在选择量化策略时,应重视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能力,选择风控比较严格,风控制度比较完善的量化管理人。
近期监管措施的出台,旨在促进量化交易的规范发展,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层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市场稳定和公平,促进行业规范和发展。监管措施的出台是为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防止市场操纵和扰乱,同时也为量化交易提供了更加清晰和透明的监管预期。同时,监管层也强调了量化交易在提供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不是为了完全禁止量化交易,而是希望通过监管引导量化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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