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很多农村地区的父母会创造条件让孩子进城读书,其目的是奋力让孩子进城生存发展。而当孩子学业结束,中部地区的农村父母会继续敦促孩子婚育,敦促孩子买房,虽然不至于全然兜底,却也会竭力所能。
这意味着,这些中部地区的农村父母事实上集合了狭义意义上北方和南方农村地区父母的负担,强化了子代责任。《乡争》书中专门提到了湖北省洪湖市的农村,发展出相当完善的老年就业市场,相当数量的农村老年人在生命晚期仍然在勉力工作。
中国农村父母的养娃模式:北方无限责任,南方壮年退休,中部竭尽所能
文/郑渝川
来源/学术那些事儿
南方和北方农村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愿意竭力付出。如果孩子从小学业成绩优秀,一路顺利升学进入初中、高中、大学乃至硕博研究生,可以笃定的是,不管在南方或者北方,相当多数的父母会尽可能帮助孩子圆梦。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孩子的学业以及个人发展实在是不如人意,显然没有能力进城购房,在农村建造房屋也缺乏财力,这种时候,南方或者北方的很多父母也会伸出援手,甚至“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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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方农村父母的子代责任差异  
但在上述两种两极式的现象以外,南北方农村父母对于子代的责任确实又呈现出不同的侧重。也就是说,孩子没那么“淘”,没那么不争气,也没那么优秀。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华在其所著的《乡争》一书中谈到,北方农村父母会偏向于帮助孩子完婚,尽可能在自己有生之年抱到孙子。一些孩子明显学业成绩不佳,父母就会推动其中断学业,学门手艺,然后抓紧时间相亲结婚。
而南方农村父母即便认为孩子不是“读书的料”,但只要孩子愿意读书,也会供他们读书,只是朴素地觉得孩子多读点书、多认几个字不是坏事,待在学校里要比在社会上混要好。《乡争》这本书在讨论南方地区尤其是岭南、福建地区的农村宗族体系时,专门提到宗族的一大功能就是推动教育,也就是说,哪怕孩子读书成绩不好,只要自己愿意读,父母是不能随便中断孩子学业的,否则很可能招致宗族、亲族其他人的非议。
但南方农村父母在子女的婚配问题上,却没有像北方农村父母那样主动大包大揽。一些南方农村父母也积极联系为适婚孩子联系相亲,但能不能成,孩子结婚前后要不要自建房、买房,那主要看孩子自己的能力,父母可以提供资助,却不会兜底。如《乡争》书中所说,最近2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口跨区域流动加快,全国婚姻市场形成,这就使得本地通婚圈尤其明显地在南方被打破,子女相亲和成婚完全成了自己的事情。父母的责任其实就是办席。
相较而言,子代责任的不同,决定了南北方农村父母负担模式的分化。在北方,即便是多子女家庭,农村父母劳累的极值会出现在孩子进入适婚年纪开始,父母必须操心孩子的相亲、房子、车子、彩礼以及分担抚养孙辈。这几乎等于一种无限责任,一直需要持续到年迈父母的生命终点(负担极值出现在40-45岁起,一直到70-85岁)。

而在南方,无论是独生子女家庭,还是多子女家庭,农村父母劳累的极值是孩子上学开始,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必须竭尽所能为孩子上学创造条件。但当孩子学业生涯结束(无论是毕业就业,还是辍学),父母的责任其实相当程度上就已经被解除了(负担极值出现在20-25岁起,到40-50岁)。也意味着,南方农村地区的很多父母会在40多岁还是壮劳动力条件下“退休”,可以继续打工,但目的是改善自己的生活,也可以随便做点散工、农活,只要能满足基本生活开销就好。
02
两种例外   
《乡争》这本书也在南方和北方之间划出了一个“中部”,主要是湖北、安徽、四川、湖北的部分地区(这里提及的四川部分地区,指的是成都平原、川西平原以外,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以及川东、川北山区)。这些地区的农村父母的特征,就是像大城市家庭那样高度重视孩子的教育,无论如何也要让自己以及孩子“卷”进激烈的升学竞争。
在中部,很多农村地区的父母会创造条件让孩子进城读书,其目的是奋力让孩子进城生存发展。而当孩子学业结束,中部地区的农村父母会继续敦促孩子婚育,敦促孩子买房,虽然不至于全然兜底,却也会竭力所能。这意味着,这些中部地区的农村父母事实上集合了狭义意义上北方和南方农村地区父母的负担,强化了子代责任。《乡争》书中专门提到了湖北省洪湖市的农村,发展出相当完善的老年就业市场,相当数量的农村老年人在生命晚期仍然在勉力工作。
而另一种例外,则出现在成都平原、川西平原。这些地区的乡村具有相对丰富的公共生活,茶馆、麻将馆、凉亭、广场、农家乐、庙会等场所都分散了不同代际家庭成员的精力,使得共同出现在家庭环境中的时间减少,诱发冲突的概率降低。而且,这类公共生活确实也起到了纾解农村家庭成员尤其是中老年人心理烦闷的作用。

《乡争》认为,北方、南方、中部的许多农村地区,家庭具有强结构、强规范、强伦理的模式,家庭成员之间有着较强的期待,期待彼此的角色扮演和责任履行。如前述,南北方和中部的农村父母的子代责任侧重点不同,如果所处某个特定地区,但父母没能很好履行社会风俗默认的某方面责任,比如南方某地农村的父母没能让“想读书”的孩子继续读书,而是半强迫地要求其辍学打工;又如北方某地农村的父母,没能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为孩子进城买房作出期待性的贡献,这就会诱发矛盾甚至是冲突(不一定马上爆发,但一定会影响彼此认知、关系)。
但反过来,如果农村父母做出了超越地域特征、子代期待的贡献,比如南方的农村父母为孩子买房提供了全款或者首付,北方的农村父母为成绩很一般甚至很差的孩子读完高中、大学提供了难以想象的持续支持。这种情况下,孩子通常会深感过意不去而更为尊敬父辈,相应的村庄公共舆论或是家族、亲族舆论也会构成这方面的约束。
书中指出,成都地区以及川西地区的家庭关系完全去等级化了。也就是代际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的关系扁平化。家庭关系的连接纽带是情感,而不是硬性的权力、责任、义务。这种情况下,当地农村地区的父母并不会像同处川渝大地的其他很多地方的农村父母那样,竭尽所能保障孩子上学,而是多少体现出放任自流的色彩。而孩子成年后构建起的小家庭,也通常不会像北方和南方地区的农村大家庭中的媳妇、儿子那样,对公婆(父母)承担起各种孝敬义务——即便双方“处”得不好,甚至不相来往,村庄、家族、亲族舆论也很少启动专门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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