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致病性危险因素。《中国血脂管理指南(基层版2024年)》简明地推荐LDL‑C作为血脂干预的首要靶点,以ASCVD危险分层确定其目标值;推荐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以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作为起始药物治疗,必要时联用胆固醇吸收抑制剂和(或)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抑制剂的达标策略;并就常见特殊人群的血脂管理策略进行了推荐。
血脂筛查对象
血脂筛查有利于及早发现血脂异常人群和指导ASCVD风险评估与干预治疗。
对于普通人群,建议<40岁成年人每2~5年进行1次血脂检测(包括TC、LDL‑C、HDL‑C和TG),≥40岁成年人每年至少应进行1次血脂检测。采集静脉血,采血前至少2周内保持日常饮食习惯和体重稳定,24 h内不进行剧烈身体活动,禁食8~12 h,坐位休息至少5 min。
血脂检查的重点对象为:(1)有ASCVD 病史者;(2)有多个ASCVD 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吸烟)者;(3)有早发ASCVD家族史(男性一级亲属<55岁或女性一级亲属<65岁患ASCVD)者或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4)皮肤或肌腱黄色瘤及跟腱增厚者。
特定人群的血脂管理
1.高血压患者:高血压患者能从强化降脂中明显获益。应根据危险分层确定高血压个体相应的LDL‑C 目标值。对于高血压合并危险因素归为ASCVD中危及以上患者,应予以积极降胆固醇治疗,LDL‑C至少应<2.6 mmol/L。
2.糖尿病患者:对于糖尿病患者,推荐同时采用LDL‑C和非HDL‑C作为降脂靶点。建议ASCVD风险为高危的糖尿病患者选择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作为基础降脂治疗,如果LDL‑C不达标,需联用胆固醇吸收抑制剂或PCSK9抑制剂。如果LDL‑C 达标后仍有TG 升高或非HDL‑C 不达标,考虑联用二十碳五烯酸乙酯(IPE)或其他ω‑3 脂肪酸或贝特类药物。
糖尿病患者血脂目标值建议
1. 糖尿病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1.4 mmol/L,且降低幅度>50%。
2.ASCVD 风险为高危的糖尿病患者:LDL‑C<1.8 mmol/L,且降低幅度>50%(ASCVD 风险为高危的糖尿病患者指年龄≥40岁,或20~39岁有≥3个危险因素,或合并靶器官损害,或1型糖尿病病程≥20年。主要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血脂异常、吸烟、肥胖、早发冠心病家族史;靶器官损害包括蛋白尿、肾功能损害、左心室肥厚或视网膜病变)。
3.ASCVD风险为低、中危的糖尿病患者:LDL‑C<2.6 mmol/L。
4.糖尿病患者以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为次要目标,目标值为相应的LDL‑C目标值+0.8 mmol/L。
3.慢性肾脏病(CKD)患者:对于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他汀类药物治疗能显著降低其ASCVD风险;对于透析依赖的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他汀类药物干预研究未显示效果。CKD患者是他汀类药物引起肌病的高危人群,发病风险与他汀类药物剂量密切相关,故应避免大剂量应用。贝特类药物可升高肌酐水平,在中重度CKD患者中与他汀类药物联用时,可能增加肌病风险,联合用药时应依据肾小球滤过率调整剂量。
4.卒中患者:缺血性卒中患者可从降脂治疗中获益。对于缺血性卒中患者,目前中等剂量他汀类药物增加出血性卒中风险的证据不充分,降低LDL‑C 的获益远大于有潜在出血性卒中的风险。存在出血性卒中高风险或有出血性卒中病史的患者应个体化评估降脂治疗的获益与风险,LDL‑C目标值不宜过低。
卒中患者的降脂治疗建议
1.对于单纯动脉粥样硬化性缺血性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患者,建议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1.8 mmol/L;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6 mmol/L。
2.对于动脉粥样硬化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推荐他汀类药物作为首选治疗。
3.对于动脉粥样硬化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经他汀类药物治疗后LDL‑C不达标者可加用胆固醇吸收抑制剂。
4.对于动脉粥样硬化性缺血性卒中或TIA,经他汀类药物+胆固醇吸收抑制剂治疗后LDL‑C不达标者可加用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PCSK9)抑制剂。
以上内容来源:中国血脂管理指南修订联合专家委员会. 中国血脂管理指南(基层版2024年)[J].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 2024, 52(4): 33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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