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律师会见能否带电脑,这个问题经过去年的公共大讨论,其实早就有了定论,我在《2023年了居然还在争论律师带电脑问题》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因为2019年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有“律师可以携带个人电脑会见”,似乎没有再讨论的必要了,还有比这个更权威的吗?
去年7月,有律师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时被告知不允许带电脑,后该律师提出控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通知看守所予以纠正。我想这几乎就给所有的看守所打了一个样,不要再阻止律师带电脑会见了。道理也很简单,很多案件动辄几百卷上千卷,现在卷宗都以电子的形式存在电脑里,不让律师带电脑就跟上战场不准士兵带枪一样荒唐。
但是,今天在山西省太原市第一看守所的遭遇,确实让我感到震惊。堂堂省会城市的看守所,居然不知道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文的规定,不让律师带电脑会见,而且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
今天下午两点半,我跟助理吴昙律师赶到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是第一拨进入会见的律师。在会见大厅,光是提交手续、登记以及录入虹膜就花了大量的时间。这是第一个要求律师录入虹膜的看守所,因为我不是第一次会见,工作人员A没让我录入虹膜,结果在进监时通不过,重新又返回去录。工作人员A说,不是第一次会见的默认已经录入虹膜,可是此前会见并没有让我录入虹膜啊,这是其工作失误一。

进到看守所里面,又花了大量的时间。查证、验虹膜、过AB门,都可以理解,安全起见,当然得严谨。我并不抱怨程序繁琐。没想到提人的值班处没人,又得等。好不容易进入会见室,又等了很长时间,等到被告人进来,已经差不多三点半了。这种提人效率,在国内三十几个省份中大约能排第三十名。值班登记处大部分时间没人值守,此其工作失误二。
我们刚拿出笔记本电脑准备与被告人沟通,马上被工作人员B进来阻止,说不能使用电脑,否则中止会见。我说律师带电脑会见是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文的,这个问题几乎不用争论了。我们在其他看守所会见都是带电脑的。工作人员说不行,他们有规定不能带,要么就存到前台。我们不想多事,就合上电脑存到了前台,回去继续会见。未提前提示不能带电脑,会见中途中止会见,这种蛮横的做法,是其工作失误三。
会见不到五分钟,工作人员B又进来,直接把被告人带走了。我们错愕,什么情况啊?工作人员B说我们必须重新去会见大厅把电脑存了或者去报备设备。我们说已经不使用电脑了,存在你们前台了,哪有重新报备之说?僵持不下,我们再次退让,说我们去报备,人不要带回去,我们马上就回来继续会见。工作人员C扣着我们的律师证,勉强答应了。既然说存了电脑就能继续会见,又出尔反尔,是其工作失误四。

我们
新返回会见大厅,重新报备,重新开票。工作人员A说未经允许不能
电脑是山西省公安厅的内部规定,但又拿不出书面的依据。他们根本不知道2019年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有“律师可以携带个人电脑会见”的规定,只知领导说不让带电脑,可是左请右请又找不来领导。我们不想耽误时间,干脆不带电脑了,空手进入监区。工作人员公然违法又找不出依据,是其工作失误五。
等我们回到会见室时,不仅没有见到被告人,连值班区的工作人员也不见了。整个律师会见区域也空无一人,说等着我们的,也都还押了。那时时间不过下午四点钟。从三点钟提到人到他们下班,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加上这么一折腾,实际上我们会见时间都不到五分钟。我不停地按呼唤铃,按报警铃,终于有工作人员姗姗来迟,并重新去提人。承诺等我们回来继续会见,却失信还押,是其工作失误六。

不知道等了多久,终于看到被告人来了,重新会见。这算是我们第一次赤手空拳会见,没带电脑没带手机没带包,连笔都放在了会见大厅。等到会见完,工作人员也已经下班走了,我按了十分钟呼唤铃,也扯着嗓子喊了十分钟,才等到工作人员C回来。他对我们甚为不满,非要抄下我们两位律师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和律师证号码,我们敢怒不敢言,只好记下他的名字和警号:连新军,014705。

出得看守所,禁不住在朋友圈吐槽今天的遭遇。著名律师李二权说,他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也经历过:

“今年初,我第一次去太原市第一看守会见前,听朋友说太原一看不准律师携带电脑,我不相信现在还有违反规定限制律师会见权的看守所。便电话咨询一看,接电话人员直接就说“不让带”,我准备讲法律依据,对方立马不耐烦的说我了解的是不让带,你不信去接待处问问。话毕,我已明白朋友所言非虚。
我去到现场后,依法要求携带电脑辅助工作,但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律师禁止携带。我陈述理由及依据后,工作人员直接让到办公楼找领导反映。会见结束后,我找到所长办公室,所长安排副所长解释,副所长说山西省公安厅在2023年的内部通知为由,禁止律师会见时携带电脑。问了圈朋友,几乎来过太原一看的外地律师都有此遭遇。
当时我甚至打过110报警,尖草坪区辖区派出所警官联系我说他们有时候去一看都被卡得很严格,我讲了他们违规限制律师携带电脑违法,他们说只能记录没有管辖权。也打过12389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09检察院监督,都没有有效的回应。
后来会见完当晚7点,副所长电话联系我解释确实内部依据有问题,他们会尽快研究并上报,随后答复,但至今没有答复。也不知是他们压根没上报,还是山西省公安厅一直不解决这个问题。
从最近山西运城监管支队甚至要求律师会见必须着正装佩戴律师徽章这一通知看,违规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况应该是山西公安厅监管总队内部的系统性违法。”
下午我也给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阎素萍打过电话,询问律师不让带电脑依据什么,她说是山西省公安厅的规定。至于该问题怎么解决,她说自己已经不管这个部分,明天问一下所长再说。
记得我和吴昙律师在看守所时还见有一幕,一位律师问登记的工作人员,能否带实习律师会见,答曰:不能。我们再次错愕,法律规定怎么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根本不管用啊?后来想通了,国家的法律是“国法,看守所内部的规定是“家法,国法要是凌驾于家法之上,那是干涉人家的“内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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