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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在当地5日以1750万美元的赔偿金额,与2名穆斯林妇女就“头巾案”(hijab)达成和解,但相关和解协议仍有待曼哈顿联邦法院的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批准 。

据《卫报》报导,穆斯林妇女克拉克(Jamilla Clark)与阿齐兹(Arwa Aziz)声称,她们2017年因违反保护令被警方逮捕时,遭强制摘下头巾拍摄面部照片,让她们感觉受到羞辱和创伤,因此2人在2018年以“自身权利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纽约警方于2020年修改政策,允许嫌犯被逮捕后,可在露出完整面部的情况下,戴宗教头饰拍摄照片。
纽约市法律部门指出,“这项和解为纽约警方带来了积极改革,谨慎地平衡了司法部对宗教信仰的尊重,以及执法部门拍摄面部照片的重要性。”
2名涉事妇女的律师卡恩(Albert Fox Cahn)则表示,“这项协议发出了强而有力的讯息,即纽约警方不能在侵犯纽约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权利后不付出代价。
纽约市政府规定,在2014年3月16日至2021年8月23日期间被强迫摘下头巾拍照的人,都有资格与政府达成和解。
据悉,纽约至少有3600人可通过和解获得7000至1.3万美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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