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阿奇·B·卡罗尔 (Archie B. Carroll)1979年提出,他把企业社会责任看作室一个结构成分,关系到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四个不同层面,即“企业社会包含了在特定时期内,社会对经济组织经济上的、法律上的、伦理上的和慈善上的期望”。
(1) 经济责任Economic responsibilities。对于企业而言,经济责任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但并不是唯一责任。经济责任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 法律责任Legal responsibilities。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赋予并支持企业承担生产性任务、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权力,同时也要求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经济目标。因此,企业肩负着必要的法律责任。不履行法律责任可能导致昂贵的诉讼和品牌形象受损。比如,如果企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律,可能会受到公众和消费者的抵制和投诉,对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3) 伦理责任Ethical responsibilities。虽然社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都隐含着一定的伦理规范,公众社会仍期企业遵循那些尚未成为法律的社会公众的伦理规范。
(4) 企业自愿执行的责任Discretionary responsibilities。社会通常还对企业寄予了一些没有或无法明确表达的期望,是否承担或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完全由个人或企业自行判断和选择,这是一类完全自愿的行为,例如慈善捐赠、为吸毒者提供住房或提供日托中心等。企业捐赠不一定是道德或伦理意义上的预期。社会期待企业开展慈善或捐赠活动,但未达到社会期望的公司不会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换句话说,慈善责任对于企业而言更具自由裁量权或自愿性(卡罗尔,2016)。
从企业考虑的先后次序及重要性而言,卡罗尔认为这是金字塔形结构,经济责任是基础也占最大比例,法律的、伦理的以及慈善的责任依次向上递减。
图1. 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要求(Requirement)”,伦理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Expectation)”,慈善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Expectation)”或“希望(Desire)”。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可能是复杂、混乱的工作,涉及大量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通常严重依赖定性指标,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等框架有助于简化一个相当微妙的领域。
既然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坚定地进入了最高层,今天的消费者希望公司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组织生存岌岌可危,利润不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管理科学》杂志最近的研究发现,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表现出更高的利润率、更高的估值和更低的风险。研究人员甚至发现了CSR公司的倾向,提升产品差异化(指消费者对公司凑近了坚实的CSR声誉),以及兑现甚至顺应经济波动的资产更稳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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