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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3月份,是一个递件高峰。
在移民局4月1日涨价的“促销”下,很多投资人慌不择路地赶了进去。
眼见,EB-5又在狂热起来了。

甚至,有区域中心100个名额的项目3月份刚刚开售,月底不到就满了。

不知道,做个普通投资决策,一个月够不够,了解一个行业一个项目,一个月够不够。买个房琢磨一个月都够呛,EB-5这样一个涉及海外投资和后半生规划的大事,这么多人竟然一个月都不用就能做出决策。
我任何时候都最想给的建议是:项目决策要慢,特别对于都是EB-5小白的新投资人而言。
先准备资金来源文件,再慢慢看项目,慢慢学EB-5,边看边琢磨边纠结,所有都准备好之后,再做最终项目决定都来得及。
除了排期,任何都没有比选什么项目更重要。包括各种“促销”下的错过。
对于EB-5这类的私募投资而言,监管部门其实是有一套机制,譬如合格投资人制度,譬如投资冷静期制度,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来确保EB-5这类的私募投资人,能够冷静做出决策。
譬如,我们国内的银保监会就参考过SEC的制度,规定了私募理财产品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投资冷静期是指在投资者签署投资相关文件后,银行或金融机构给予投资者一定的时间,通常是24小时,以便投资者重新考虑其投资决定。在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有权改变主意,撤销已签订的文件,并要求退还其全部投资款项。这一制度的引入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避免因冲动或缺乏充分考虑而做出的投资决策,确保投资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反思和评估其投资选择,从而减少投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
延迟做决定,是避免冲动投资的最有力保护机制之一。
当然,EB-5是一片荒蛮之地,中美两不管。这个制度不适用。

作为卖方,需要用各种方式哪些EB-5机构,建议你敬而远之?
来推动你尽早“冲动”做出EB-5投资决策。

而你作为买方,要时刻有意识,避免冲动决定。

要一慢再慢。相信我,没有什么是不可错过的“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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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学习再上车,避免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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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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