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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市公司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红相)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内提及*ST红相的2017-2022年的财务报表均存在虚假记载,导致其连续多年虚增收入、虚增利润:
具体虚增情况如下:
如上,虚增利润前*ST红相的收入规模都在10亿元以上,利润水平其实也还不错每年几乎都能保证1亿元以上,但是虚增利润后公司收入接近15亿元的规模,利润水平几乎都在2.5亿元以上的水平了,尤其是虚增利润水平最高的2018年和2019年,利润虚增比例甚至接近50%的档次!
而且由于*ST红相财务报表虚假记载涉及年度较多,而这几年间上市公司又进行了多次发行股票、收购等资本运作,公司虚增利润恐怕与配合其进行资本运作脱不了关系,在证监会给出的处罚文件内直接明确了上述几个年度*ST红相的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具体如下:
如上,在2017年至2022年间,*ST红相主要进行过一次公开发行、一次非公开发行和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而巧合的一点是,上述三次资本运作的保荐机构均为头部券商中信建投,*ST红相属于是中信建投服务多年的客户了:
笔者查阅了上述年份*ST红相的审计机构,资料显示上述年份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和容诚会所:
而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除了2022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外,其余年份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而说实话中信建投+致同+容诚这一组合,让笔者不由得就想起紫晶存储这一案件,紫晶存储的财务造假笔者也聊过多次了,想必大家都有印象,此处不再赘述了:
有一点很是理解,上市后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以及并购重组项目,中介机构核查的详尽程度肯定是比不上IPO期间那么细致的。但是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是否侧面表明上述中介机构组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警觉性有点不高呢,尤其是财务造假比例最高的2018年和2019年。
不同的是相比公司这10几亿元的收入,公司的收入虚增比例不高,虚增比例高的都在利润上,监管机构是否会其他考虑如财务核查的工作量,而主要处罚上市公司而非中介机构尚待后续观察。
*ST红相是2015年2月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设备状态检测、监测产品和电能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前段时间已经做过一次会计差错更正,因为其并购重组的业绩承诺实现事宜而做的更正:
此次被曝出财务造假,上市公司也需要更正财务报表,不过可能由于工作量比较大吧,公司已经一再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
总结的话也不多说了,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至于监管机构后续对中介机构的责任如何认定,我们就再看了,毕竟即便是此次行政处罚公告,监管机构也并未透露很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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