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清廉四川》栏目发布第475期《贪似火,不遏则燎原》节目,其中披露,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政府原副县长郑常友,曾从军8年,在“98抗洪”中勇立军功。早些年,他在转业到广汉市住建部门后,又带着军人的“魄力”,在负责维稳、拆迁等工作中敢拼敢闯,“好干部”形象一度深入人心。
然而,就在一次与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的过程中,郑常友仅靠“打个招呼”就收到4万元“业务费”,成了其违纪违法的起点。为了让自己心安,郑常友甚至还自我开脱道“下不为例”。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侥幸之心一旦开启,便失去了第一道防线,注定祸患无穷。
在郑常友落马后,案件涉及的正科级、副科级和镇村干部共有7人被给予党纪政务立案处分,15人被组织处理。波及范围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解说】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深化精品案件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2月26日,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第二届“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正式举行。本次评审,既评定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十佳精品案件”,还选出了全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十佳优质案件”,是一次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成果的集中展示和对办案水平的集中检验。本期节目聚焦“十佳精品案件”之一、德阳市纪委监委查办的中江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郑常友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报道。该案的查处,鲜明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查最该查的人、办最该办的案”这一理念的深入贯彻落实。
【正文】“贪似火,不遏则燎原”这句话既是郑常友在其《忏悔书》中写下的沉痛开篇,也是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从第一次伸手到后期大搞权钱交易的真实写照。据查,郑常友将职权范围当成了“私人山头”,对政治纪律规矩、正风反腐要求、纪法底线约束等置若罔闻,对当地营商环境、政治生态都产生了及其恶劣的影响。其落马后,案件涉及的正科级、副科级和镇村干部共有7人被给予党纪政务立案处分,15人被组织处理。波及范围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采访】德阳市纪委监委郑常友专案组成员 刘伟:他是少有的,什么雷池都敢越,什么红线都敢踩,六大纪律项项(都)违反(的)一个人。甚至在感觉到组织在调查后,他还在处理好部分受贿款后,主动到纪委来“说清”问题,实际上是假投案、探虚实。
郑常友曾从军8年,在“98抗洪”中勇立军功。早些年,他在转业到广汉市住建部门后,又带着军人的“魄力”,在负责维稳、拆迁等工作中敢拼敢闯,“好干部”形象一度深入人心。那么,这样一名曾高度自律、阳光正面的干部究竟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目无法纪、甘于堕落的呢?答案还要从其第一次收钱的经历说起。
2011年,郑常友任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业管理科科长,在与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的过程中,时常借“老乡会”名义和老板们聚会打牌、吃吃喝喝。这其中就不乏投机取巧之人。商混老板卓某某为此借喝茶聊天之机,请托郑常友介绍工程项目。在郑常友成功“引荐”后,该年底,卓某某便送上了4万元“业务费”。
【同期声】德阳市中江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 郑常友:我第一次觉得,这个仅仅是打个招呼,一年下来(就有)4万块钱,相当于一年的工资。又想着(与卓某某)是朋友是老乡,给他介绍一个业务,(钱)拿就拿了,也不会出什么事情。那是我(违纪违法)的起点。
为了让自己心安,郑常友甚至还自我开脱道“下不为例”。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侥幸之心一旦开启,便失去了第一道防线,注定祸患无穷。此后,郑常友为官从政逐渐向金钱看齐,“下不为例”也逐渐变质成了“讲究”收钱方式。在帮老板办事后,他经常摆出各种姿态,间接告知对方“收现金很低端”。于是老板们投其所好,有的帮他打牌垫付赌资,有的将16万元现金放在五粮液纸箱中,一半酒、一半钱送去,还有不少以合伙开公司,且不需要其出资及参与经营管理、只分红等方式,向其变相行贿。
【采访】德阳市纪委监委郑常友专案组成员 刘伟:2014年6月,郑常友已(被)提拔为广汉市住建局副局长。商混老板卓某某与其商议,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承揽农民工工资担保业务,郑常友分红比例为25%。
当时,广汉市住建局已明确规定应当收取担保公司保证金,但分管该业务的郑常友只是简单口头交代下属“一律不收”,就为自己“参股”的公司“减负”200万元。事后,郑常友在公司担保业务审批等方面更是十分上心。2015年至2017年,卓某某以分配利润的名义,送给郑常友共计24万元。
【解说】
看似名正言顺的利润分配,实则都是老板们为了方便在其他事项上寻求郑常友关照而进行的利益输送。但此时,郑常友早已沉迷在“创业”假象中,被自身的贪欲之火所吞噬。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他还将另一名老乡,某房地产公司经理曾某培植成“白手套”,大搞“土地腐败”。
【正文】2012年,郑常友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曾某。形成默契后,他拉着曾某频繁出入各类饭局,且对外宣称曾某是自己的“铁兄弟”。在需要承揽工程、投资入股时,郑常友表面牵线搭桥,将相关人员引荐给曾某,实则个人躲在幕后,分食利益蛋糕。
2017年,郑常友到新丰镇任党委书记,后兼任德阳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副主任。2019年,他发现辖区某建筑企业“前景广阔”,随即向该公司老板推荐曾某入股20%。老板为寻求郑常友在厂房修建、运营等方面的帮助,只好答应。
【采访】德阳市纪委监委郑常友专案组成员 杨洁:实际上郑常友和曾某也私下商量了,这20%的股份曾某占10%,帮郑常友代持10%,而且郑常友的出资款,后续共计85万元,都由曾某支付。
渐渐地,曾某成为了郑常友贪腐路上最大的“助攻手”,两人的利益关系也捆绑得越加紧密。在郑常友的庇护下,曾某顺利承揽到新丰辖区河道清淤、修筑堤坝等工程,先后获利共计300余万元。事后,曾某因熟悉郑常友对收钱“讲究”,又以帮忙买车、支付车款的方式予以“感谢”。
【同期声】德阳市中江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 郑常友:隔了一段时间,他就跑去新都看(车),看了给我发视频,是蓝色的奔驰260,39万多(元)。没有好久,他就提(车)回来了。我当时就问他多少钱,他说我们两个不说那些,后来(我)就没(有把钱)给(他)。
在新丰镇,不少想在这里投资、做生意的老板都将曾某视为“郑书记的代言人”,不仅对他另眼相看,还蓄意拉拢。外地商人文某某在向郑常友行贿10件茅台后,用5个亿的假项目在新丰镇圈地30余亩。后续,文某某又拉曾某入股,共同在该地块上盗采砂石。在郑常友的默许、纵容下,两人非法获利700余万元后便解除投资协议,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
【解说】
在为老板办事、为个人谋利的过程中,郑常友个人主义、霸道作风也开始显现。但在组织考察时,一部分班子成员却给予了他“好评”。巨大的反差不禁让人心生疑问。
【采访】德阳市纪委监委郑常友专案组成员 杨洁:在查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新丰镇有个别错发给企业的补偿款,最后都是在郑常友的安排下,由工作人员直接向企业取回现金,而不是原路返回,退回到财政账户,这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正文】随着办案的深入,一个金额178万余元、扣除税费等相关费用后仍有145万余元的“小金库”浮出水面。原来,自2017年起,郑常友每年都授意辖区内老板通过虚构工程项目,骗出财政资金。老板们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这笔钱以现金方式交给郑常友,全部被其充入“小金库”使用。有了金钱“加持”,郑常友不仅形成了逢年过节向班子成员发放红包和家属慰问金的惯例,还多次带着下属集体吃喝挥霍,以此笼络人心。
【同期声】德阳市中江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 郑常友:因为我的问题,带坏了风气。他们(下属)有可能把我这些坏的、不好的这种做法,有可能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或者效仿我的做法,这一点我确实是对不起组织,带偏了队伍。
在领到沉甸甸的红包后,下属们即使看到“一把手”带头违法乱纪,也只有言听计从。2019年4月和2020年下半年,辖区内两名老板意欲置换地块时,郑常友因嫌麻烦、图省事,甚至安排工作人员篡改会议纪要、倒签投资协议书,导致一次会议出现三份不同纪要的荒唐情节。郑常友则从中获得老板“感谢费”58万余元。
但“曲线”敛财看似有利可图,实则穷途末路。据查,2010年至2021年,郑常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在项目承揽、购地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380余万元。2022年9月8日,郑常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郑常友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郑常友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同期声】德阳市中江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 郑常友:一定要想到算(好)三本账,政治账、廉洁账、家庭账,真正地一算起来说实在话,(贪污腐败)没得必要。
【解说】
在郑常友违纪违法案件中,时时浮现出所谓“朋友”“圈子”“关系”这些高频词,背后隐藏的,正是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和权钱交易,必须予以严肃查处。留置期间,经过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郑常友终于认识到,曾经对待每一次的警示教育、以案释纪都从不上心,都是“事不关己”看热闹,从未把自己摆进去,等到自己沦为警示教育“片中人”,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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