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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即将涨价的移民局收费:即将实施,EB-5等职业移民将大幅涨价,在3月19日被AIIA等原告起诉了:移民局涨价被诉,也许不用急着赶4月1日了
鉴于有很多EB-5申请人,都在赶着3月内递件,无论是新投资人的I-526/E,还是老投资人的I-829。

今天EB5Sir来介绍下该诉讼的进展。
3月25日,AIIA在发起诉讼之后,又递交了临时禁止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要求紧急叫停涨价新规的实施:
什么是临时禁止令呢?按照专业解释:

临时禁止令,是一种法律救济措施,由法院颁发,旨在阻止一方在特定时间内采取某些行动,通常是为了维持现状,直到法院能够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这种命令通常在紧急情况下发出,以防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害。

简单说,递交临时禁止令,是为了在法院判决之前,临时叫停移民局涨价新规的实施。

通常,为了说服法官签发临时禁止令,原告需要证明:
1. 可能成功在案件的是非曲直上(Likelihood of Success on the Merits):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合理的可能性在案件的实质问题上获胜。

2. 不可挽回的损害(Irreparable Harm):申请人需要证明如果不颁发禁止令,他们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

3. 利益平衡(Balance of Equities):法官会权衡双方的利益,判断哪一方在没有临时禁止令的情况下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4. 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法官会考虑颁发禁止令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对于上述四大因素,原告指出:
  1. 可能成功在案件的是非曲直上:原告认为他们有可能在案件的实质问题上获胜,因为他们主张最终规则违反了《行政程序法》(APA)和2022年EB-5改革和完整性法案(RIA)的明确规定。原告认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未能在RIA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所需的费用研究,因此提高EB-5相关费用是非法的。
  2. 不可挽回的损害:原告声称,如果不颁发临时禁止令,他们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原告中的个人和组织因费用增加而面临的经济负担,以及由于处理时间未能得到保证而可能导致的移民身份问题。
  3. 利益平衡:原告认为,利益平衡倾向于他们,因为维持现状将对被告造成最小的伤害,而对原告和公众利益的保护则更为重要。原告指出,任何对政府的潜在伤害都可以通过遵守法律和国会的意图来避免。
  4. 公共利益:原告主张,颁发临时禁止令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这将确保政府机构遵守法律,维护移民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这也将防止在未经适当费用研究的情况下,对EB-5投资者不公平地提高费用。
此外,原告指出:
  1. 16年移民局涨价那次,就说要通过收费来提高审案效率了,而事实是越来越慢;

  2. 以前移民局涨价,使用的是“谁受益谁付费”(beneficiary pays)模式来确定移民申请费用,而此次使用的是“依据能力来收费”(ability to pay)模式,让EB-5申请人这类有财务能力的申请人来分摊庇护类移民申请的费用,不合理;
  3. 2022年的EB-5新法案,国会要求移民局在新法出台之内的一年内提交费用调研报告,并在报告发布的60天内开始实施,以实现国会期望的审案时长,而移民局过了2年了还没推出,就贸然进行涨价;
就EB5Sir个人观点而言,这次诉讼应该还是有不小的赢面。
现在关键的是,法官将何时决定是否叫停移民局涨价新规的实施。目前,还不确定。
根据原告申请临时禁止令的动议,原告期望3月29日就此进行听证在;

据AIIA的反馈是,最晚3月29日移民局需就此动议进行回复,然后等待法官裁决。
也就是说,最快的话,4月1日之前我们可能有机会知道涨价新规是否会被叫停。但是,也没把握,法庭一定会在4月1日之前做出裁决。
当前进展,对于想赶3月底前递件的投资人而言,不知道是不是更纠结了。
EB5Sir个人的建议还是:4月1日涨价,可以冲吗?,供参考。
新法下的新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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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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