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罪犯出狱后 每人将获得$2600“出狱费”
点击下方公众号
 查看更多本地新闻
纽约州政客提出的最近一项法案,在纽约州监狱刑满的囚犯,在出狱后将可“每月发薪,合共获得近2600美元纳税人资助的生活钱,以协助重投社会正常生活。
该提案由曼哈顿民主党众议员吉布斯(Eddie Gibbs)共同发起,他表示所有纽约州监狱刑满的囚犯,在出狱后的6个月中,将分期获得由纳税人资助2550美元的“出狱费”用于维持生活,这些钱可用于支付住房、交通和其他费用。
吉布斯称,人们出狱时只带40美元回家,这连买一天的食物都不够。这是来自他们在监狱中被扣押的收入:囚犯在监狱的小卖部或其他地方工作,通常时薪为65美分或以下。
如果法案通过,释囚将每月将获得425美元,为期6个月。提出该法案的53岁吉布斯是首位曾经在监狱服刑的当选州议员,他于十多岁时因过失杀人罪在监狱服刑3年多,但他声称当时是由于住所被抢劫,出于自卫才开枪。
而加州早就开始给罪犯发“出狱费”了!!!
加州州长的劳动力发展委员会(Workforce Development Board)将提供690万美元的拨款,以促进社区组织的发展,并扩大为前犯人提供的“重返社会服务”(re-entry services)。
其中约200万美元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前犯人,每人总计约2400美元。这笔钱将根据以下指标的达成逐步发放:参加就业培训师的面试准备会议;在获得行业证书或资格证方面取得进展;制定预算,开设银行帐户。
往期回顾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