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贿赂腐败指控调查委员会称,科伦坡首席治安官法庭因一名警察收受 500 卢比贿赂而判处其四年监禁。
委员会称,这名警察被指控收受一名三轮突突车司机的贿赂,以避免其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委员会随后向地方法院报告了调查结果,并提出了四项指控。经过漫长的审判,法官 Prasanna Alwis 判定被告四项罪名全部成立。
结果,这名警察被判处四年监禁,并被勒令支付 20,000 卢比的罚金(每项指控 5,000 卢比)。
此外,命令追回 500 卢比的贿赂款作为处罚。
500卢比,等于12块钱人民币,判了4年。有点让人瞠目!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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