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被告人顾宏文贪污一案,对被告人顾晓园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对被告人顾宏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北京日报微信
2023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顾晓园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晓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晓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2023年6月8日通报,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顾晓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国有财产,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顾晓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晓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0月26日,顾晓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程鹏 杜波 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片来源:截图 长安街知事
日经济新综合自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检察日报正义网、北京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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