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沈永明律师
近年来,人民群众一直有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需求,但由于能够用于法律援助的公共资源有限,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只能量力而行,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仅局限于刑事指定辩护案件以及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的诉讼法律帮助的案件。省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永明律师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因需要自给自足,往往只有刚入职的律师或者律师助理愿意去完成法律援助工作,导致提供援助的律师往往比较年轻,社会阅历不足,解决纠纷能力有限。
对此,沈永明建议,应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以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江苏可以借鉴北京、上海的经验,通过允许抵扣事务所成本的方式推广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同时,司法局、律协针对每一个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所有执业律师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可以大大提高各种级别的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沈永明认为,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大量的时间积累和经验积累,成本也是巨大的。通过上述制度设计,既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和需求双向旺盛,也能大大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让普通百姓在个案中感受到法律服务者的态度和质量的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江苏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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