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昨天,江苏一县级市法院发布公告,自1月15日起向当事人提供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公告明确,立案申请人(包括原告、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案件在本院立案需要,可向本院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
至此,江苏已有多地法院陆续为当事人提供这一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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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如皋市人民法院
关于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标准化水平,打造高质量诉讼服务品质,便利当事人立案、减少当事人诉累,如皋法院于2024年1月15日起向当事人提供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申请人(包括原告、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案件在本院立案需要,可向本院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若是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的,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
二、立案申请人可通过法院立案窗口现场提交或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线上提交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申请。
三、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由本院立案庭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并经立案庭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查询,采取专人查询、专人审批、口令专管、查询留痕、留档入卷等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四、立案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时,需如实填写《当事人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并附相关立案材料(包含当事人主体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及相关诉讼材料的复印件等)。
五、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一)申请材料不齐备的;
(二)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的;
(三)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
(四)被查询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不详或者不符,导致无法查询的;
(五)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六、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结果以法院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信息为准,可以口头告知,也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摘抄。
七、本公告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由如皋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如皋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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