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团队律师在四川内江开庭,中午休息时收到一条令我震惊的消息:吉林省四平市纪委干部全某竟然上信访办门口直接抓了一直举报控告他的于女士——我在长春代理的某职务犯罪冤案被告人高某的爱人。起初我不敢相信,因为纪委监委调查阶段去年就已经结束,案件即将开庭,按理说他们已经没有调查权,更没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何况,这是我们申请出庭的关键证人,哪有这么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抓证人的?
但是,家属拍的视频,让我不得不相信这样的事实。在吉林省信访办门口,今天中午十二时二十四分,四平纪委干部全某带着几名便衣,在没有亮明身份,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连拉带拽把身体孱弱、已经退休多年的于女士就那么抓走了。她凄厉的呼喊,在几名彪形大汉面前是那么无助。信访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吗?谁给他的权力可以不用任何法律手续直接抓人,而且还动用了戒具?
我是去年年底接手该案的,当时四平中院急着在年前开庭。但是我的第一次会见,跟被告人高某说“你必须实事求是告诉我全部事实,但凡有一点隐瞒,我就不代理你的案件”后,竟让他声泪俱下地哭诉其遭遇。监委办案人员如何欺骗、威逼、恐吓及精神折磨,如何以老婆孩子软肋逼迫他违心供述他小舅子“行贿”,虽被逼到三次送医抢救,最终还是签了有罪笔录。而于女士也在经历了梦魇般的六个月后被释放回家。
整个家族在经历阵痛后,发现被留置的高某和其小舅子于某,完全是因近亲属被威胁,而作出了虚假的有罪供述。他们把账目全部整理,书证越来越清晰地表明高某并不存在受贿,两家的账也是平的。为官清廉的高某并没有占经商富裕的小舅子任何便宜,哪怕垫付的装修款也一并还清了。而按照监委的指控逻辑,小舅子竟然靠着银行贷款和借款去“行贿”姐夫,令人匪夷所思!高某家搜不出赃款,于是就有了“代持型”贿赂。
所谓的“代持型”贿赂,即受贿人虽然没有直接收受行贿人财物,但行贿人承诺代为保管或代持利益,等到将来适当时再兑现。这种行受贿方式虽然可能存在实践中,但也特别容易仅靠口供而陷人于罪。曾有西部某地委书记,家中搜不出财物,监委抓了几位民营企业家作为“行贿人”,让他们承认自己都是代持人,故只需要查扣冻他们的巨额财产,就等于坐实贿赂。由于这些财物罚没后可以大部分返还为监委办案经费,故利益驱动常在。

亲自上阵抓捕控告者的被控告者:全某
高某在省看守所一直喊冤,于是家属就去投诉和控告纪委办案干部。
于某在四处控告无门之后,终于被她所控告的人盯上,犹如突遭绑票。家中唯独剩下独子,在为父母的清白奔走。他坚信自己的父母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事实。
虽然,本案另一位辩护律师,我的学生王博士,同时也是四平某高校老师,遭到了当地司法局的约谈,但我们在多次会见和阅卷后,也越来越坚定无罪辩护的信念。

我在新浪微博和抖音发出昨天中午的视频后,马上接到评论区的一些信息,早就有人在控告这个全某,他制造的冤案可不止这一起。作为手握权柄的办案人员,他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可是,他们视别人的人生如草芥,生命如微尘。既然这样,我也愿意豁出去一搏,反正我也没打算活着离开这个世界。前有我北大师兄张庆方打了个样,我愿接过接力棒,也去实名控告,四平纪委的全某,把他送进他该去的地方!
别害怕转发这篇文章。记得某人说过,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高某案开庭时间和地点如下,想旁听或报道的记者可以联系我。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第一审判庭,4月3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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