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曾担任东京奥运会射击女子10米气步枪项目冠军杨倩教练的虞利华,在社交媒体发文,向宁波市体育局和宁波体校“讨薪”。2月2日下午,宁波市体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和虞利华本人沟通协商,具体结果将会向社会公布。同日晚,宁波体育运动学校发布声明,称虞利华“发布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虞利华发文称,本应该发给他的奖金,却被宁波市体育局和宁波体校扣留,半年多来他一直通过正常程序维权,直到2月1日中午收到对方“答复件”。(此前消息:奥运冠军杨倩教练发文讨薪!多方回应:已关注,在处理→
宁波体育运动学校于2月2日晚发布声明回应称,2023年8月,我校启动了东京奥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发放工作。虞利华教练作为启蒙教练员,对其个人按教练员团队总奖金的60%进行奖励。但虞利华要求其个人须100%全额领取奖金,其要求与政策不符,双方产生分歧。我校多次联系虞利华教练,告知其办理奖励领取手续相关事宜。2023年12月4日,我校领导前往虞利华教练家中再次就奥运奖励发放事宜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2024年2月1日,学校书面函告其本人。
2月2日,虞利华告诉记者,“宁波市体育局没有给我打电话,只给我发了函。”
虞利华表示,他并不认可宁波体校的分配方案。“自2010年11月开始带杨倩训练,一直到2018年她进入清华大学。但宁波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联系我,对方说我是启蒙教练,而不是带训教练。根据体育局的惯例,我只能拿到60%的奖金。”虞利华表示,“如果根据惯例分配,我不接受。如果是按照相关规定,那要告诉我是遵循的什么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见到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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