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经管EMBA2015级校友陈友坤聚焦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民营企业款项支付机制准备了五项建议。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全局。陈友坤建议,完善保障民营企业款项支付机制,尽快支付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民营企业家信心。
第一,适当扩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适用范围,可考虑将公司法规定的国家出资公司均作为保障款项支付的责任义务主体。同时,将保障对象范围从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至全体民营企业。
第二,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合规管理。一是清理霸王条款。二是避免国有企业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和退出条款。三是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验收期限。四是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五是付款主体故意违约须严格追责,民营企业合理维权产生的成本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推动逾期支付款项公开、公示制度的落地。实践中,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建议进一步强化、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强制性,保障相关制度更好落地落实。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追责问责。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通常具有隐蔽性,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各投诉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保障投诉渠道畅通,确保每件投诉事项有落实、有结果。
第五,为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提供金融支持。一是建议鼓励相关付款主体合理利用低息周期,通过置换原有高息债务、补充现金流、限定融资款用途等方式,保障民营企业款项支付。二是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建议相关付款主体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张芮
责编:段茜
主编: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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