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3月16日,知名法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评论此案称,“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小光(化名)失联。11日,其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三名犯罪嫌疑人 视频截图
该案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造成多处致命伤,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仅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据参与现场验尸的小光舅舅说,孩子脸部损伤严重。
3月11日,受害者家属收到了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3月15日,记者从邯郸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张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
另据澎湃新闻3月16日报道,15日晚,被害人小光的姑姑告诉记者,小光的妈妈和奶奶因悲痛过度已经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小光的同学,其中一名还是他的同桌。
被害人家属收到的立案告知书。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三人的行凶原因仍在调查中。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

律师: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

据了解,被害人的家属希望严惩凶手。有法律学者表示,该案能否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另据央广网3月16日报道,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吴少博律师表示,“本案中,3名加害者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看杀人时的年龄”。他介绍,根据我国刑法,年满16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吴少博说:“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负刑事责任的时候,有个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也明文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罗翔:“只有惩罚才能让人知罪悔罪”
3月16日,知名法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谈及此事。罗翔表示,此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罗翔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

来源:新京报、澎湃新闻、央广网、南方都市报、每日经济新闻、@罗翔说刑法

:张力
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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