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实践发展,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金融样板共建活动,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金法E站”揭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崂山法院、崂山公安分局、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共同签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样板联建共建协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忠宁与崂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为崂山法院“金法E站”揭牌。
“金法E站”是崂山法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金融样板的积极实践,兼具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法治宣传、司法确认等多项功能,是一体化、全功能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作为崂山法院金家岭法庭在金家岭金融区设立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金法E站”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线下+线上”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模式,为优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贡献“金家岭经验”。
揭牌仪式后,共建单位了解了“金法E站”运行情况,共同见证一起金融纠纷的高效化解。调解人员通过“金法E站”调解平台线上调解,法官现场出具并送达司法确认书,展现了高效、便捷、智能的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
来源:青岛崂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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