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接连发生屋主欲赶走租霸更换门锁却反被警察上铐驱离、女房东惨遭两名租霸杀害等恶性事件,纽约州议员近日提出一项反租霸的新提案,旨在在法律条例中将租霸重新定义为「擅自侵入者」(trespassers),而非租户,并将租客们住满30天后可拥有的租客权益,延长到了入住45天之后。
在纽约州,租霸们在房屋内居住30天后即拥有租客权益,意味房东在他们霸占房屋30天后,不能更换房屋门锁、移走租霸们的对象,也不能切断水电等公共设施。而若房东实施以上行为,房东自己可能会被逮捕,他们必须法院系统来驱逐,而通常驱逐程序需要耗费两年时间及数千至数万元的法律相关费用。
这项由长岛共和党州众议员布鲁门卡拉(Jake Blumencranz)提出的新案,与佛罗里达州议会在近日通过、正有待其州长签字的提案相似,它旨在法律条例中重新定义「租客」,声明租客并不包括「租霸」(squatters),允许警方介入租客租霸案件并进行逮捕,而不必经历冗长的法院程序。此外,鉴于纽约市的许多短期租赁要求30天的租期,提案还要求将租客们在30天后拥有的租客权益,延长到在45天之后。
布鲁门卡拉表示,这是一个不幸的、颠倒黑白的世界,租霸们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来强占房屋,租霸们可以在房屋中免费住上几年,却让房东付出代价,「我们只是在确保租霸们不能利用法律的漏洞,这就是我们正在做的事情」。
纽约州近来租霸恶性事件频发,在本月中旬,一名纽约曼哈顿的女屋主在中城基普湾(Kips Bay)公寓打扫时,遭到不明人士杀害并将尸体藏于衣柜,凶手随后逃离并被证实为租霸,经过逾一周追查,警方于22日在宾州将两名嫌犯抓获。同样在3月,法拉盛一位屋主因换锁想驱赶里的租霸,结果反遭到纽约市警察上铐带走,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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