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境,应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走私分子将黄金作为了目标。近期,多地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旅客违规携带黄金入境。
  近日,在广东深圳的福田口岸,海关关员对一名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异常。
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旅检三处旅检一科关员 胡泽冰:这名旅客神色比较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后来我们经过检查发现他身上的皮带扣做工比较粗糙。我们发现皮带扣表面涂有一层黑色涂料,刮掉涂料后露出黄金的色泽。
  经鉴定,皮带扣为足金金块,重量达426.65克。
  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国际进境中转托运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两件行李过机图像异常,存在大量阴影状物品。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旅检四科科长 程鹏:经现场开箱查验,在其内共发现千足黄金9块,重量总计5公斤。
  海关提醒,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属于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那么每逢节日,很多旅客都会选择黄金及其制品作为礼品,黄金出境有什么限制吗?可以带多少克呢?
海关总署通知 尊敬的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时,请务必注意《中华民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通关条例》(海关总署令第55号)等相关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民国金银管理条例》,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时需向海关报备。
携带黄金出境需注意:

一、进境旅客携带金银,数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过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的,经海关核准后可以 进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视同进口货物,须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并按照《进出口税则》 归类缴纳税款。
二、境外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海关审核在合 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进境。但携带黄金饰品超出50克,本人需要复带出境的,应报请海关验核签章,复带出境时,海关凭以放行。
三、出境旅客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准予放行;重量超出50克的,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数量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放行,不能提供证明或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予出境。
四、入境旅客用带进的外汇在中国境内指定商店购买的金银饰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携带出境,凭境内经营金银制品的 指定商店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发的“特种发货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核准后放行。
 来源:西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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