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格特约作者  刘远举
近日,一张图片在网上流传,图上的内容是:华为是在深圳注册的,而阿里巴巴、京东、小米、恒大、百度、腾讯、网易、新浪、安踏、汇源、碧桂园、盛大游戏、巨人网络、分众传媒、美团都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所以,这些企业都是国外企业,只有华为是中国企业。
这当然是一个没有基本经营常识的谣言,煽动的是不明真相的普通老百姓。华为注册地是深圳,小米注册地是北京,两家都是中国公司。其实,华为的子公司欧拉资本、格拉资本也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这都是经营中的常见现象。
那么,我们经常听到的开曼群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是英国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海外属地,是旅游胜地,也是全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前者是因为自然条件,后者就是因为开曼独特的法律体系,对公司的注册、经营有诸多好处。
在开曼注册公司,取名限制很少,手续也很简便,只需至少一名股东,至少一名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可委托专业注册代理机构注册完成公司,不需本人到注册地,也不需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在开曼注册公司不需要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不需要每年审计、允许发行不记名股票、不必拥有在本地活动记录。此外,开曼对国际商业公司都实行有利于保密的规定,信息披露极少。
除了这些优点,开曼对公司的吸引力主要是三个。
第一,方便税务规划,说白了,可以合法避税。开曼群岛是英国的海外属地,1978年,开曼群岛获得一项皇家法令,永久免除开曼群岛的纳税义务。在开曼群岛,除了年度牌照费,政府不征收任何直接税。公司在开曼群岛之外的营业利润、资本收益、个人所得都不需要缴税。因此,开曼群岛成为了“避税天堂”,引来了很多公司注册。开曼群岛共有6.4万居民,而在岛上注册的公司却已超过10万家。
第二,开曼没有外汇管制,在此注册的国际贸易公司资金转移不受节制。在开曼注册公司以后,可以开设离岸账户,灵活调度外汇资金。
第三,开曼群岛的许多政策,和经济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有着很好的适应性,国际认可度很高,更容易获得海外投资者的信任,有利于在开曼注册的企业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寻求上市。比如,开曼群岛1961年颁布的《公司法》脱胎于英国旧版的《公司法》,更适合企业在香港、新加坡、美国等地上市。开曼群岛是唯一被批准在香港证交所上市的两个离岸管辖区之一。本质上,这是开曼群岛提供的制度资源。
全球范围,与开曼差不多的离岸法区还有香港、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塞舌尔、马绍尔。那么,在开曼这类地方注册的优点,具体可以用来做什么事呢?
首要的当然是避税。
比如,在开曼注册,可以节省一些分红税。开曼群岛注册一家投资公司,然后,这家投资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国内的公司。这就意味着,母公司向股东派发红利,都是在国外完成的,不涉及中国境内。根据中国的法律,股息和红利所得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开曼群岛没有个人所得税,这就意味着股东可以拿到更多的红利收入。如果不是设立在开曼群岛,是直接在某个国家注册,这个国家就会说:这个分红要交税。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拿到了现金红利之后,股东可以自由地把钱转移到世界各地,没有监管。而如果是在中国境内转移资金或兑换外汇,都需要经过国家的审批和监管。
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也可以利用在开曼注册进行避税。
2018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业务的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中国注册的,称为居民企业,一类是在国外注册的,称为非居民企业。税法明确规定,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所以,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税率更低。但避税主要并不是避这个税,而是国际贸易中的税。
比如,一家中国公司与美国客户,要做了一笔1000万美元的货物贸易,利润300万。这家公司有一个控股的子公司注册在开曼。那么就是美国客户与这家开曼公司签约,合同金额1000万。美国客户把钱打给开曼公司,然后,把开曼公司把700万货款转给国内公司。国内公司收到货款,通过货代公司或进出口公司直接将货物交付给美国客户。交易完成后,国内公司没赚钱,只收到了成本,那么就不用交税。开曼公司有300万利润,但开曼群岛不收税。于是,这家公司就把利润留在了海外。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让开曼注册的公司,持有各种专利,然后,在各国经营的公司,向这家公司缴纳专利费。在各国经营的公司,利润就低了,税就少了。而注册在开曼的这家公司,利润就很高,但却不用缴税。此前印度的一个说法也是,小米通过专利费的形式,专利利润到国外。
在这个过程中,开曼群岛注册的优势,避掉的税是国际间贸易、资金往来产生的税,实质就是把利润留在国境之外。这对跨国公司意义很大,但对于仅仅在一国内经营的企业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
开曼群岛对于全球经济也是有利有弊的。一方面,免税可以刺激经济活动,但以开曼群岛为代表的避税天堂,也导致许多大型跨国公司逃税,各国损失了税收,造成了不公平、不透明的情况。现在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最低15%税率计划,但这个计划并不包括开曼群岛这样的避税天堂。
有些公司在开曼注册不是为了国际贸易中的利润的避税,而是为了上市。
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一般都会成立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在证券行业,SPV指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公司,其职能是在离岸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购买、包装证券化资产和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化证券,向国外投资者融资。
简单地说,中国公司不能直接在美国上市,因为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美国管不了中国公司,那么,投资者就不敢投资。所以,就先需要把资产离岸,才能在国外上市。中国的公司在美国上市,要和美国的法律相适应,就得找个中介,来完成这种法律体系的衔接。在这个基础上,公司可以做出适合资本市场、公司经营所需的控制结构和股权激励。
开曼的法律允许公司设立多类股票和特权股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正是很多互联网公司所需要的,比如,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同股不同权。
在这种结构中,A类股一般由创始人和主要投资者持有,通常享有决策权和控制权。而B类股则由其他投资者持有,他们一般只有收益权,没有多少决策权。AB股的优点主要在于保护创始人的控制权,即使创始人所持有的股份被大量稀释,他们仍能保持对公司决策的控制。比如互联网公司,创始人是业内大咖,需要更多投资,但不想自己被股东左右,股东们也觉得可以信任创始人,就会采取这种机制。例如,META、谷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都采用了这种股权结构。今年5月31日,美团公告称,非执行董事王慧文于5月29日放弃超级投票权,并完成将其所持有的全部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
AB股的设置,使得公司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和利益设置不同的股权结构。这种灵活性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创新空间。当然,AB股权也可能导致少数人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在中国国内经营的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法律安排实现同股不同权,但基于中国《公司法》第103条“一股一票”的规定以及两大交易所制度的约束,在国内上市的公司,则是不允许有AB股架构的。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往往需要公司为了长远放弃短期,比如,公司创始人说,为了获得市场,今年要亏多少钱。这往往需要独断专行,所以互联网公司无法采用同股同权,那么,就只有国外上市。
既然要国外上市,在开曼注册成为就是一个惯例性的选择。目前香港IPO比较受到欢迎的公司注册地分别为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开曼群岛、BVI群岛、新加坡等地。由于内地公司上市程序烦冗,审核严格,比如,前面所说的AB股问题,实现上市十分困难,所以,中国公司常常通过注册开曼公司,以境外公司的身份来实现海外上市,规避境内复杂且冗长的审批步骤,大大节约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这一点监管机构是懂的,但很多人利用网民不懂,煽动情绪。
确定了要海外上市,就要开始搭建红筹架构,
通过境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海外设立SPV公司,SPV再收购境内公司股权,(或者,在国家不准外资投资的领域,通过VIE形式,即可变利益实体,也称协议控制,获得实际控制权),与境内公司合并报表,再通过SPV公司向境外证券市场申请上市。
具体来说,首先,按照在内地公司的出资比例,在开曼群岛注册境外公司。前面说了,在开曼注册很方便,不需要自己去,找代理公司即可,当然,大公司其实不在乎这个,派个人去就行了。
接下来,对注册好的开曼公司增资,再对境内公司进行100%股权收购。使内地公司变为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业务完全纳入开曼公司。收购方开曼公司和被收购方内地公司,要拥有完全一样比例的股东。另一个办法是,针对限制、禁止外商投资领域,通过VIE形式,即可变利益实体,也称协议控制,取得实际控制。
2020年10月29日,九号有限公司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第一个采用红筹VIE架构在境内上市的案例
这样一家国内的公司就转变为了一家开曼公司,国内公司的利润就全部属于开曼公司,然后,将开曼公司在香港挂牌上市,完成境内公司的海外融资上市的计划。
简单地说,甲乙丙丁四个人在国内开了一家A公司,股权都是25%,其中甲是创始人,约定了甲说了算。然后,他们想上市,中国的证券市场说,不行,你们得同股同权。于是,他们打算去国外上市。在国外上市,一般都是在开曼注册,他们就得把自己的公司变为一家开曼公司。于是,他们去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B公司,还是每人25%的股权,然后,自己收购自己的国内A公司。A公司赚或者亏,都是由开曼群岛的B公司来承担。对资本市场来说,这两家公司就是一样的。但这个时候,他们能在经营上约定,一切都是A说了算。
很多人会说,这样中国的钱不就变成了外国人的钱了吗?其实不是的,钱还是中国人的,就像外国人到中国来投资建厂,赚到的钱也是外国人的,而不是中国政府或中国人的。当然,他们在中国经营要缴纳经营相关的以及个人收入的税。
通过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更方便地获得国际资金的投资,用来发展国内经济、技术。在过去十来年,这种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国内互联网、手机、电子相关行业的发展。说白了,这是为了方便地用外国人的钱来助力中国经济。显然,这是一件好事,而不是所谓的,这些公司成了外国公司,成了卖国贼。
往期回顾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