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烟花的新闻
令不少人痛心
2月12日晚上8点20分左右
河南开封市尉氏县
一枚烟花击中10岁男孩后脑勺爆炸
男孩当场倒地昏迷
经过5天的全力抢救
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称警方正在全力排查凶手
来源:大皖新闻
燃放烟花爆竹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
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稍不留心就会致人受伤、甚至死亡
类似的事故已发生多次
昨天(2月19日)
深圳消防与深圳应急管理部
发布多个案例警示
 01 
今年春节期间,广东中山张女士为儿子购买了砂炮,但孩子在玩耍的时候砂炮发生了爆炸,碎片直插进了孩子的眼睛里,张女士紧急将孩子送医。
 02 
2月10日大年初一,辽宁大连一男孩手持“加特林”烟花进行燃放,不慎将手烧伤。
 03 
2月13日大年初四,四川成都一市民在燃放烟花“钻天猴”时,女子回头观望瞬间,烟花直接冲着自己眼睛飞来。万幸该女子受伤不严重。
 04 
2023年1月21日,江西上饶一7岁男童被邻居扔偏的炮仗炸伤,导致其右臂被截肢,右脸右耳被缝十多针。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春节,深圳曾印发《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表示多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深圳市内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
图源:IC photo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有哪些?
1
火灾隐患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
3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4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烟花爆竹不得流入寄递渠道
根据2016年11月7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
非法售卖、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可举报。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直接向各区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各区应急管理局、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街道执法队举报,也可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
责任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法律赋予其占有人、使用人较强的安全保障责任,除了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之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应由其占有人、使用人承担。
燃放烟花造成火灾有什么后果
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的,或可构成失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图源: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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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消防、深圳应急管理、大皖新闻、广东普法等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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