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纲
  • 林奈命名法的目标
  • 物种命名的其他规则
  • 学名之间冲突的例子
  • 雷龙:命名错误的例子
你知道么?
你知道么,霸王龙(Tyrannosaurus rex,简写T. Rex)有可能不被叫作霸王龙而叫Manospondylus gigas。科学命名规则规定,一般来说,一个物种采用最早的名称。还算幸运,在命名霸王龙的问题上,常识占了上风,这只最著名的恐龙被允许保留科学家和公众都熟悉的新名称
关键概念
  • 林奈希望能建立一种合乎逻辑的、统一命名过程的方法,并希望能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和接受,因此他采用了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 )。
  • 科学名称总是用斜体书写,"属"用大写,"物种"用小写,念起来很像拉丁语。

亨利·费尔菲尔德·奥斯本(Henry Fairfield Osborn)是纽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American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的第一位脊椎动物古生物学馆长,也是该博物馆的第一位科学家主席。他1891年受聘时,博物馆才开放了15年。奥斯本主导了很多著名项目,其中就有命名和描述在蒙大拿州发现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恐龙——霸王龙。它巨大,凶猛,骨架安置在博物馆大厅作展品非常受欢迎,奥斯本为这只迷人的霸王龙定制了简写标签(T. rex)。这种表达方式家喻户晓,二十世纪70年代初英国摇滚一支超级乐队也叫这个名字
霸王龙(T. rex)这个名字成为我们词汇的一部分已经有一个世纪多,最近却受到了挑战。古生物学家最近发现,我们所知道的霸王龙,更早就已被命名,它的“真名”应该是Manospondylus gigas。怎么回事呢?爱德华·德林克·柯普(Edward Drinker Cope)是一位自学成才的古生物学家,他于1892年提出并发表了这个名称,大约比奥斯本早了十几年。柯普命名是基于一块骨头,奥斯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物种和普的M. giga是同一个物种。然而随着更多化石出现,它们似乎都来自这种著名的暴君蜥蜴(tyrant lizard)。当一个物种出现多个名称应该怎么办呢?
林奈命名法的目标
分类学之父卡罗勒斯·林奈丝毫不意外重复命名的问题。为此,他要建立一种合乎逻辑的、统一命名过程的方法,并希望能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和接受(参见“生物分类学I:名字里有什么?”模块)。林奈知道,名称带来的麻烦不仅是分类学同义词(taxonomic synonyms,为同一物种创建不同的名称)。名称还可能会阻碍准确的科学交流。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个别科学家的特质、难以获得其他科学家的著作、不可避免的错误,如印刷错误——所有这些都可能导致在识别和编目生物体时出现混乱和一系列问题。因此,林奈分类法背后的中心思想是:提供一个稳定、持久的名称列表,以便我们能够在生命科学的所有领域进行有效沟通,有效地检索信息,并确信每个物种名称都是独一无二的
林奈对此的解决方案是:一致地使用“双名法”。他认识到,通过给每个物种固定一对名字,类似于我们的“姓”和“名”,每个物种都可以有唯一的名称。这两个名字是英国博物学家约翰·雷(John Ray)在一个世纪前提出的“属”和“种”。在实践中,这些术语捆绑组合起来使用。该组合以序列形式呈现,首先是属名(genus name),然后是种名(species name),如智人(Homo sapiens)。
分类学家进一步扩展,用于物种亚种的三名集合,即三名法(trinomial)。比如,西部大猩猩(Gorilla gorilla gorilla)和东部大猩猩(Gorilla gorilla beringei)。东西部的大猩猩种群是否应该被解释为不同的物种或仅仅是不同的亚种,科学家仍然在争论,不过这并不重要。作为物种,它们被称为G. gorillaG. beringei;作为亚种,我们称它们为G. gorilla gorillaG. gorilla beringei。三名法也适用于我们人类自己。比如最近对埃塞俄比亚灭绝的亚种的命名,该亚种基于大约16万年前的化石。它被称为Homo sapiens idaltu,而我们所有现代人是Homo sapiens sapiens.
【考考自己】林奈发明了命名法
a.以确保每个物种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
b.以确保每个物种都能有三个名称。
物种命名的其他规则
为了清晰一致,还有其他管理物种命名的规则,其中包括:
  • 通用和特定名称以斜体显示。
  • 属名的第一个字母总是大写的,而物种名称完全是小写的。
  • 物种名称按照早期欧洲分类学家的传统,以拉丁形式构建。
  • 当一个物种有多个名称时,最早公布的同义词名称优先于其他名称。
当然,林奈命名法的规则只适用于正式名称。非正式的日常语言几乎不可能用林奈命名法追踪与执行。因此非正式场合,对物种的只是以纯文本的小写形式书写(例如,gorilla),而对“属”的正式引用以斜体出现(例如,Gorilla。你可能已经注意到,我们的大猩猩示例也是分类命名的一个不寻常的案例,其中通用名称和学名是同一个。命名历史也出乎寻常地简单——大猩猩(Gorilla)这个正式的属名,历史相当简单,远不如黑猩猩(Pan)的命名故事那么复杂(如下面表格所示)。人们只曾给大猩猩两个通用(属)名,把最古老的名称确定为使用名称,下这个决定很容易。而黑猩猩(Chimpanzees)至少有11个不同的通用名称。它最早的名字,穴居人(Troglodytes,也曾经用于大猩猩),我们今天已经不用了,因为在它在命名黑猩猩之前,还被用来命名一种鸟类,鹪鹩(Troglodytes troglodytes)。因为命名法平等适用于所有动物,就这样,小鹪鹩赢了黑猩猩。
【考考自己】种名听起来像是
a. 拉丁语

b.物种最初被辨认的地区的语言
科学名称之间冲突的例子

Genus Gorilla (I. Geoffroy, 1853)

Gorillas

1853
Gorilla I. Geoffroy, based on Troglodytes gorilla (Savage and Wyman, 1847)
1913Pseudogorilla Elliot, based on Gorilla mayema (Alix and Bouvier, 1877)

Genus Pan (Oken, 1816)

Chimpanzees

1812Troglodytes E. Geoffroy, based on Troglodytes niger (E. Geoffroy, 1812)
1816Pan Oken, based on Pan africanus (Oken, 1816)
1828Theranthropus Brookes, based on Troglodytes niger (E. Geoffroy, 1812)
1841Hylanthropus Gloger, based on Simia troglodytes (Blumenbach, 1799)
1860Pseudoanthropus Reichenbach, proposed as a replacement for Troglodytes
1866Engeco Haeckel, based on Simia troglodytes (Blumenbach, 1799)
1866Pongo Haeckel, replacement for Troglodytes
1895Anthropithecus Haeckel, correction for Anthropopithecus
1905Fsihego de Pauw, based on Fsihego iturensis(de Pauw, 1905

当我们在文献中使用正式的分类名称时,名称本身通常伴随着一个紧凑的引文,以标识其作者和出版日期,例如:Gorilla gorilla gorilla (Savage, 1847)。我们再回头看,亨利·费尔菲尔德·奥斯本(Henry Fairfield Osborn)不免失礼(faux pas)Tyrannosaurus rex(Osborn,1905)这个名字打破了分类学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原则,该原则要求在已知出现分类学同义词的情况下,以一个物种的第一个命名为“真名”。霸王T. rex没有被它的旧同义词Manospondylus gigas(Cope,1892)所取代,因为一个更实际的原因:我们所有人都太熟悉它了。想想看,霸王龙是一个公认的名字,对全人类来说,霸王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恐龙之一,类命名的会给科学界带来多大的混乱
这种情况突显了一个有趣的事实,那就是科学家如何自愿遵守林奈实践。科学家这么作,不仅是因为,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会发生的混乱。当科学家描述新物种时,他们会在期刊文章或其他形式的出版物中描述新物种,并且这项工作需要接受同行的审查(参见“科学发表的同行评审:同行评审是什么,它如何开展”模块)。如果科学家无视成熟的程序,同行很可能不允许它被发表。关于林奈名称的争议和问题仍然可能出现,但大多数在文献中自行解决,科学家不仅介绍了他们对物种生物学和演化的研究,还介绍了有关分类名称的历史信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保持名称的正确性。如果混淆持续存在,或者遵守规则可能会破坏名称的稳定性,科学家可以向世界各地科学家认可的决策机构之一提出申请,要求对规则进行例外处理。这些委员会还不时对生物分类法进行修改。
2000年1月1日,国际动物学命名委员会起草的一项修正案生效。本着林奈的精神,一直希望保持分类名称的稳定性,一项新的裁决支持了对霸王龙(Tyrannosaurus vs.Manospondylus)的常识性解决方案。委员会对生物分类名称的“普遍接受”(而不是罕见用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如果一个名字已经使用50年,它就不必恢复到一个可能潜伏在阴影中的很少使用的旧名。奥斯本的霸王龙(T. rex)已经和我们在一起一百年了,几乎和Manospondylus gigas静静地埋藏在文献中的时间一样长。所以,明智地——或者可能是意料之中的?– 对霸王龙(Tyrannosaurus rex)地位的挑战已经尘埃落定。
【考考自己】科学家自愿遵循林奈命名法,是为了

a.避免混乱。

b.用新名字代替旧名字。

雷龙:命名错误的例子
相比之下,雷龙Brontosaurus(Marsh,1879)这个名字已经沉入海底,这正是因为分类学家所说的“替代名称胜出”。它被改为阿帕托龙Apatosaurus(Marsh,1877)。很长一段时间,这两个名称都被广泛使用。古生物学家最近了解到,带着这些名字的骨头实际上来自一个物种,而对该物种最古老的命名是Apatosaurus ajax
古生物学家的共识是,在这种情况下改名不会令人过于不安。于是对巨型食草动物的命名“雷龙(Brontosaurus)”就退休了,即便人们更为熟悉这个名字。比带着错误身份更羞辱的是,阿帕托龙Apatosaurus也不得不遭受整容。几十年来,这种最初发现时无头的巨型动物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等地隆重展出,然而却被配上了一个错的头。长期以来,就有科学家怀疑它们的头不对。到了二十世纪70年代,古生物学家终于能够确定头骨和骨骼的匹配。很久以前被选来为这些巨大尸体加冕的小脑袋,是冒名顶替的:它们属于另一种叫做卡马拉龙(Camarasaurus)的恐龙。所以,雷龙(Brontosaurus)实际上是阿帕托龙(Apatosaurus),它的头部大小确定了,也有一个新名字,毕竟,即使是巨龙也必须遵守规则啊
资料来源:
Alfred L. Rosenberger, Ph.D. “Taxonomy II” Visionlearning Vol. BIO-2 (2), 2003.
https://www.visionlearning.com/en/library/biology/2/taxonomy-ii/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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