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喜喜过大年丨“我在浦东过大年”摄影比赛正式启动!参赛作品火热征集中……
龙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浦东区委宣传部精心策划,特与人民网合作开展“我在浦东过大年”摄影比赛。鼓励市民和游客在浦东全域打卡,随时随地上传美好时刻,传播浦东年味。
为了鼓励更多市民朋友、来沪中外游客共同感受浦东的中国风、国际范儿,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特发起“我在浦东过大年”摄影比赛,人民网•人民图片网将作为此次活动的媒体支持。现邀请所有市民与游客朋友举起手中的相机或手机捕捉精彩瞬间,用镜头记录新春喜乐,用画面感受浦东年味。
主办单位: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
媒体支持:人民网•人民图片网
“人民网上海”微信公众号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24时止。
1.参赛人员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请阅读下方“报名流程”)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并登陆。
3.上传并提交符合比赛主题的作品及其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说明等信息。
1.投稿作品须符合“我在浦东过大年”的主题并取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作品必须拍摄于2024年。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4—8幅为1件,每位参赛人员最多提交5件作品,不可重复投稿。投稿图片为JPE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2MB。
2.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数码创意合成以及AI合成的作品。
3.所有投稿须按照征集页面要求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文字说明以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文字说明需清晰明了。
4.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正当权益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凡因作品本身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5.所有投稿作品均默认视为主办方拥有其使用权,并可将作品用于相关媒体刊发、展览展示、制作纪念品等。征集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所有投稿作品将自动纳入媒体图片库,授权人民日报、人民网及“浦东发布”等媒体今后选用。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人民网将选取佳作制成“人民浦东龙年明信片”颁发给作者。
人民图片网将开设专栏刊发精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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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话框中发送
【我在浦东过大年】
后台将自动发送投稿链接
点击链接进入投稿界面
按照页面提示输入
您的真实姓名与手机号
获取并填写验证码后登陆
认真阅读《参赛须知》
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
点击“下一步”进行投稿
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您的投稿形式
上传您的作品并按照真实情况填写
【作品标题】【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作品说明】
点击“提交”完成投稿
编辑:李志豪 朱少昱
* 转载请注明来自浦东发布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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