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改前非的周处本来是腐败、自相残杀、争权夺利的西晋官场的一股清流,但终究未能逃脱被算计、被陷害的命运。
周处除三害:谁才是真正的大害
文/邓峰
最近,台湾电影《周处除三害》在大陆上映,既叫好又叫座,获得大量观众的喜爱。这部电影借用《晋书》中周处除三害的典故,讲述通缉犯陈桂林误以为身患肺癌、生命将尽,希望像周处那样留名,决心除掉全台湾通缉犯排行榜中排在自己前面的两大罪犯的故事。影片剧情流畅、精彩,尤其是陈桂林除掉第一大通缉犯林禄和与他用来洗脑、骗钱、祸害社会的灵修中心的一幕,具有讽刺现实的意义。
在片中,当作为全台湾第三大通缉犯的陈桂林除掉第一大、第二大通缉犯,然后自首赴死时,恰好包含周处除三害之义。不过,应该追问的是,作恶多端的第一大、第二大通缉犯藏匿多年,竟然最终要靠第三大通缉犯来为民除害,本身便带有极大的想象成分,属于电影艺术范畴。如果现实中真有恶贯满盈的罪犯只能靠普通人来伸张正义,那只能说明政府部门惩恶扬善、维护公正秩序的能力存在不足。
抛开电影不谈,周处除三害其实是中国文化中颇为有名的典故,是“浪子回头”的经典故事。据《晋书》的记载,青少年时期的周处,“膂力绝人,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被当地父老视作与南山白额猛兽、长桥下蛟并列的三害。周处有改过自新的志向,于是入山射杀猛兽和投水杀蛟,三天未返,当地民众以为周处已死,“皆相庆贺”。当周处平安归来,得知民众庆贺三害皆除的事情后,幡然醒悟,决心洗心革面。从此,一个“纵情肆欲,州曲患之”的周处已经“死”去,一个“有文思,志存义烈,言必忠信克己”的周处留在史书中。
西晋八王之乱,令百姓生灵涂炭,导致王朝覆灭。
据《晋书》的描述,周处先后在新平、广汉两郡担任太守,既可“抚和戎狄,叛羌归附”,又能在“郡多滞讼,有经三十年而不决者”情况下“详其枉直,一朝决遣”。后来周处又担任御史中丞,有监督和弹劾百官的职责。周处为人正直,“凡所纠劾,不避宠戚”,甚至连身为朝廷宗室与权贵的梁王司马肜都因违法被周处弹劾,导致一些朝臣不满于周处的“强直”。所以当西晋爆发大规模叛乱时,不满于周处的梁王司马肜和朝臣趁机挟私报复,逼迫只有五千士兵的周处在孤立无援的绝境中去进攻七万叛军,“弦绝矢尽”、“力战而没”。痛改前非的周处本来是腐败、自相残杀、争权夺利的西晋官场的一股清流,但终究未能逃脱被算计、被陷害的命运。当权贵作恶不被惩处,当为民请命的正直之士被肆意陷害,真正的大害是挟私报复周处的梁王司马肜和朝臣,是最终酿成八王之乱的西晋朝廷。
战国后期的中国思想家韩非子曾论述过坏人与坏人当权的区别:“夫乘不肖人于势,是为虎傅翼也。桀、纣为高台深池以尽民力,为炮烙以伤民性,桀、纣得成肆行者,南面之威为之翼也。使桀、纣为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夏桀和商纣王之所以能祸害那么大,成为史书中臭名昭著的暴君,是因为他们有权力的“南面之威”,假若他们只是普通人,他们作恶的范围将十分有限,容易受到惩处。这正是电影《周处除三害》与史书中周处悲剧命运所指向的权贵作恶、坏人当权的区别。解决电影《周处除三害》指向的问题,靠的是法治环境下政府能力的提升,改变史书中周处悲剧命运只能靠民主、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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